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裁減父母依親配額遭炮轟 華裔看法兩極

據加拿大報導,在傳統中華文化裡,三代同堂、互幫互助的生活,被譽為共享天倫之樂,是華人家庭相當常見的日常居住模式。這也是不少華人在移民加國後,既而又再接再厲申請父母赴加團聚的重要原因之一。加拿大聯邦保守黨政府最近提交的新預算案,內容之一是削減用來處理移民家庭團聚積壓的撥款750萬元。這自然引起了華裔社區的熱議。

2011加國父母移民配額和經費雙減

據加拿大聯邦移民部今年初公布的消息,聯邦政府在向國會提交的2011年度移民計畫(2011 Im-migration Plan)中表示,今年將維持新移民人數在24萬到26.5萬,與之前兩年的目標相同,但是父母團聚類移民配額遭到消減。按照計畫,今年家庭移民數量為 5.85萬人,其中,配偶及子女移民的數量將在去年的基礎上增加3500人至4.55萬人;而父母和祖父母的移民配額,則將減少數千人。具體數額方面,據移民律師柯蘭(Richard Kurland)披露,2011年加拿大移民簽證在父母及祖父母依親配額項目上大砍了逾三成,從去年的1萬6800人降至1萬1200人。

聯邦移民部長康尼(Jason Kenney)表示,加拿大同其他許多國家一樣,面臨人口老齡化和低出生率的問題。在經濟不景氣的影響消除後,經濟形勢需要高水平的合法移民,保持強大的勞動市場。

3月1日,聯邦保守黨政府在提交的新預算案中,又對移民撥款進行大幅削減,僅用於處理家庭團聚移民(其中尤以父母和祖父母團聚類為主)積壓案例的撥款,即削減了高達750萬元。

聯邦新民主黨猛烈炮轟

聯邦新民主黨移民事務評論員、安省國會議員鄒至蕙(Olivia Chow)批評說,保守黨政府根本不重視移民家庭團聚,而且有關政策的制定是錯誤的。她指出,政府消減父母和祖父母依親移民配額,大砍用於處理家庭團聚移民積壓案例的撥款,令原來僅需要2年至3年即可消化完畢的個案,現可能需要7年至13年來處理,相當於一對父母若想要來加拿大與家人團聚,恐怕需等待超過 10年以上,令人無法接受。

她表示,有關父母及祖父母團聚移民會對加國經濟造成影響的說法不是事實,就拿一些人頭腦中關於長者移民未對加國做出、單拿福利的想法來說,其實就算長者成功移民加國,在長達10年的時間裏,他們是無權申請退休金的。

而至於移民部考慮用申請人財政能力及年齡來限制父母及祖父母團聚移民,以加快處理積壓案件,也不公平,這等於又回到過去向移民徵收「人頭稅」(head tax)的時代。

中國大陸和港臺配額差異大

據報導,今年加國移民部給予中國大陸和港臺三地的父母祖父母依親配額增減幅度迥異。其中北京屬於極少數父母祖父母依親配額獲得增加的駐外使館,且增幅達165%,從去年的1000人增至2650人;香港則從1100人減至450人;臺北從80人大幅減為5人。

聯邦新民主黨對此亦極為關注,並表達了不滿。譬如對於臺灣配額從80人降至只有5人,鄒至蕙稱她向移民部人員詢問原因時,對方的答覆是因為「將要增加北京的配額」。她認為這種解釋難以理解,「沒有理由增加一處配額的同時,卻大砍另一處配額。」

移民部長強調優先次序

移民部長康尼早前在向國會公民和移民事務常務委員會官員介紹有關移民政策和經費配置時指出,未來加國 「必須選擇那些最有可能在加國經濟發展中獲得成功的移民」。在家庭類別裡,「我們選擇將妻子、丈夫和孩子放在首位,這反映出加國移民民眾和《移民和難民保護法》的優先權。」

他毫不避諱地說道,現時,圍繞家庭類別的移民議題,社會上存在著許多不負責任、有違事實的假想和斷言。他對父母祖父母依親配額整體上被裁減的解釋是,移民部今年計畫將家庭類別的第一優先項目,即配偶和孩子的移民數量增加到45,500 至 48,000之間,這樣一來,為與此相適應,移民部就不得不相應對家庭類別的次優先項目,事實上排在第四優先次序上的父母和祖父母移民項目的配額,做適度的消減。

另一方面,有報導說,康尼指稱那些希望與父母團聚而未能如願的移民,是「他們選擇離開父母及祖父母」 (They are making the choice to leave their parents and grandparents.)。言下之意,當初移民時自己做出了選擇,就不要抱怨或怪罪政府就相關政策所做的決定。

華裔民眾看法兩極

針對加國聯邦政府裁減父母祖父母依親配額一事,加國華裔移民各有各的看法,他們多從自家實際情況和需要出發,權衡和評論此事對各自可能造成的影響,贊成者有之,嗆聲者亦有之。

本拿比的鄭女士移民加國多年,事業有成,孩子也長大進入了社會。她父母都健在,在中國大陸過著舒適的退休生活,沒有移民加國的想法。鄭女士自己亦不贊成移民過來,站穩腳跟後立馬就申請父母團聚的做法。她表示,退休了的父母,畢竟是上年紀的老人了,過來後無可置疑要佔用加國的公共福利資源;另一方面,就算他們身體健康,精力充沛,願意亦能夠幫忙照看孫輩、分擔家務,但這實際上又擠佔了加國就業市場。因而公平地說,加國政府將父母祖父母團聚移民列為次優先類別,並在照顧其他種類移民數量的前提下,適當減少父母祖父母團聚移民,是有道理的,是從國家利益的大局出發而作出的決定。

列治文的傅先生則持不同意見。他正處於事業打拼階段,孩子尚年幼需要照顧,他急切地盼望著父母早日移民過來。他說自己系家中長子,接納父母一起同住,對他們的晚年有個承擔,是家族的傳統,亦乃應盡之義務。

再者,父母過來後,幫忙照看一下孫兒,買買菜做做飯,可以大大緩解自己的後顧之憂,使自己能夠全副身心投入工作,這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他們對加國社會做貢獻。「本來申請父母團聚就已經是繁複漫長的過程,現在卻還要進一步裁配額減經費,這豈不是等於說,父母最終移民過來是一件遙遠無期的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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