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旅遊費用咋成了「幫扶款」? (圖)

河南省許昌市總工會近日組織本單位21名工作人員赴上海公款旅遊,每人1480元,並以「幫扶款」的名義報銷了這筆費用,「這樣做既躲過了監管,又解決了職工外出旅遊問題」。(9月9日《東方今報》)

說實在的,許昌市總工會此番組織的上海公款游,錢雖不是很多,但情節卻是惡劣的。更何況報導說,今年以來,許昌市總工會以外出考察等名義,幾乎全體工 作人員都輪著到外地公款旅遊了一遍。這次21人旅遊團隊是總工會組織的最後一批——那麼,「幾乎全體工作人員的外地公款旅遊」,其費用,是不是都以 「幫扶款」的名義報銷的呢?

「幫扶款」是幹什麼用的?是專項用於救助困難職工的專款,不得截留、不得挪用。申請幫扶款的對象包括: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職工;符合低保條件, 但未能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難職工;剛過低保線,但生活仍比較困難的低保邊緣戶;遭遇突發變故,家庭成員傷亡或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陷入困境的職工。只有符合上 述條件的困難職工,才能申請到「幫扶款」。以「幫扶款」的名義報銷公款游費用,這筆荒唐的開支,侵犯了多少困難職工的權益?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公款游費用怎麼會搖身一變,成了冠冕堂皇的「幫扶款」?許昌市總工會近乎荒誕的「對策」,難道是個例嗎?警惕公款游「暗度陳 倉」,一直是有關職能部門三令五申的,可我們悲哀地看到,以培訓、參觀、考察等等名目的「暗度陳倉」,顯然已經老土了,以「幫扶」為名目的公款游,令人詫 異、震驚!這些公款游的「智慧」,也令人嘆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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