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新規定被指霸王條款

【看中國記者金曉剛綜合報導】據媒體報導,鐵道部新修訂後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和《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從1日開始執行了。新規中要求,普通列車火車票改簽須在開車前辦理,這也就意味著,如果趕不上普通列車,車票將作廢。此規定一時間引來眾多爭議。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霸王條款

據經濟參考報2日消息,按照原來的相關規定,普通列車旅客最晚可在開車後2小時辦理改簽。但是此次修訂後的細則規定,普通列車火車票改簽須在開車前辦理,也就是如果趕不上普通列車,車票就作廢。這會讓那些由於不可控制原因而遲到的旅客遭受經濟損失,是一種非常缺乏人性化的規定。

荊楚網王勇評論,其實,換個角度說,乘客因遲到車票作廢的規定是一種霸王條款。長期以來,鐵路部門不管是什麼原因造成火車晚點,哪怕是多個小時,即使給乘客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以及因為火車超載,乘客過多,一些乘客沒擠上火車,造成經濟損失,但是鐵路部門從來就不給予任何的賠償和補償,最多來一句對不起,這與乘客遲到車票作廢的規定顯然很不對等。通俗點說,乘客遲到車票作廢的規定就是,允許火車無限期晚點,不許乘客一秒鐘遲到。

動車乘客遲到可辦改簽鐵道部新規被指不平等

北京市天依律師事務所曹志存律師表示,由於乘客是預先支付車票款,沒有人會花錢買票後還故意晚點。乘客趕不上火車也有不可抗力性。而鐵路部門面對乘客是一對多的關係,應允許乘客受到意外事件干擾時,在晚點後予以改簽。除非鐵道部門保證不因任何意外影響乘客出行,乘客也就不會要求晚點後改簽,雙方在權利義務上應是對等的。

而對於動車車票,新規要求,持動車組列車車票的旅客改乘當日其他動車組列車時,不受開車後2小時內限制。也就是說,如果沒有趕上動車組列車的話,車票並不作廢,還可以去辦理改簽手續。

曹志存說:「動車組晚點改簽的特權,則更加不公平」,鐵路部門作為公用事業單位,全民納稅行業,對任何購票乘客都應該平等。不能「嫌貧愛富」,動車票與普通票應一視同仁。

網民:為啥現在新規都是不利老百姓的?

關於新規定,網友davehejiaqi總結了更多疑問:「買票的時候那麼多人,沒有買到票,怎麼不說賠償?火車票價就沒有降過,怎麼不說了?上了火車,還有N個買東西的,賣手套、賣紀念品、賣鞋墊、賣玩具、賣報紙、賣牙膏、賣牙刷、賣筷子、賣杓子、賣叉子,都是你鐵路專賣的,怎麼就不給個解釋?火車時刻票你說調整就調整,怎麼不賠償?!」

除此之外,還有增加了其他新規定,例如:乘火車禁「串座」,在火車上,不同席別座位是不能隨意串列的。現在在乘車過程中,因為要到餐車吃飯、上廁所、取開水等一些情況,在各車廂間相互走動是很常見的。但是從今天起,除非有特殊情況並經列車長同意外,持低票價席別車票的旅客不能在高票價席別的車廂停留。此外乘車時的攜帶行李大小要求,新規中增加乘坐動車組列車乘客只能攜帶長寬高總和不超過130厘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的行李

網友們表示無奈:「國家真的是人民的國家嗎?每年用稅收大力投入鐵路建設,結果到頭來反而讓人民的待遇不如前」、「為啥現在的新規都是不利老百姓的?誰能解釋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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