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亞灣核電泄漏三週後才公布

距離香港只50公里的深圳大亞灣核電廠再度發生輻射泄漏事件,但如同上次一樣,廠方在事發後延遲向公眾公布有關意外,遭到環保人士和部分議員抨擊,並要求檢討有關的發布機制。

由香港中華電力公司建造、法國電力公司提供工程技術的大亞灣核電廠,上月23日發生輻射泄漏事故,一條盛載冷卻水的鋼管,出現3條最長3吋的裂痕,並泄漏2毫希輻射。身為核電廠大股東的中華電力未有吸取6月遲報另一宗漏輻射事件的教訓,事隔3週後昨日才公布。政府要求中電檢討公布核事故的發放安排,以增加核電廠的透明度。

大亞灣核電廠今年5月23日曾有一條盛載核原料鈾元素的金屬棒出現裂痕,但中電以不影響公眾健康為由,事隔半個月被傳媒踢爆才公開事件。

香港有部分傳媒較早前已經獲悉有關最新一宗的輻射泄漏事件,並曾指點中華電力公司查詢,但一直未獲回覆,及至15日才由中電旗下的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陳紹雄召開記者會,發布有關消息。

陳紹雄說,核電廠人員為1號機組核反應爐進行檢測時,發現其中一個用作冷卻反應爐、粗14吋的鋼管,有兩條分別長 3吋及一條長1.5吋的微細裂痕,裂痕上亦出現硼(化學物料)結晶;由於鋼管所載的冷卻水含輻射,因此令安全殼廠房內的輻射量上升2毫希( micro sievert),陳紹雄說:「一個人平時看電視,或者做身體檢查,一年都會吸收約2至 3毫希輻射。」他指出,該鋼管只會在核反應爐關掉時才盛載冷卻水,核電廠人員進入安全殼廠房檢查時亦穿了保護衣物,強調是次事件不會造成嚴重輻射泄漏,也沒有人健康受損。

有部分記者質問陳紹雄為何不吸取上次教訓盡早公布今次核事故,他卻搬出「國際慣例」搪塞,聲稱凡列為2級以下的事故,毋須實時向公眾交代,「如果事無大小都通報,可能變成狼來了,公布或不公布都要平衡」。核事故共分為0至7級共八個評級。

但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則批評中電沒實時公布泄漏事件,更形容重點是死不悔改。她擔心隨著核電廠機件老化,更嚴重的事故可能陸續發生。何秀蘭又指,大亞灣不屬香港司法管制範圍,香港的司法管不了核電廠,「沒有吸取上次事故的教訓,完全擺出一副你奈我無何的態度」。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古偉牧指出,根據香港標準,日常接觸 X光等輻射的工作人員身上有量度輻射的儀器,每年總量不可超過20毫希,一旦超標須停工。一般市民每年吸收輻射總量不可超過1毫希,換言之這次事件已超標,如果人體吸收逾1希,即 1000毫希的輻射,或引發白內障。高量輻射輕則引發皮膚紅腫或嘔吐,重則致癌或誕畸胎。

特區政府也不認同中電延遲公布事故的做法。政府發言人表示,本月2日收到中電通報後,政府已立刻透過天文臺監測空氣中的環境輻射劑量,確保對公眾沒有構成任何影響。當局亦聯絡廣東省核管辦瞭解,而內地核電站周圍設立的輻射監測點獨立監測,亦未發現異常。發言人指,會要求中電就其向外公布有關事件的方式作出合理安排,以提高大亞灣核電廠運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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