維權律師成高危「被失蹤」一族 (圖)


被失蹤維權律師:江天勇、滕彪、唐吉田、劉士輝、唐荊陵、李天天(圖: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網頁)

中國茉莉花運動出現個多月來,不少異見和維權人士被無端打壓,而在三十餘名被迫失蹤人士中,便有八名律師,在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認為,維權律師「被失蹤」比例偏高,估計與他們跟草根階層有聯繫和具教會背景有關。

最新證實「被失蹤」的律師是廣州的劉正清,他原應邀出席2日在港舉行的第四屆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週年大會,但突然在3月24日被國保帶走,其後沒法再接觸。

連劉正清在內,自2月19日網上廣傳舉行茉莉花集會至今,已有八名律師「被失蹤」,包括北京律師江天勇、滕彪、唐吉田;上海律師李天天、廣州律師劉士輝、唐荊陵和吳鎮琦。當中,唐吉田和吳鎮琦失蹤約一個月後被監視居住,但法律文件不全,而唐荊陵更是至今無法聯絡。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國際事務秘書關尚義向本臺表示,維權律師「被失蹤」的比例偏高,原因之一,可能是他們能廣泛聯繫草根階層,尤其是基本人權受侵犯者,並代表他們點明和解決問題。

他又指出,「被失蹤」律師多為基督徒,有時會在家庭教會宣揚人權,當局近來大力打壓家庭教會和批評聲音,這些維權律師「被失蹤」,亦可能與此有關。

關尚義認為,在資本主義國家,基督徒和律師很多時候會挺身保障窮苦人家的權益,中國亦是這樣,可惜掌權者卻費盡心力打壓市民揭露不公義的聲音。

根據去年底生效的《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的國際公約》,強迫失蹤是一種極其嚴重的罪行,簽約國須將有關罪犯繩之以法,並且就預防強迫失蹤以及保障受害者及其家人的權利作出詳細規定,中國政府雖然未有加入,但中國憲法第37條訂明,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關注組因此認為,當局現時不合法地拘留或強迫公民失蹤,違反了中國憲法,促請中國政府遵守憲法,立即釋放強迫失蹤的維權律師事務所和人權捍衛者,並停止一切強迫失蹤行為。

根據維權網資料,二月中旬以來,在中國已經有25人被刑事拘留、3人被逮捕、30人被抄家、近200人次被軟禁,以及30餘人被強迫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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