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林立雖壯觀 一場大火變骷髏

一場衝天大火,讓上海鬧市區一棟二十八層的高樓化為骷髏,造成至少五十三人死亡。這個被稱為上海版的「九一一事件」,給中國住宅建設和消防安全敲響了警鐘。

雖然上海當局公布,這場大火是由無證工人違法進行焊接工程所引起,但為何大火在短短兩個小時之內迅速蔓延至整棟大樓?難道大樓內部沒有消防設施,沒有自動灑水系統,居民無法實施自救?大樓的火災報警裝置為何遲遲不啟動,平時有沒有專門人員進行維護和保養?這些無證的施工人員,又是誰安排在大樓內非法施工呢?這一聲聲追問,既是對相關部門的無情問責,也是為在烈火中慘死的冤魂鳴不平。

當民眾看到上海的熊熊烈火,除了震驚與恐懼外,最直接的感受恐怕就是,我家所在的高樓會不會也像這樣著火?萬一著火了,我又怎麼才能逃出生天呢?

一直以來,中國城市建設的學習目標都是國際大都市,以為樓夠高、外表夠漂亮就是現代化,尤其是上海近年樓盤數量、高度不斷衝刺世界記錄,但遺憾的是光有速度,不求質量,只重表面,不重內涵,只管建造,忽視管理,高樓內部的火災警報、自救措施和日常維護幾乎淪為擺設,一旦發生火災,便成為人造棺材。

表面光鮮 管理混亂
中國樓盤愈建愈高,但與此配套的消防雲梯和消防水喉卻無法跟隨樓盤「長高」,大多只能達到四、五十米,最高亦不過一百米。今次上海大火,消防水槍有效射程不超過二十層,住在二十層以上的居民只能望火興嘆,聽天由命。至於調動直升機滅火,姑且不說有幾個城市擁有,即使擁有直升機,在滾滾濃煙前又能發揮多大作用?今次火災中,直升機無法飛臨失火高樓上空進行消防作業,只能在周邊巡視,淪為擺設。

高樓消防援救應該借鑒國外做法,美國有袖珍降落傘、日本和英國研製滑梯和充氣滑道,均可避免人員傷亡。其實,中國五年前頒布的《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就有規定,建築高度超過一百米的公共建築,應設避難層,用作火災時的臨時避難場所。但這個規定並沒有落到實處,遍佈全國的高樓大廈有幾座設立了避難層?

近年高層建築頻頻發生火災。去年元宵,中央電視臺北配樓因燃放煙花不當引致火災,使五十多億元的投資付諸一炬;不久前,吉林省吉林市一座商業大樓發生火災,造成十九人死亡的慘劇等等,這一宗宗觸目驚心、慘絕人寰的悲劇,有否引發當局警鐘長鳴呢?神州大地還要失去多少人命,才會讓這些麻木不仁的官老爺有所警惕呢?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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