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貨膨脹與農民(圖)
每次物價大幅上漲,都免不了扯上農業與農民。上世紀80年代我在杜潤生領導下做調查研究工作,就受到過這個「聯繫」的困擾。最近物價趨緊,相關論調又起,似曾相識,決定為文略加分析。
以今年11月份的物價為例。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指標數據是這樣的: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5.1%,其中,消費品價格上漲5.9%,服務項目價格上漲2.6%。在消費品八大類商品中,食品價格同比上漲11.7%,居住價格同比上漲5.8%,醫療保健及個人用品類價格同比上漲4.0%,其餘漲幅不高,有兩類的價格還下降了。統計局發言人因此說,11月我國物價指數上漲的主要推手是食品,因為「11月份全國食品類價格同比上漲了11.7%,拉動CPI上漲3.8個百分點,貢獻率是74%」。
此條新聞,大有講究。我注意到,央視在播發國家統計局發言人公布並解釋上引用物價指數的時候,屏幕上顯示的「貢獻」一詞,被打上了引號。各家平面媒體的報導,我看到的也一律給「貢獻」打引號。很可能,國家統計局發出的新聞通稿就是這樣處理的。
很明白,對物價上漲做出了「貢獻」,可不算什麼好事情。不打個引號處理,似乎就把通脹之責歸給了食品和農產品。農產品又是農民生產的,於是,通脹責任的鏈條就追到了農村、農業和農民,似乎通脹由農產品推動,通脹的受益人就是農民。現在,「貢獻」加上了引號,追究農業和農民責任的含義減輕了不少,但農民與通脹究竟是個什麼關係,還有不小的模糊。在城鎮居家過日子的,菜籃子、米袋子之價漲了,錢袋子就癟了。漲癟之間,居民罵商人,商人說成本,幾下子就追到了農業和農民。
那麼,農業和農民對物價總水平到底有沒有貢獻呢?看來是有的。原因簡單,離開了物價統計,誰也無從觀察物價總水平。成千上萬的消費品和服務,林林總總要在限定的時間內公布出一個物價指數,可行的辦法只能分類加總。目前我國就是把八大類消費品外加若干服務項的價格變動,合成出一個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統計局另一位發言人今年6月講過,中國目前CPI中,食品佔比在40%左右,居住類的權重約為15%。食品佔比最高,變動一小點的影響就很大。像今年11月份的情況,食品本身漲價幅度最高(11.7%),又是物價指數里最高的權重(40%),一起拉動了CPI同比上漲3.8個百分點,佔整個消費者物價指數同比上漲5.1個百分點的74%。此貢獻,真材實料,應該不需要加引號的。
但是,說食品和農產品價格上漲對物價統計指數做出了貢獻,絕不等於說食品價格就是CPI上漲的原因,更不等於說食品和農產品是通脹的禍首!問個小問題吧:食品價格又因何而漲?農產品價格又因為什麼而高?按照很流行的「成本決定價格」的思維,農產品價格上漲是被農產品的成本上漲「頂」起來的——生產農產品的人工、化肥、農資、燃料、物流等等的成本,今年以來不也是升得很急嗎?
是的,在市場之中每個人的產出都構成別人的成本。要追通脹的源頭,買米的舉報賣米的,賣米的舉報賣化肥的,賣化肥的舉報賣化肥原料的,賣化肥原料的說人工貴啦,因為他們吃的米貴啦!這樣來回轉圈的遊戲,我從上世紀80年代就經歷多回。反正每遇物價上漲、人言滔滔之際,各部門的眾君子都非常謙虛。轉來轉去,查成本的成本——哪項生產是沒有成本的呢?——才發現每個環節都很「無辜」,所有產出品的價格上漲是因為各自上游的成本價格在上漲。
把所有供求連到一起,也許從另外一個方向比較容易走出來。試試看:米價上漲是因為買米者互相競爭,你不出價我出價,斗來斗去就把米價拉上來的。買米者敢出價是因為他自己的收入漲,那又因為是雇工的需求旺盛,誰在「招工難」中出價高,誰就得工人。再追上去,是市場的訂單多,才拉動了多招工;訂單多又是因為市場需求的拉動。如此一律向下游產出品的方向追,追來追去就發現每一個環節都是因為需求的拉動——別人對你產品的需求旺,導致你對上游產品的需求也旺。這樣看,所有成本之價都是被需求拉起來的。
那麼,何謂「需求」?我喜歡用的定義是「以貨幣表達的需要」。人類的需要永無止境,受到的實際約束主要就是貨幣購買力。照此定義,貨幣才是需求的要害,也是物價總水平變化的真正關鍵。個別商品的價格上漲是因為對此商品的需求超過了它的供給,物價總水平的上漲是因為——也只因為——總需求的上漲超過了總的供給。任何一個經濟,貨幣供應量高於商品和服務量的增加,總會帶來通貨膨脹。說什麼「成本型通脹」或「輸入性通脹」,離開了貨幣和需求都是天方夜譚——橫豎口袋裡沒錢,或有錢也死不購物,那是任什麼價也是漲不起來的。
忍不住再次肯定中文「通脹」這個詞的準確性。通者,流通中的貨幣也。沒有貨幣過多這個條件,物價總水平不可能上揚。英文的inflation不過是說膨脹,至於究竟是物價膨脹,還是貨幣膨脹,可以見仁見智的。中文的通脹,有助於直指根本,發現流通中的貨幣偏多就可定斷通脹的出現,並從貨幣層面採取措施。要知道,價格漲起來的時候像發疹子一樣,這一點、那一點的,開始都是個別的、少數的,各有特別的成因,或按流行之說,是所謂「結構性」的。但是,只要流通中貨幣總量偏多,早晚會把物價拉上來。到了能夠「看見」的時候,常常火就上房了。
因此,說農民、農業和農產品對通脹做出了貢獻,是無稽之談。加引號也不行,因為含義還是含糊。準確地說,農產品和食品的價格上漲反映了通脹,因為在現行的物價統計體系裡,食品價格佔CPI的比重高,一旦食品價格上漲較快,物價指數就顯著上漲。食品價格像任何其他商品價格一樣,是市場供求在競爭中決定的。總的貨幣供給偏大,會一個接一個地把物價拉上來。在任何情況下,農產品和食品本身都沒有能力推動通脹。
以上分析也反對另外一個論斷,即通脹有利於農業和農民。雖然可觀察的通脹與農產品和食品的價格上漲有關,但並不意味農民可以在通脹中受益。第一點理由上文講過,農產品的成本在通脹中也在漲,農民也要承受生產成本上漲的壓力。第二點理由以前講過,由於今天不少農民也在市場上買米、買菜、買肉,所以農產品價格漲得凶,農民的實際收入還有下降的一面。11月份的數據說,城市CPI上漲4.9%,農村上漲5.6%,其中食品和農產品的「貢獻」也不小就是了。
要補充的是第三點。在經驗上,通脹下貨幣貶值,人們可以持有實物資產——特別是土地資產——來趨利避害。英國古典經濟學家大衛•李嘉圖當年「通脹有利於農民」的立論基礎,是英國農民擁有土地財產權,所以通脹下市場對土地的需求上升,農民作為土地的所有者或有利可圖。今天的中國農民雖然也擁有土地房產,但財產權利還不充分,特別是合法轉讓權遠沒有發育起來,享受「李嘉圖效果」又從何談起?什麼時候,像成都那樣高舉「還權賦能」改革綱領、系統確立農民土地轉讓權的地方多了,我們再討論這個問題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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