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未兌現的承諾

北京政府2009年4月首次發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其中承諾中國的人權狀況在2009和2010年將有明顯改變。時隔近兩年,人權組織「人權觀察」進行評估,認為北京政府的人權承諾沒有兌現。

位於紐約的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發表了題為「未實現的承諾:對中國《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的評估」,內容針對北京政府近兩年前發表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如同評估的題目,評 估的結果是:北京政府沒有實現在2009和2010年明顯改變人權狀況的承諾。「人權觀察」亞洲部的負責人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中國當局幾乎沒有兌現《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中的任何承諾:

「總體說來,中國政府發表這份計畫更多是為了維護和改善形象,表現改善人權狀況的努力,以此應對有關人權問題的批評。」

根據「人權觀察」掌握的信息,2009和2010年,中國存在嚴重的虐囚現象。而刑訊正是被中國《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明確禁止的。「人權觀察」的評 估中,也對中國警方不經任何司法程序逮捕人、官方對少數民族實行的打壓政策以及新聞自由受限制和異見人士遭監控等現象提出批評。理查森說:

「這些都是中國政府在其行動計畫中寫進的要改進的地方。而中國政府顯然沒有兌現這些改進承諾。我們認為這是很嚴重的問題,一是對中國國內的人權狀況不利,二是降低了北京政府整體的可信度。」

「人權觀察」組織呼籲北京政府,擴大為完善人權行動計畫而開展的對話範圍,聯合國人權專員應對中國人權狀況進行評估,北京方面以此為依據完成行動計畫的目標。理查森還建議中國成立一個國家人權委員會,以便持續改善中國的人權狀況:

「這個委員會的成員應該是參與制定'人權行動計畫'的人,還有在體制內外都享有威望的學者、律師等。這個委員會要對行動計畫進行評估,之後在這個計畫基礎上制定新的版本,包含中國切實能夠實現改善人權的目標。」

理查森同時承認,這些建議被中國政府接受的可能不大。

2009年4月,中國政府發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作為明確在2009和2010兩年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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