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人赫德掌管的海關真是清朝唯一不貪腐的衙門(圖)

英國人赫德控制下的晚清中國海關基本上杜絕了貪腐,其價值就在於它告訴我們貪腐並非不治之症,在中國反貪是有可能成功的,關鍵是制度建設。制度建設並不難——古今中外盡有可資借鑒的成功經驗,難的是我們是否有制定科學反腐制度的真誠,以及將制度落到實處的機制。因為說到底,反腐制度設計的核心是約制權力,只要存在不受約制的權力,再好的制度設計也無法真正落到實處、發揮效用。是故,反腐敗,非知之難,乃行之難。

以上便是筆者撰寫《大清帝國唯一沒有貪污腐敗的衙門》(下簡稱《衙門》)一文的邏輯和基本結論。該文於2009年10月12日的《南方都市報》刊出後,網路傳播甚廣。後有吳海勇先生撰寫《大清海關貪不貪?》(見《同舟共進》2010年第4期)一文予以反駁,認為所謂「晚清唯一廉潔衙門」的神話可以休矣,同晚清其他衙門相較,洋人治下的海關,貪腐只是程度深淺、範圍廣狹以及貪腐主體的華洋之別而已。

吳先生文章以1904年美國聖路易斯世博會和1905年比利時列日世博會海關洋員涉嫌貪污為例,指控赫德控制下的晚清中國海關存在貪腐行為。按理,指控他人貪污,應當有確鑿的證據才是。可惜的是,該文對史料的掌握粗疏,依據的材料屬於未經證實的道聽途說之辭,有些內容明顯是錯誤的。

吳文指控海關洋員貪污世博會經費說:「(1904年世博會,清廷)特派出溥倫貝子為正監督,並斥資75萬兩白銀作為參博經費。這筆巨款折換成龍元,有 170萬龍元之多……海關承辦參博展品耗去45萬龍元……另有45萬龍元,為洋副監柯樂爾(美國人,時任海關副稅司)、書記員巴士伯(法國人)提走,竟不知派作何用。海關洋員如蠅嗜血,叮上中國參博這塊肥肉,貪腐之巨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

這段文字依據的材料是《東方雜誌》1905年第9期《記散魯伊斯(即聖路易斯——筆者注)博覽會中國入賽情形》一文,該文對本次世博會中國代表團的開支有專門介紹說:「華員:倫貝子用費多寡未詳。黃開甲承辦國亭聞費45萬龍元,他項未詳。洋員:阿樂爾、巴士伯用項約45萬龍元。承辦賽品用費約45萬龍元。」並附有一個「記者按」,稱「此次賽會,聞中國政府約費170萬龍元之數」。

《東方雜誌》這篇文章多次用了「聞」字,說明它本是道聽途說之辭,要用它作為立論的依據,首先要分辨其正誤。關於中國參加該次世博會的經費總額,《東方雜誌》文章說「約費170萬龍元」,吳先生從其他材料中知道是「75萬兩白銀」,這兩者本來就存在矛盾,若思維縝密,當不難發現其問題。然而,吳文卻將二者混為一談,說75萬兩銀子「折換成龍元,有170萬龍元之多」,卻不知道兩者根本就不相等,犯了常識性錯誤。

按照75萬兩白銀折換成龍元為170萬元的邏輯,1龍元應當折合0.44兩銀子。然而稍知經濟史的都知道,晚清龍元雖複雜多變,但1龍元的價值主要有折合白銀0.72兩和1兩兩種情況,而以折合0.72兩白銀(與墨西哥銀元相似)為主,從未有折合0.44兩白銀的情況。《東方雜誌》文章中有「黃開甲承辦國亭聞費45萬龍元」說法,黃開甲是本次世博會中方副監督,負責「國亭」(相當於中國館)建造,建國亭花費45萬銀子眾所周知,據此可推論《東方雜誌》文中所說的「龍元」應該就是銀子兩,170萬龍元應該就是170萬銀子。這樣,問題就出來了:中國為參加1904年的世博會到底花了多少銀子?這些銀子的具體用途是怎麼樣的?到底是哪個環節存在貪污?指控海關洋員貪污是否有真憑實據?

1904年聖路易斯世博會,清廷任命溥倫為正監督,黃開甲、柯爾樂為副監督。溥倫為皇族,愛新覺羅氏,貝子爵位。黃開甲是廣東人,1872年中國第一批留美幼童,耶魯大學肄業,回國後主要在盛宣懷手下工作,時為候補道臺。柯爾樂(即《東方雜誌》文章中的「阿樂爾」,吳先生文中的「柯樂爾」,但在清代官方文獻中為「柯爾樂」)是美國南方人(他的家鄉就在聖路易斯或附近的州,這是他被推薦的重要原因),時任東海關稅務司(吳先生文章承襲《東方雜誌》文章之誤,說他是海關副稅司),由赫德薦任。

75萬銀子的籌辦經費是黃開甲、柯爾樂估算提出的。為了籌措這75萬兩銀子,弄得舉國騷動。各省遲遲不能湊齊,黃開甲動身前往美國建造國亭時,戶部只能請江海關先行墊撥。

75萬兩銀子的花費,主要分成三部分:溥倫支取15萬兩,用於其行程開支;黃開甲支取45萬兩,用於建造國亭;柯爾樂支取15萬兩,用於採辦展物。三項花費中,現在所知的最具體可靠的材料是溥倫的開支。溥倫回國後向主管世博事務的外務部(相當於現在的外交部)呈報了詳細的「出洋收支經費」,分為薪水、置裝歸裝、禮物、川貨、客寓、賞耗、捐款、雜費八項,一共花掉了153328.08兩。

黃開甲支取的45萬兩銀子爆出了中外皆知的大醜聞。據事後各種猜測,黃建造國亭實際只用了四五萬兩,其餘大部分被貪污。晚清著名報人汪康年主辦的《中外日報》於1904年9月5日刊登參會回國的某人的日記,說黃「僅用極劣木料造卑小之中國房屋十餘間,其外觀頗類中國之小土地廟,而造屋土木各工皆由廣東帶去,價廉工賤,是以工料統數無論如何皆不出四萬兩之譜。隨員等回國後痛恨黃開甲所為,遂謂其費不過數千金……」

黃開甲建國亭到底花了多少銀子?現有三個材料:一、上述人士之說,「計實用美金二萬七千餘元,此外全數為黃開甲侵吞」。二、同一天的《中外日報》登出黃被彈劾的新聞,說「才用美幣二萬五千元,酬應貴人,約用數萬元,余皆乾沒為己有」。三、1904年第89期的《外交報》有評論文章說黃「以值二萬美金之房屋,報銷四十五萬兩」。由這幾條材料可知,黃開甲建國亭只花了25000美金或27000美金。當時1美元約值中國銀子2兩,所以是5萬兩銀子左右。這個數據應是可以相信的,因為次年列日世博會建國亭等花了約6萬兩,「規模宏壯,方駕列強」,而黃開甲所建質量不佳,曾出現門窗損壞、漏雨而被迫停止開放等情況,質量比不上列日世博會,因此實際花費不應超過列日世博會所費。

黃開甲領了45萬兩銀子,建國亭實際上只用了5萬兩光景,貪污如此明顯,遭御史彈劾、輿論指責都在情理之中。《中外日報》文章說,黃開甲「前次被人揭參,已派親貴查辦。聞黃開甲匯銀十八萬兩入京,大約可以彌縫了事。現聞又有人續參,不知能徹底清查否?」《外交報》說「黃開甲以新進之微員,而敢侵吞巨款於千夫所指之地,事已發見,輒入十八萬金於北方,而即可脫然無事」。由此可知黃開甲貪污已為眾所周知的事實,為免受追究,還曾向北京匯回18萬兩,大概有盛宣懷等人幫助說話,最終不了了之。

與黃開甲貪污巨款情況明顯相比,柯爾樂支取15萬兩銀子置辦參展物是否存在貪污則查無實據,《東方雜誌》文章說「阿樂爾、巴士伯用項約45萬龍元。承辦賽品用費約45萬龍元」顯然不符史實。吳先生文章據之得出「海關洋員如蠅嗜血」、「貪腐之巨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的結論,立論無據。據有些材料透露,柯爾樂置辦展物,是委託上海於仁保險公司承辦。那麼柯爾樂到底是吃了回扣,還是與該公司合謀貪污?懷疑是可以的,要坐實卻需要證據,但從現有材料看,並沒有有力的證據。

當年柯爾樂主持置辦的中國參展物有不少小腳女人的纏足弓鞋、鴉片煙具等讓中國人丟臉的「國粹」,因被外國人取笑,激起了海內外華人的不滿和聲討。因此,柯爾樂置辦中國參展物不當確屬實情,但若論其有貪污行為,以現有史料看,因缺乏確鑿證據,按無罪推定、疑罪從無的法律精神,只能暫時宣判其無罪。

另一些新聞中,有中國商人指控柯爾樂及幫辦巴士伯等刁難、勒索華商的說法,此事內情如何,到底是他們違規收取參展場地費用(當時中國商人因其租用場地過小而不能完全展示貨物,因而極為不滿,存在中國商人要求增加展地而柯爾樂、巴士伯要求商人自己出錢的可能),還是有其他原因,尚不得其詳。新聞中也有黃開甲隨員歐陽祺剋扣華商錢財貨物、中飽私囊的說法。

由此可知,指控1904年世博會中柯爾樂等海關洋員貪腐並無實據。其實,即便柯爾樂等人確有貪腐,也不足以證明晚清海關存在腐敗及否定《衙門》一文的結論。因為柯爾樂、巴士伯等海關洋員在世博會中的作為是個人行為,而不是代表海關履行海關公務。1904年世博會中方已取得主導權,中方有正副監督,柯爾樂等人只是被暫時委以主持展覽事務之任,與海關事務無關。《衙門》一文針對的是晚清海關作為「衙門」這一官方機構為何從整體上杜絕了腐敗,要否定《衙門》的結論,應該去找海關衙門事務的史料,而不應去找非海關衙門事務的材料。

清代官場,特別是稅關貪污腐敗的史料俯拾即是、不勝枚舉,赫德控制下的晚清中國海關卻找不出幾個貪污腐敗的例子。據統計,在赫德近半個世紀的任期期間,挪用海關資金等涉嫌貪污的案件不超過5起。晚清中國稅關存在常關、洋關的區別,兩者實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可謂「一國兩制」,而制度績效的比較是顯而易見的。只要想一想:為什麼晚清海關已基本杜絕了腐敗,當代的海關卻有「遠華案」之類觸目驚心的腐敗,晚清海關的反貪經驗就值得好好研究和總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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