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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火 到底誰是第一責任人?(圖)

作者:甄貞  2010-11-23 22:3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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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右三)、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正(右二)以及劉雲耕(右四)、馮國勤(右)、殷一璀(右五)

【看中國記者甄貞綜合報導】據經濟觀察網19日消息,上海市政府在火災現場附近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大陸記者的問題,官方沒有給出任何答案,上海市長韓正也表示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這場火災,到底誰是第一責任人?

官方迴避記者提問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長程九龍、上海市靜安區區長張仁良、上海市消防局局長陳飛以及上海市衛生局副局長李衛平出席出席了發布會。程九龍介紹,警方到現場最先起火地點取到的物證,有電焊槍和電機設備。證人、證言,物證全部到位。

上海市消防局常備的消防車為壓縮空氣泡沫車,按照演練的情況噴射出的泡沫可達300米以上,此次起火的樓高度為85米,在自行車的泡沫射程之內,可以覆蓋這個高度,這也是在整個救災過程引起質疑的方面。

今年1月25日和11月9日,上海分別舉行了在2010世博會主題館舉行消防演習和「119消防日」上海市大型地鐵消防演習,並且上海消防部門2007年花費1500萬元從瑞典引進的當時中國最高的雲梯車,可扑滅28層高的大火,當記者提問這臺雲梯是否在這次火災中投入使用,陳飛沒有給出答案。

就陳飛局長介紹的救火方式為內攻外攻結合的方式,記者提問,這兩種方法都用上了以及消防裝備這麼好的情況下,為什麼耗時四個小時才將火扑滅,陳飛沒有回答。

就嫌疑對象從四名擴大至八名的問題,記者提問,為什麼看到電焊槍和電機設備就可以認定其為涉嫌重大事故責任罪嫌疑人,程九龍沒有回應,隨後,領導們便並在工作人員掩護下,快步走出會場。

到底誰是第一責任人?

官方稱,15日大火當夜上海警方連夜偵查,先鎖定了隸屬保溫改造工程施工方上海佳藝建築裝飾工程公司(下稱上海佳藝)名下4名無證的電焊工為犯罪嫌疑人,罪名是涉嫌重大事故責任罪,理由是物證(現場的電焊槍、電機設備)、人證、證言俱全。第二天上海警方將嫌疑人對象擴大為8名,其中包括佳藝法人代表黃佩信。

上海佳藝建築裝飾工程公司為國有企業,二級施工資質,註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近年來,這家公司獲得的標的項目多達40個以上,均為上海市靜安區政府工程項目,集中於教育系統。公開信息顯示,2006年上海佳藝被列入「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但已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企業名單」,被通報要求整改並被扣除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2008年,該公司又在上海城鄉建交委公布的未按規定開展2008年度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的企業名單中榜上有名。

17日下午,一群赴上海佳藝公司討薪的民工代表說:「該公司沒有自己的施工隊,工程均是臨時僱用附近工地的零散民工。失火大樓的‘節能保溫綜合整治’項目多由河南籍民工作業,臨近的兩幢建築物作業者,則多為安徽籍民工。」

被刑拘的民工說:「電焊工沒證,上海佳藝為什麼要僱用他們呢?如果說,是無證電焊工叩響了大火的扳機,那麼,給他們提供槍支、提供子彈的人又是誰呢?!」

正當各方通過媒體表達自己的觀點時,上海市長韓正發言說:「火災事故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嚴重傷害,損失巨大,教訓極為慘痛,我們的心情非常沈重。」

據華聲論壇消息,失火建築物項目的總包方為靜安建總、分包方為上海佳藝,目前,上海佳藝的法人代表黃佩信已被警方控制,不過,大陸民眾認為,黃佩信還不算是該被問責的第一人。黃佩信所執掌的上海佳藝,近年來收到的靜安區政府工程項目源源不斷, 既然如此,總包訪靜安建總又為何將膠州公寓「節能保溫綜合整治項目」分包給上海佳藝呢?再往上追問,靜安區政府裡,究竟是誰,將膠州公寓項目給了靜安建總?如今,上海市長韓正發言是真心的還是為了搪塞百姓的表演都不得而知?即便如此,還是要追問上海大火,到底誰是第一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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