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看「母親千里走單騎」是一個什麼樣的假新聞
A.有一個「母親千里走單騎」的新聞很火爆
她,溫州打工5年,半夜夢見6歲的兒子「孤苦一人,滿身是血,在雨水中跟耗子搶東西吃」。次日,她女扮男裝(以策安全),獨自騎著摩托車,奔襲2000多公里,耗時6晝夜,只喝半瓶礦泉水,住4小時旅社,吃19顆泡泡糖,從溫州回到重慶。她叫李春鳳,她就一個念頭,回家,看兒子。
以上是一條微博對一個新聞事件的概述——還沒超過140字。一位母親「千里走單騎」,從浙江溫州騎摩托車回到重慶老家的新聞,1月19日《重慶晚報》見報並由網路轉載後,引起很大反響。次日——2011年1月20日,包括《新華每日電訊》《錢江晚報》在內的大量媒體轉載、報導、評論。浙江的《錢江晚報》還做成了頭版頭條,在A14做了一整版,基本內容跟《重慶晚報》一模一樣,第一作者的署名卻署成了自己駐溫州的記者。時評家們則一擁而上,寫出各種評論,有曰「千里單騎探子折射了民生的無奈」,有曰「千里走單騎是對春運的提醒」,有曰「摩托媽媽千里探子拷問中國留守之痛」,有曰「期待母親千里走單騎的辛酸故事不再重演」……《新京報》也第一時間發表時評,感嘆「李春鳳的故事讓人唏噓」。百度百科很快設立了「李春鳳」條目,對這個「英雄母親」進行人物介紹、事件介紹。
這是真實的新聞嗎?所有的報導,統統來自這個名叫李春鳳的主人翁的單方說法,除了她兒子所在學校校長作為同一方的幾句話之外,沒有任何的旁證,這個「英雄母親」的「感人事跡」就傳遍這個叫神州的地方了。
筆者所在的《都市快報》,1月19日在談版之時也談到了《重慶晚報》的這個報導,第一感覺也是「感人」,擬採用,並準備由本人配發評論。寫評論肯定要認真研讀原報導,但讀著讀著就感到不對勁了,這是一個真實的新聞嗎?這些日子,我們正在進行「杜絕虛假報導,增強社會責任」專項教育活動,總得在實際行動中多一根杜絕虛假報導的弦吧?何況,「杜絕虛假報導」實在是媒體人的底線。
B.這個影響很大的報導原文是這樣的
1月19日《重慶晚報》的報導,作者是記者韓毅、通訊員陳大增、實習生鄒源
從浙江溫州到重慶黔江,行程2000多公里——
原文圖說:見到兒子,李春鳳異常激動
原文圖說:李春鳳就是這樣一身裝扮回家
一位年輕母親在浙江打工5年,半夜夢見6歲兒子全身是血,與老鼠爭食……第二天,她竟獨自騎著摩托車,從浙江奔走2000多公里回渝,耗時6晝夜。一路上,她把自己裝扮成男人,只喝了半瓶礦泉水、住了4小時旅館……
近段時間,這位「英雄媽媽」的事跡在黔江廣為傳頌。
以下略去詳細原文,(看中國網編註:看原文請點擊 )
C.對於該報導我們提出諸多質疑性問題
對於這個初看、粗看都沒啥問題的報導,我們仔細閱讀、求證,提出了諸多質疑性問題:
這是一個沒有「時間」等重要新聞要素的報導。具體什麼時候從溫州動身、什麼時候到達重慶老家的?沒有起碼的交待。
路上6天只喝了半瓶礦泉水?只睡了4個小時旅社?神仙啊?
一些數字需要求證:騎摩托從溫州到重慶,2000多公里,250元油費真的夠嗎?她真的是從「溫州」騎行到了「重慶」?
她的月收入真是1200元嗎?一個月收入才1200元的打工妹,為何要花5000元買一輛摩托車?出手太大方了吧?
通常,摩托車沒有發票才不給託運,這摩托車是怎麼回事?摩托車託運肯定需要發票,否則只能拆成零件才給託運。這個母親真的是為了節省300元託運費?不會是賊車吧?
「考慮到老家的婆家和娘家相距較遠,買一輛車回老家,方便串門。」——婆家和娘家,具體情形很不清晰,這「摩托車」很奇怪的。
一路上,她真把自己裝扮成男人?看那新聞照片,根本就不像什麼男人。這一路上,摩托車有沒有被汽車捎帶過?
在溫州打工,在什麼飯館當服務員?飯館名稱?老闆名字?為何沒有直接採訪這個溫州飯館的老闆?缺了該老闆的旁證,更是通篇都是女主人翁的一面之詞了。
「她沒向餐館老闆請假,也沒結工資,臉上掛著淚水,收拾好包袱,騎著車就往老家方向趕。」——細節追問:幹嗎不與老闆說一聲?這是正常回家,又不是去違法犯罪。
回家動機,是為摩托車還是為兒子?「母親再次夢見她的兒子孤苦一人,在雨水中跟耗子搶東西吃……」——這也太「盜夢空間」了吧?
「早一點回家看兒子」?路上要花6天還早點?坐車兩天總夠了吧?
黔江區藍天留守兒童學校——「留守兒童學校」這個名稱怪怪的學校,不是為了炒作吧?
買了一張地圖——什麼地圖?一張就夠?這樣就能行軍作戰?線路畫在哪裡?估計得一本地圖都不夠。請記者拍一張該地圖的照片兒。
每騎6小時才休息一下——那問路怎麼問?問一回就能騎6小時?這個路也太好問了吧?
自己打工穿的藍色工作服——什麼工作服?餐館裡的?是新聞照片上的那件?那可不像餐館裡的工作服。
「白天,她就找路邊的樹、石頭等靠著睡一覺;晚上,她就把車停在路邊,趴在車上睡。只有在第三天,由於長時間在車上吹風,頭疼得十分厲害,她才在一個路邊藥房買了一點藥,花20元錢在一個旅社睡了4個小時。」——除了騎車的時間,其他統統都是休息的時間。具體各是多少?前後6天,只花20元錢在一個旅社睡了4個小時——太誇張了吧?何必只睡4個小時?鐘點房?什麼旅社,哪裡的?
算下時間、車速與里程:總里程2000公里,除以6天,每天不到400公里,每小時摩托車跑40公里(她還說後半夜跑80碼),那得10小時,一天24小時,還有14小時可睡覺、休息。是不是?
第四天,她在長沙時——第四天如果是傍晚才到長沙,那後面只有兩天了,能從長沙趕到重慶否?
當天中午,他正在照看孩子們吃飯,突然看見一個婦女面色憔悴,抱著一個摩托車頭盔衝進來,開口就說「我是羅雲飛的媽媽」,之後又抱著兒子大哭,其情境的確令人震驚。——可見是第六天中午她到達的。問下從長沙到老家的路程和情景。
「把身上僅有的一個泡泡糖餵到他嘴了」——這個細節也有點怪哦。
李春鳳6歲的兒子羅雲飛,對母親的行為還不能完全明白。面對記者的提問,他一個勁往母親的身後躲,只怯生生說:「我喜歡我媽媽。」——這個細節也有點怪。
「見到兒子,李春鳳異常激動。」——這是圖片說明,這照片神馬(什麼)時候拍的哦?
還有一個涉及到法律的問題,有待求證:李春鳳選擇夜裡騎行,是不是在逃避交警?因為李春鳳摩托車的來路,從報導看很「不明」。摩托車所有權發生了轉移,她辦理過登記手續嗎?她本人有沒有駕駛證呢?沒有駕駛證,那就不能上路;上路就是違法,那樣可不是「英雄母親」的壯舉,而是「法盲女子」的違法上路。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很清楚——
第八條是「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第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第十九條是「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九十九條第一款則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D. 搜索相關報導嚇了一跳
至於跟著報導所做的各種評論,好笑的就多了去了,比如李春鳳的故事根本就不是發生在春運裡,時評家也拿春運來說事,把春運狠狠教育了一番。
面對這麼奇怪的新聞,面對這麼多的疑問,我們搜索相關報導,不搜不知道,一搜嚇一跳。原來5天前當地的《武陵都市報》有過報導,請注意文和圖的作者是:記者陳大增、實習生羅淑波。
曾從浙江騎摩托車回家看兒子 昨天又趕飛機回來過年
一位29歲的年輕母親,在外打工5年,每晚睡覺都夢見兒子吃不好、穿不暖。在一個風雨交加之夜,臥室的窗戶被大風吹開了,雨水漏進屋裡。母親再次夢見她的兒子孤苦一人,在雨水中跟耗子搶東西吃。
第二天,因為買不到車票,她毅然騎上摩托車,獨自一人從浙江出發,耗時5天趕回黔江城。在黔城一留守兒童學校,這位堅強的母親見到了她朝思暮想的兒子。
5天騎行2000公里
「上個月的一天,我在照看孩子們吃飯,突然來了一位面色憔悴的中年婦女,她抱著一個摩托車頭盔,推開大門說,她是羅雲飛的媽媽。」回憶起當時的情景,羅雲飛的老師馮大立仍心生敬佩。「我們後來才曉得,她為了回家看孩子,一個人從浙江溫州騎摩托車回來,走了5天,行了2000多公里路。」馮老師說:「這樣的母親太偉大了。」
這位母親名叫李春鳳,是黔江區小南海鎮後壩村人。3年前,她和丈夫先後外出打工,羅雲飛留在家中由老人看管。2010年,黔江終於有了第一家留守兒童學校,因考慮到隔代教育不利於孩子成長,羅雲飛便被送進該校就讀小學三年級。
「我當時也沒辦法,太想兒子了,又沒買到車票。」李春鳳說,從浙江省溫州市回來的途中,她沒有覺得苦,近2000公里的路程,她日夜兼程僅用了5天。
想著你的媽媽,你就有了力量!
李春鳳的行為,感動了學校的所有老師,更讓羅雲飛的同學們羨慕不已。
今年元旦期間,這所學校沒有放假,因為有許多孩子「無家可歸」。李春鳳近日回浙江上班後,馮老師在寢室找到了羅雲飛。馮老師拉著他的手說:「雲飛呀,想到你媽媽的吃苦,你就有了力量。」
記者來到羅雲飛就讀的學校,他拉著記者的手說:「叔叔,你喊我們老師幫我問哈,我媽媽還回來過年嗎?」記者回答他,估計不得回來了。羅雲飛說:「不怕,我要學我媽媽做個堅強的人,媽媽不回來,我騎自行車到浙江去看她。」
昨(14)日下午,李春鳳再次返回黔江,與上次不同,這次她趕了飛機回來。
記者與李春鳳一道前往藍天留守兒童學校時,羅雲飛正在教室做作業。見到他的母親,羅雲飛扔下紙筆,箭一般衝進母親的懷裡:「媽媽,我想你!」抱著年僅6歲的兒子,李春鳳的眼淚又一次奪眶而出。
這兩個報導前後矛盾:究竟是路上花了5天還是6天?1月14日《武陵都市報》說5天,1月19日《重慶晚報》說6天。為何不一樣?
是什麼原因騎摩托車從溫州回重慶?《武陵都市報》說,「第二天,因為買不到車票,她毅然騎上摩托車,獨自一人從浙江出發,耗時5天趕回黔江城。」——12月份根本就不是春運時節,那時就買不到車票?這難道不是謊言嗎?後來《重慶晚報》的報導為何又不提「買不到車票」了呢?
後來怎麼又回溫州,又乘飛機回重慶(1月14日)?
作者中,一是「記者」陳大增,一是「通訊員」陳大增,新聞一倒手,就這麼「大增」出來了?
查閱近年「從浙江騎摩托車到重慶」的類似新聞,就更有意思了:
1、浙江桐鄉農民工騎摩托回重慶老家 行程2010公里騎行5天 2008-02-01
2、溫州外來工花8天7夜騎摩托回重慶 2008年02月01日
3、母親騎摩托4千里回家探子 扮男裝跑6晝夜 2011年01月19日
2008年、2010年、2011年,這裡三個騎摩托車從浙江回重慶的報導裡,統統都是《重慶晚報》刊發的。最奇怪的是,3個報導裡關於路邊店(旅社)的段子,統統都是「20元」的口徑。現在神馬(什麼)都漲價,就路邊店(旅社)不「漲價」,乖乖!
總之,這個的「母親騎摩托4千里回家探子,扮男裝跑6晝夜」的新聞太離奇、太不靠譜了。我們只能判斷其不真不實。可能這個母親的那輛摩托車壓根兒就不是從遙遠的溫州弄回來的,或者她真的把一輛摩托車從溫州弄回重慶老家了,但背後的真面目,絕不是報導裡描寫的那個偉大崇高的樣子。
我們寫報導,不可寫成「知音體」!這些年來,因為某本通俗雜誌的流行,致使「知音體」很流行很出名。有些「知音體」之文,真當是「影子上的煽情」:抓到一點事情的影子,就開始「以情動人」,渲染、誇大甚至編造情節細節,像小說而非小說,任意提煉所謂親情的、崇高的、偉大的主題,達到譁眾取寵之目的。
杜絕虛假報導,也得杜絕捕風捉影、「半真半假」的消息。
嚴肅的新聞報導,不能不杜絕「知音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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