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局長情婦開"賣官牌館" 經費撥款她分一半(圖)

她只是一名副股級幹部,卻憑藉其情夫國土局局長的要職,成了不少人巴結的「紅人」。在人事任命、幹部提拔、資金撥付和房屋租金減免等方面,她為請託人「熱心相助」,趁機斂財。

  記者10月29日獲悉,因涉嫌受賄、貪污,湘鄉市國土局原局長陳光榮(本報10月28日A17版曾作報導)的情婦彭國英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牌館成了「地下組織部」

  彭國英47歲,湘鄉人,中專文化,案發前系湘鄉市民政局財務股副股長,兼湘鄉市光榮院出納。陳光榮曾在湘鄉市民政局擔任過局長,系彭國英的頂頭上司,後調任湘鄉市國土局局長、書記。

  在擔任湘鄉市國土局局長、書記期間,陳光榮大肆「賣官」,彭國英則扮演了一個重要角色——她在當地開了家牌館,那些想進入湘鄉國土系統工作、或「跑官」「買官」的,正是在這家牌館,直接或經彭國英之手,將錢送給陳光榮。

  劉偉強原係湘鄉市金藪鄉鄉長助理兼財政所所長。在陳光榮家裡給陳送了1萬元,他先是調進了湘鄉市國土局,任該局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副主任。升任該中心主任之後,在彭的牌館裡,劉給陳又送了5000元。

  撥2.2萬經費,情婦撈1萬

  趙瓊是湘鄉市新湘路街道辦事處民政所所長。為了給下屬的新港社區爭取點經費,同時,為了能將兒媳安排到該社區工作,趙瓊找彭請陳光榮幫忙。後來,陳光榮以共建的名義,先後兩次從湘鄉市國土局批了2.2萬元給該社區。為表示感謝,趙瓊在2008年底和2009年底,兩次共計送給彭國英1萬元。

  塗改會計憑證貪污2.6萬元

  檢方指控,2008年至2010年,彭國英利用與陳光榮的情人關係和陳的職務便利,在湘鄉市國土資源局的人事任命、提拔、資金撥付和房屋租金減免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與陳光榮共同收受3人所送現金人民幣5.1萬元。贓款全部用於自己的日常開支或存入銀行。

  此外,彭國英還涉嫌貪污公款。2006年至2009年期間,她在擔任湘鄉市民政局財務股副股長兼湘鄉市光榮院出納期間,直接塗改光榮院會計憑證,貪污公款2.6萬元。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