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擬規徵用個人財產 引發大量質疑

【看中國記者謝德潤綜合報導】今日(6日)四川省《四川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起草完畢,其中規定必要時可依法徵用單位和個人的財產,但徵用標準與相關的賠償辦法則付諸闕如,引發民眾的熱議和反彈。

草案是本末倒置的地方法規

《四川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草案要求縣級以上政府建立突發事件信息公開制度,在應急處置與救援方面,則表示必要時可依法徵用單位和個人的財產。就此,民眾提出質疑,認為這個草案並沒有清楚厘訂徵用個人財產的標準,也沒有提及徵用財產所必備的相關賠償,更沒有徵得多數公民的認同,它是一則本末倒置的地方法規。

同時,這條草案若付諸實行,則會出現地方法規凌駕在物權法之上。

是政府合理的強劫?

此外,民眾對其財產是否因此而被無情剝奪和踐踏也倍感憂心,紛紛上網發帖。

網民提出質問,「憲法明示‘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如果地方的規定大於憲法,那要憲法做什麼?」

還有網民表示,「從以前的主動奉獻,到現在的立法強搶,這是否是政府合理的強劫?」

更有網民以挪諛的口吻說:「ZF靈道真辦了一件好事啊!以後就沒有強遷啦,統統改名叫‘徵用’了。」

「天朝欺負老百姓只需上下嘴唇一碰,從來不會先徵求人民的意見。」網民提出了相應之策,「趕緊賣房子、遷戶口,出走四川比較安全。」

匿名說:建議優先徵用官員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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