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近期正就階梯電價徵求意見。階梯電價分3檔,基礎電量為110度或140度,超出最高檔提價2角。廣州電力部門相關人士對此表示,廣州居民平均用電量很可能超過140度,電價方案其實還是漲價方案。若綜合考慮人均國民收入,中國電價則是美國的10倍。
有意思的是,根據媒體報導,此前發改委拿中國電價與美國進行了比較:2008年美國居民千度電價是114美元,而中國居民千度電價是69美元。其意圖無非是通過這樣的比較,證明中國電價仍太低,上漲的理由與空間都十分充分。
不過,今天中國老百姓已經懂得,單純進行中外價格絕對值的比較,是可笑的。按2008年國民人均收入進行比較的話,千度電價佔人均國民收入的比例則呈現出如下的事實:美國的這一比例為0.24%,相比之下,中國則為2.49%。數據說明一切,中國電價確實是美國的10倍。
近些年,每逢與民生息息相關的資源性產品擬出臺漲價方案時,有關部門都會拿出外國同類產品的價格進行比較,這似乎已經成為屢試不爽的一個利器。現在看來,並非相關部門不明白拿這樣的「絕對式」比較是片面的,而是明知站不住腳,卻仍「王顧左右而言他」。
其實,與其絞盡腦汁找一些不靠譜的理由來支撐自己的漲價方案,倒不如實實在在地公開相關資源性產品價格的成本,看看成本構成中究竟有多少是合理的,又有多少是完全不合理的,如果去掉不合理的成本構成,那麼還有沒有漲價的足夠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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