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放學回來,在忙著準備晚飯的我身邊轉了一會,終於忍不住她的得意:「媽媽,今天老師來問我,我跟她說了你打我的事,她還用一個筆記本記下來了。」我大驚失色:「什麼什麼?怎麼回事?」「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跟尤哈老師(她的班主任)說了媽媽打我,今天麗達就叫我去辦公室,問媽媽是怎麼打我的,我說是用這麼厚的尺打的,很痛,還問為什麼要打我,我說因為我4點下課,我5點還沒回家……」
這個9歲的不知深淺的小傢伙,把我給告發啦!她知道芬蘭的法律不能體罰孩子,就小小地告了媽媽一狀。
麻煩來得比我想像得快,兩週後的星期五,女兒回家帶來了學校的通知,要求我們夫婦在下一週的週四中午11時至13時去學校,兒童保護局的官員、學校的校監和女兒的班主任要與我們會面。
學校裡有什麼等著,訓誡?警告?還是更嚴重的?我們錯在哪裡?該以什麼態度對待這件事?我一時理不出頭緒,轉念一想,對孩子不能體罰,歐洲國家人人皆知,在人家的國家違反了人家的法律,那該受什麼處罰只能安然接受啦。
懷著靜候發落的心情到了女兒的學校,迎接我的是五個牛高馬大的芬蘭人,兒童保護局的官員、學校的校監、女兒的班主任和兩個任課老師,校監一臉嚴肅地告知我:今天要跟我談的問題很多,所以安排了兩個小時,先由老師介紹女兒的情況,然後再談別的。雖是山雨欲來,我還是心中一喜,女兒入學半年了,我們苦於語言障礙,無法與老師溝通,這次有翻譯在場,我可不能錯過這個好機會。
老師介紹了女兒的情況:正面的是品行良好,負面的是芬蘭語不過關,理解能力差,有時注意力不集中;我接過話頭,也談了孩子在家的情況,我在對她的教育上的一些苦惱,根據她的特點我也請老師給我一些指點。
我經常戲稱女兒為「細胞」,凡事都要和媽媽在一起,長到這麼大了,至今還不肯睡到她自己的小床上,連洗澡也要我陪著,我用了很多辦法想使「細胞脫落」,也沒能成功,令我很傷腦筋。她的語言障礙也是我的心病,不能完全理解,不能自如表達,她就不能融進集體環境,就會孤獨。而我們夫婦的芬蘭語程度都不能完全理解她的課本,無法輔導她完成家庭作業,在學業上幫不了她。
東西方教育理念的不同也置我於「夾板」之中,我一直告訴女兒應該早早回家,不然爸爸媽媽會很擔心,這也是我為什麼會因女兒的晚歸而打她的原因。而小傢伙在芬蘭交的第一個朋友竟然在相識不久的週末,帶著睡衣到我家過夜!從小女兒接受的教育就是對小朋友要友愛,自己的東西應該和小朋友分享;同時我們又告訴她不能向別人要東西吃,她的小腦袋無法理解這個繞來繞去的問題,很是委屈:為什麼別人可以向我要東西吃,我不能要呢?為什麼每次我都得給別人,而我不能得到呢?
不覺時間就過了一大半,從校監頻頻看表我才發現已是12時40分,我的違法行為終於被提起,不過這時的空氣已經不再凝重,校監說:「今天與你見面,讓學校對孩子的家庭和家長有了瞭解,我們很高興。芬蘭的家長過去也體罰孩子,不過現在法律已經規定不能以這樣的方式來教育孩子了;請你以後注意。
在我表示了歉意之後,她又說:「你們移民來芬蘭時間很短,孩子的教育和生活問題兒童保護局的專家可以給你們提供幫助,你們需要嗎?」當然需要啊,我這個苦惱的媽媽巴不得有人來幫我呢,於是兒童保護局的官員翻開筆記本,跟我預約了下次見面的時間。
時針指向13時,我邊跟芬蘭人握別邊心裏嘀咕,三堂會審就這樣結束了?
回家的路上,細細地想了中午的會面,我有了一點心得:雖然外來移民大量湧入,但西方人對東方人、東方的文化瞭解得還是很少,所以溝通很重要、很必要。自己主動與對方交流,談出教育孩子的困惑,讓對方瞭解了我的為人,理解到我的用心,也明白了一點東方文化中的「棍棒底下出孝子」。所以諒解了我的行為,把一場 「鴻門宴」變成了一場幫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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