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九年,在北京長達兩個多月的廣場抗議中,首都公民在和平遊行、集會時所表現出來的理性與克制在古今中外都是絕無僅有的。六四前後,外地曾經發生過幾起焚燒商場的事件和哄搶事件,但在北京,人們所襲擊的是武裝到牙齒的殺人機器,沒有一起針對平民的刑事犯罪,而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戒嚴部隊所犯下的全是危害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惡劣刑事罪行。
誰都知道,用石塊和汽水瓶抗擊重型坦克和衝鋒鎗無異於雞蛋碰石頭,這種強弱對比之大已經大到可以改變正邪的性質。也就是說即便是聲稱為中國人爭取自由、民主的大學生們用機槍、坦克對付用石塊和棍棒前來鎮壓他們的戒嚴部隊,我都會站在戒嚴部隊一邊,譴責這一持強凌弱的不義暴行。
事實證明,如果軍民雙方都用石塊、棍棒,戒嚴部隊根本就打不過學生和市民,這裡還不是人數多寡的問題,而是勇氣和信心的問題。北京市民認為正義站在他們一邊,當然底氣十足;戒嚴部隊官兵則剛好相反,他們的心是虛的,因為他們清清楚楚地看到滿大街都是義憤填膺的北京人,顯然不是上級所說的「一小撮」,相比而言,他們才更像是「一小撮」。那一陣陣「人民萬歲」的巨大吶喊聲,我相信是個正常人都會受到強烈震撼的。
在八九民運中,北京人的素質高於全國其他城市,更是進京戒嚴的野戰軍和武警所無法相提並論的。他們中不僅有工人、大學生、個體戶、機關幹部、公司職員、退伍軍人、學者,甚至還有無業遊民。特別是在那個生死攸關、千鈞一髮的一刻,他們為良知而戰,捍衛了中國人的尊嚴。但我必須強調一點,在這裡所指的抗「暴徒」並不是指大多數的「誤傷者」,或是僅僅站那裡圍觀、喊口號、不讓路的人,他們中的許多人連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甚至也不是在長安街上那個攔住一隊重型坦克的男青年,因為他實在算不得抗暴者,就連官方的宣傳片都只是稱他為歹徒,而不敢亂扣「暴徒」的帽子,以免貽笑大方,黨的喉舌一點都不傻,他們很清楚,如果這都算暴徒,那人們就要想了,那晚被軍隊打死那麼多「反革命暴徒」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在這裡指的「暴徒」是被當局稱為「那一小撮」的抗暴者,他們沒有留下姓名,但他們的英姿留在了記錄片中,永遠留在了人們的心底。其中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一個電視鏡頭是一個北京青年一次又一次地試圖將一根長長的鋼管插向飛馳的坦克,還有就是在憤怒的人群中一個怒砸軍車的拎包老人。
人們普遍缺乏想像力導致了對六四的冷漠,有一個很明顯的現象就是六四屠殺發生後,外地人沒有北京人激憤,不在現場的北京人沒有親眼目睹軍人暴行的北京人激憤。很多人包括不少北京本地人看到「暴徒」襲擊軍車、毆打軍人都很不理解,怎麼好好的一場和平靜坐搞成這樣了,但是目睹屠殺的人卻不這麼想,幾乎人人同仇敵愾,沒有不想跟「當兵的」拚命的。
人們就要問了,為什麼一個個普通的北京老百姓一夜之間就成了暴徒。前一天學生還好好地靜坐、集會,北京還是那麼有秩序,那麼平靜,怎麼一夜之間就發生了暴亂?
最應該具有理性精神和克制素質的政府和執法者喪失了最基本的理智和良知。不僅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早就拋在腦後,甚至變本加厲,將人性中的最醜惡的一面暴露無遺。
而所謂的「北京暴徒」至少在以下四個方面超越了所謂的「中國人民軍隊」:
一、「暴徒」比軍隊更克制。
不管官方聲稱「暴徒」如何地凶殘,但我們稍加注意就會發現,在官方正式公布的十五個共和國烈士名單中,沒有任何一名軍人是死於六月四日凌晨一點鐘之前的,也就是說沒有一個軍人是死在他們大規模向人群開槍掃射之前的,這也就意味著沒有一個軍人死於駐守或是撤退時,換句話說就是他們全都死於向天安門血腥進軍的過程中,即法律界定的犯罪實施過程中,所以北京民眾完全是見義勇為,在他們是作為鎮壓民主運動的幫凶被義憤填膺的民眾打死的,即便是他們確實沒有向示威民眾開過槍,也不能說他們是完全無辜的。至於軍人首先對本國學生和其他平民使用致命武器的反人類罪行,一路上不分青紅皂白地向北京老百姓開槍,以國家恐怖主義威逼廣場上的為國人爭取民主權利的示威學生就範,顯然再沒有誰比他們更符合他們自己所定義的「反革命暴徒」的標準了!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北京的「暴徒」表現出了驚人的理性與克制。當戒嚴軍人衝著人群和建築物胡亂掃射的時候,甚至違反最基本的道德底線、國際法和國內法向紅十字救護車開槍的時候,他們是不會顧忌到會誤傷到誰的,但北京暴徒不僅沒有刻意傷及無辜、趁火打劫,反而保護、救助包括戒嚴部隊官兵在內的幾乎所有傷者。按說任何一個進入北京城的軍人都是有意無意地充當了幫凶的角色,在開槍令下達之後,並且確確實實打死了老百姓之後,誰又能保證他們什麼時候不會獸性大發向老百姓、向住宅、傷鋪開槍呢?因此出於保護廣場學生和保護北京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考慮,解除他們的武裝,甚至向他們開槍還擊都非常是必要的,即便因此誤傷無辜軍人也是可以理解的。但絕大多數北京老百姓並沒有這樣做,他們的抵抗是見義勇為和實施正當防衛。
二、「暴徒」比軍隊更善良。
到目前為止,我只聽說過,看到過受傷軍人被民眾搶救的事例,但從來沒有聽說過軍人救助過示威民眾和學生的事例。我倒是從記錄片上看見在天安門廣場一帶,一大群軍人用棍棒追打幾名孤立無援的市民;從照片上看到幾個軍人圍毆一個手無寸鐵的年輕人;還聽說軍人毒打被抓的群眾和學生。六四後,我親眼目睹一名與六個士兵發生衝突的男青年被他們開槍打死。
在官方正式出版的《戒嚴一日》一書中,一位中尉幹事記錄了這樣一件匪夷所思的事:一些民眾收集物件準備砸軍車的時候,圍觀群眾中居然有不少人高喊:「別拿太大的,要出人命的!」,見光說沒用,幾個學生模樣的人和婦女竟然衝上前去搶一個年輕人手上的水泥方磚。而與此同時,早就荷槍實彈的清場主力已經開始向紅十字救護車、向試圖搬動屍體和傷員的老百姓開槍了,而他們顯然是不會擔心「出人命」的。(胡衛平·《京順路一夜》)
當北京暴徒出來制止這一場政府針對學生的國家恐怖主義暴行的時候,他們全都不約而同地選擇了站在正義與良知的一邊。沒有任何一個軍人是在他們開槍殺人之前被「暴徒」打死的,沒有任何一個軍人是在繳械、被俘後死於「暴徒」之手的,更沒有任何一個平民、醫生被「暴徒」誤傷至死的。而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無數手無寸鐵的「暴徒」被俘之後普遍遭到毒打、虐待,甚至有被軍人和武警毆打致死的個案,這在戰場上都是違法反《海牙公約》、《日內瓦公約》的罪行卻發生在一場殺害和平請願同胞的鎮壓中。至於中國人民軍隊用裝甲車和坦克上專打戰鬥機的高射機槍向血肉之軀掃射的創意,更是連國際法都沒有想到的。
值得注意的是,當一向被認為是最應該具有理性和克制力的人民政府和人民子弟兵在京城濫殺同胞時,整座北京城卻沒有發生過任何一起老百姓濫殺無辜軍人的事件,許多學生和北京市民甚至還竭力保護受到攻擊的軍人免受傷害,真不知道這是源於國人根深蒂固的奴性還是真的出自於國人的善良。而在戒嚴部隊方面,幾乎沒有任何一支部隊真正、像樣地保護過學生和市民,他們不是向民眾開槍、扔磚石、棍敲棒擊、發射催淚彈,便是嘲笑、歡呼、有極個別的戒嚴部隊士兵甚至還向裝載、運送傷員和死者的紅十字救護車開槍。軍人中表現得最好的情況也就是冷眼旁觀。
三、「暴徒」比軍隊更守法。
整個北京民運期間,甚至是極度混亂的六月三日晚到六月四日白天,均未聽說發生過一起「暴徒」搶劫商舖,侵犯老百姓的事件,他們的抗暴行動針對的全都是殺人機器,倒是一些軍人對公共和民用設施開槍,甚至槍擊運載受傷市民和軍人紅十字救護車(這就是在兩國交戰的戰場上都是被嚴格禁止的)。而此時《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的日內瓦公約》共有64條正文及兩個附件,主要內容是:確認敵對雙方傷病員在任何情況下應該無區別地予以人道待遇的原則;禁止對傷病員的生命和人身施加任何危害或暴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人民軍隊都違反了。兩個勢均力敵的交戰國之間的戰爭,更不用說對付手無寸鐵的同胞了。這是國際法想都想不到的。在全國各地的騷亂中,西安和成都都出現過哄搶商店的情況,但在幾十萬人參與的抗暴行動中,北京沒有發生過一起類似的事件,這在人類歷史上都是非常罕見的,在六四抗暴行動中,北京人所表現出來的公民意識之高,抗暴針對性之強,非常令人嘆服。反倒是號稱進城來保障首都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唱《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戒嚴部隊肆無忌憚地向住宅和商舖開槍,肆意打死打傷無辜老百姓,損害、破壞公私財物不計其數,所以反革命暴徒三個字應該加在他們身上才合適,就連當局都不得不承認北京暴徒針對的是他們所謂的「革命政府」,所以在暴徒前面加了個「反革命」的定語。北京「暴徒」完美地捍衛了人類的良知與正義。
四、「暴徒」比軍隊更團結。
六月三日當晚和六月四日白天,沒有聽說那個「暴徒」突然倒戈和戒嚴部隊併肩戰鬥的,北京「暴徒」們不僅同仇敵愾,還患難與共。倒是軍隊方面,上至軍委副主席趙紫陽、三十八軍軍長徐勤先,下到一些下級官兵都以消極抗命或是「撂挑子」的方式反對鄧小平當局鎮壓北京八九民運。
軍民之間的為什麼會有如此不可思議的差距呢?很簡單,因為那一刻北京暴徒與孔孟同在,良知和正義站在了北京暴徒的一邊。
當然,我們也不能說戒嚴部隊的官兵天生就是多麼地邪惡,而事實上他們中很多人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裡面的惡人只是極少數。但在6月3日深夜之後的數日內,他們確實都或積極或無奈地站到了「邪惡」的一邊。六四是一場正邪之爭,但邪終究是不能壓正的。正如那一隊重型坦克始終不敢壓過那個站在它面前的那個年輕人一樣,因為他們永遠也壓不過去。
儘管我們直到現在都不知道他們的確切姓名,但我仍要向六月五日站在巨型坦克面前的那位和平抗議者致敬,向六月七日從建國門外交公寓向行進中的戒嚴部隊還以正義子彈的那位狙擊手致敬,向那位試圖將手中的鋼管插向飛馳中的坦克的北京小夥子致敬。正是由於他們在那空前凶殘的一刻做出了最正確、最偉大的抵抗,捍衛了中國人最後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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