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的眾多行宮之一:廣州松園一號
在毛澤東時代,長期忽視人民生活,城市裡很少見到住房增加,人們的住房狀況非常之差。1976年毛主席死的時候,全毛統區城市人的人均住房面積有多少呢?我還沒有找到直接的資料,間接資料表明,人均住房面積肯定小於4平方米,因為1978年才3.6平方米。到1986年人均住房面積已經大幅上升到6平方米的時候,還有大量的住房困難戶人均住房面積在2平方米以下。請看1987年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轉發上海、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解決人均居住面積兩平方米以下困難戶住房的通知》的通知((87)城房字第465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建委),北京、天津、上海市建委、房管局,各計畫單列市建委、房管局:
現將上海、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解決人均居住面積2平方米以下困難戶住房問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供參考。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各級政府把解決人民住房問題列入重要日程,充分發揮中央、地方、企業、個人四個方面的積極性,城鎮住宅建設取得了很大成就,全國城市人均居住面積由1978年的3.6平方米,上升到1986年的6平方米(城市建設統計年報數)住房質量和居住環境也有了較大的改善。
但是,由於城鎮住房原來基數低、欠帳多;城鎮人口增長速度快,近期又處於青年婚齡高峰,大戶型變小戶型,以及住宅建設投資體制不合理和住房分配方面的不正之風等原因,致使城鎮住房困難的問題還遠沒有解決,供需矛盾仍然十分突出。1986年城市缺房戶為671.2萬戶,佔城市總戶數的23%,其中,人均居住面積2平方米以下的特別困難戶有65.1萬戶,佔城市總戶數的2.2%。這些居民身心健康、工作、學習、生活和情緒都受到嚴重影響。群眾對一部分人住房較多,而另一部分人居住條件卻十分惡劣的情況反映強烈,意見很大。我們要注意防止和克服官僚主義,瞭解和關心群眾住房的疾苦。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要把解決無房、嚴重擁擠戶的住房問題放在首位,做出規劃,分期分批解決」(國務院國發〔1983〕193號文)的指示,並參照中央農村扶貧政策精神,在近幾年,各地要首先解決人均居住面積在兩平方米以下居民的住房問題。目前住房條件較好,已經解決了人均居住面積在兩平方米以下困難戶住房問題的城市,可以考慮解決2至3平方米住戶的住房問題。請將解決這個問題的經驗和存在問題及時告訴我們。] [1]
不算廬山上的三座別墅、韶山滴水洞別墅,單說北京、上海、杭州、南昌、長沙、武漢等大城市為毛所建的住房、別墅、行宮,估計建築面積遠遠超過一萬平方米,比之當時城市人均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毛澤東貪房子實在貪得太多太多。
文章引用來源:
[1]法易行法律問題查詢網,http://www.fayixing.com/lawcontent.jsp?id=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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