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報稅須知:哪7種錯誤最容易引來審計?

英文中有兩個最令人心驚肉跳的單詞,那就是「稅務審計」。報完了稅,希望你除了收到稅務局的收條之外沒有收到其它的東西。如果碰到審計員夾著文件包來敲你的大門,那麻煩可就大了。

近日,本地英文媒體《多倫多星報》的專欄作家列出了報稅人犯下的7種錯誤,最容易引起聯邦稅務局(CRA)的審計。

一、忘記申報收入。

記住,聯邦稅務局(CRA)想清楚地知道你一年來所賺到的每一分錢。即便沒有收入申報單據(T-slip),也應該如實報出。如果僱主向稅務局報了你的收入,但是你自己卻沒有報,那麻煩可就大了。

想想看,稅務局也會得到一份有關你全部收入的資料,然後在計算機上交叉驗算,看你是否申報了所有收入。一個最簡便的方法就是比較你今年和去年的收入,保證你不會漏報什麼。

幾種常見的收入申報單據(T-slip)包括:

T4:薪資扣繳憑單,一般沒有超過500元的薪資,僱主可以不需給T,但是納稅人仍然要申報。

T3:基金買賣所得,可能是賺也可能是賠,不論賺或賠都以50%拿出來計算。

T5:利息或股利,100%需要申報。

T4:所有和退休金、老人年金、老人福利有關的憑單,如:T4A(P)、T4A(OAS)、T4A(RSP)、T4A(RIF)、T4A(RCA)……

RRSP:憑證是由銀行或所購買RRSP的機構提供。

RC62:UCCB(幼兒托兒補助金)

二、不要想得到太多的稅務優惠。

如果你有自己的生意,在申報當年虧損時要慎重,以便能得到合理的稅務優惠,否則,申報過多的虧損會被駁回。稅務局對你第一年申報生意虧損也許並不介意,但是如果第二年,第三年連續申報虧損,就會引起審計員的注意。所有人做生意的目的都是為了賺錢,開始時效益不好和賠錢是可以理解的,但一邊年年報賠錢,一邊興興頭頭往下做,誰能不起疑心。

三、不正確地申報「撫養課稅扣除」(support credit claims)。

如果填寫了稅表的220條,多半就給了聯邦稅務局一張複查的「免費入場券」。只有在1997年5月1日以前,給子女的撫養費才可用來抵稅。如果將配偶或同居伴侶(common-law partner)的撫養費申報課稅扣除,則一定要向稅務局提供兩人的協議(agreement)或法庭的文件(court order)。

四、申報搬家費用和子女學費Transfer做課稅扣除非常容易引起稅務局的注意和複查(reviews)。

記得保留搬家的收據(moving receipts)以及簽好的T2202A表格(學費transfer的證明),以備不時之需。

五、收支不合理。

對開公司的人來說,申報支出也要在合理範圍之內,而且要與盈利有關。這意味著你如果把個人的開銷加了進去,可不是什麼好主意,因為這違反了稅法。自己做生意,年年都可以報支出,但這些開銷要合理和可信,無關的旅行和娛樂的費用過多,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例如,如果你把家用支出(home expenses)的50%和汽車支出(car expenses)的95%都被算作公司費用,八成會被審查到的。申報公司的費用一定要負責、可信,在計算汽車費用時,一定要確保有案可查(keep a log book)。

六、收入很低卻過著奢侈的生活。

如果你的收入很少,但是生活水準很高,稅務局自然會懷疑你是否在幹著現金工,而且沒有報足稅。聯邦稅務局甚至還有暗探(snitch line),專門負責打聽這方面的信息。

七、有欺騙的歷史(cheating habit)。

如果報稅人以前有瞞報收入和多報支出、並被查出的歷史,那麼稅務局極有可能連續幾年複查。比如,第一年稅務局要求某人提供托兒費的收據,而碰巧他多報了這項支出,則第二年一定還會讓他交收據,甚至連續幾年都要這麼做。如果他再犯下同樣的錯誤,就無法被原諒了

在稅務的問題上,誠實永遠都是最重要的原則。此外,不要忘記將稅務收據(receipts)保留6年,以防萬一。

如果報稅之後沒有收到稅務局的收據,卻得到了一張單子,也不要驚慌失措,這可能只是要求你提供更多的信息。它和稅務審計是不同的,叫作確認程序。稅務局只是想看一看那些沒有隨稅表寄出的收據,比如托兒費或學費,這並不是審計。事實上,大多數人從沒有受到過審計,他們只是被要求提供更多的證明文件。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