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社會,胡作非為」(組圖)
致習近平、孫春蘭的公開信(二)
福州市政府的有些領導把國家的憲法、法律在他們的眼裡已成廢紙,將《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套用集體土地徵收徵用進行欺詐掠奪,爆發數百名埠興村村民聚集攔路,抵制非法掠奪。
他們違法行為受到了阻力,以會議紀要件凌駕上國家憲法,指令晉安政府的全區之力,上演了城管暴徒為衝鋒、公安警察為保護傘、法院為後盾。於2006年9月29日發生的那一幕,寡婦林琴僅僅說了一句公道話:國務院要求依法拆遷「公開、公平、公正」,當眾遭到拳打腳踢,四個男人抬著塞進警車帶上手銬,被扣上阻礙拆遷之名拘留15天,令人回味的是誰在犯法?!
於2006年10月11日,地方政府再次糾集的幾百號人,把她的店面和房屋定性頂風搶建的名義進行毀滅性著毀除,順手牽羊侵吞林志強店面被夷為平地後,法院恣意以林琴承認錯誤的為由,私自出據「徇私枉法的判決書」到了拘留所裡提前放人,可她回到村莊,家中的遺物、金錢被搜刮一空,連禽養土雞都被殺了村幹部自己享受,已經流離失所了,展示的社會道德的全面崩潰。
各村村民看著橫加指責「社會變樣了,法院都參與損害人民利益的違法行為,違背最高人民法院三申五令,執政者非法動用了公、檢、法,這與強盜有什麼區別」 ?!一傳十, 十傳百迅速傳開。
地方執政者為了掩蓋事實真相,編造謊言,歪曲事實,大做媒體報導「為圖拆遷高額補償費,頂風搶建... 對違法戶堅決予以查處打擊」,這不是做賊心虛、賊喊抓賊嗎?!
可憐母女苦不堪言講出事實的來龍去脈:「丈夫在1997年1月病逝後,小孩子才2歲多一點,生活沒有著落,父母看著心酸領到身邊,分給我的店面和房子,好不容易過著小康的生活,遇到了洗劫.... ,悲痛欲絕地哭著起來「世上真理在哪兒、還有正義嗎?!安分守法犯了什麼法、究竟誰在犯罪」?!大家聽著安慰她「別急、別哭,鄉里鄉鄰都知道你的真實情況」!
為了證明自己的房屋合法性的證據,追討丈夫珍貴的遺物,含淚簽定了吃虧的協議書,到處上訪,反遭打擊報復,於2009年5月26日,再次沒有告知,沒有協商,她的祖遺房屋遭到了執政者著毀除無處安身。評心而論「一個人受到迫害,說一兩句公道話是很正常、很合理,卻遭到屢次了打擊,可見社會成了什麼樣了。
想想胡錦濤還強調過「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決不讓任何腐敗分子逃脫黨紀國法懲處」 。耐人尋味是參與者「刀槍不入」 ,有的很快晉升,有的升為晉安區的領導,打擊著林旭光、林琴、林志強、林惠珍、林萍、曾明英等等幾十人無家可歸,這不就是「獨立王國」 的真實寫照嗎?! 。
福州冤民:林旭光、林琴、林志強、林惠珍、
林萍、曾明英等
手 機:1360951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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