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養老金問題根本上要解決全民公平(圖)

職工退休年齡擬延遲的信息在國內又一次成為熱點。

國家機構的研究人員提出了很多的佐證,將退休年齡延遲到65歲理由給予充分地證明。包括國際發達國家很多是65歲退休。

當然關鍵的問題是養老金不夠。矛盾的地方是當前的就業衝突。

我們看看中國的實際情況。養老金不夠,確實是問題,以一位1976年退休的街道工廠的職工為例,當年的退休金一個月10元人民幣,到今天,養老金每月 1700多元,還不包括季節性的補助部分。那是很大的差異,但是,那些老人的生活並沒有170倍的提高,很多的因素是物價消化了。所以如果從這個案例說,養老金夠不夠和生活物價管理有直接的關聯。另外中國有多少政府工作人員、相當於管理部門的事業單位人員,他們的退休金是游離一般社會養老金體系的,他們比企業退休的人員每月可以獲得2倍或者更多的退休金。

延期退休,實際上是轉嫁現時困難,從根本上無法解決的。我們現在的工作年齡管理,法定和人定相結合的。勞動法只對一般人,到了一定級別,在一定機構,法定年齡本來就沒有起過作用。且不說政府以及相關的機構、團體的政務,事務人員,他們根本以需要就職,沒有退休年齡,哪怕一些人已經幾乎成為植物人了,還是在編人員。就是一些國有企業,政府委派的人員,企業化收入,政府決定他的退休年齡,可以因為退休前給個人大。政協委員,延期2-3年退休,也可以因為原來的級別,延期1-2年退休,當然甚至於有5-6年的。國外確實會因為政府無法承受退休人員的福利而對退休年齡推遲,現在還有的在65歲的基礎上考慮再延長。可人家那公平,公開的對待每一個公民的做法怎麼到我們這裡都變成可以通融和人為改變的呢?

退休養老是社會福利的一部分。那是全體勞動者創造的利益再分配的一種方式。以公平作為基礎是需要法律保障,需要執法者不折不扣地貫徹的。退休養老的福利水平是社會總水平的體現,年輕人工作的一部分用於社會養老,今天為了別人,明天他將享受別人。而社會財富管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是需要通過社會嚴格監督執行的,任何人對於納稅人創造的社會財富,都具有依法開支的義務,絕對需要對社會公開。臺灣花博會的工程造價過高,可以造成主管下臺,並接受調查。英國內政部長,可以為了多報10元而引咎辭職。世界上這樣的例子真的很多很多。那是一個道理,全民的錢,您管理得不當,就換人管理。

中國現在拿著特殊養老金的人在討論養老金不夠的問題。多拿養老金的人在研究人其它人更多地繳納養老金。公務員是公眾職位,不是皇家內廷,同樣是社會工作,只是您在政府,他在企業,為什麼同樣的工作年份後,您的退休要比別人高點養老金?按照國外方式管理業可以呀,首先沒有一個公務員是終生制的。每一個崗位都是社會化選聘的。所有的收入都是公開的,透明的,甚至於您要參政,您比一般人需要更多點的公開您的資產。到退休的年齡,您享受的是國民待遇,根本沒有什麼特殊的養老金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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