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誠再次急請救助 律師呼籲全民動員

刑滿出獄已五天的山東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仍被禁止出家門,家人電話被切斷。他病情嚴重,13日再次呼籲國際組織援助就醫,並請求有良知公民和組織前往見證他和家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真相。維權律師李蘇濱呼籲中國上下行動,全民動員,關注救援陳光誠。以下是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張敏的採訪報導。

刑滿出獄五天的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在當局嚴密監控下仍然被禁止出家門,他的病情嚴重,無法就醫。13日陳光誠夫婦再次向外界緊急呼籲,希望獲准盡快到非當地指定醫院就醫。

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說:「我最擔心的就是光誠腹瀉還咳嗽,出獄那天幾乎說不出話來。現在夜裡咳嗽還是挺厲害的。他比以前瘦了很多,白頭髮也多了,一看就很虛的樣子。本來我們打算在他出獄後去檢查的,到現在也出不去。現在從國道到我們家門口,看守我們的人一共是四層。昨天,我想出門買點菜,但是他們不同意。我說:「我們總要吃飯的呀,你們幫我們買吧」。他們說「也不行」。我一出門,20個人左右一下都站起來圍住我,這個陣勢我覺得很不好,沒有辦法,我就回來了。一小時以後,他們又說可以幫我買菜了,讓我給他錢,給我買了一點菜回來。今天我們沒買。家人現在都進不來。今天光誠的叔叔給我們送些新玉米,但他沒能進來,被看守我們的人攔下了。現在是秋收的時候,地裡收花生,現在就光誠的媽媽(七十六歲)自己一個人去地裡收,我們都不能去。」

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先生2005年揭露臨沂地區在計畫生育中使用暴力,為農民提供法律幫助。2007年1月在律師被毆打、證人被綁架不能出庭的情況下,陳光誠被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刑四年零三個月。之前三個月綁架未折抵刑期。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自2005年秋天以來一直處於不同形式的監控中,多次被毆打。在陳光誠被囚禁的四年半中,法定一月一次探視,袁偉靜只被允許探視過陳光誠三次。

陳光誠先生2006年入選美國《時代週刊》「對世界最有影響力100人」,後又獲「麥格賽賽獎」和多項國際人權獎,今年9月9日刑滿出獄回到家中,一直被監控不能出門。嗓子嘶啞了一個星期、現在稍稍見好的陳光誠先生說:「我覺得現在最重要的是一個事實的問題。我發現整個法律、整個國家機關都被挾持著。當時判我罪的時候,他們拒絕承認曾經對我非法拘禁過。這種非法拘禁實際上到現在依然沒有停止。出獄五天多了,他們告訴我母親,現在如果再繼續跟外邊聯繫的話,就對我進行更嚴厲的打擊。我母親一回來,就以死相威脅我,說我要再聯繫,她就要怎麼怎麼樣。對我壓力也挺大,這麼大年紀的老人,擔驚受怕的,讓他們給恐嚇的。哎呀,實在是太令人氣憤了!」

談到身體情況,陳光誠說:「我出獄之前,他們抽血查體,我的血脂高出正常水平將近三倍。血糖超出正常值,達到6.6幾。查完體當天下午我的嗓子馬上就不行了。8日、9日就更嚴重,到現在稍微有點恢復。腹瀉的狀況依然,突然疼得要命,趕緊往廁所跑,也來不及。我非常希望像「國際紅十字會」、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給我來落實我們的國際公約。當局這種行為我想現在是和國際法相違背的。像包括美國國會應該作出表率,不能再在人權這方面有些妥協。歐盟人權委員會應該做出強烈的反應,不能再對這種現象沉默了。

我現在從監獄出來了,你們(當局)現在花這麼大力氣對我實行監控,如果國際機構都對此保持沉默,那我覺得是很難理解的。所以,我希望所有善良的個人、團體都應該作出反應。這種情況,今天它能作用到我身上,明天就能作用在他人身上。我希望所有的有正義、良知的公民都能夠用實際行動來見證這一惡性,對此作出反應。只要來的人多,就可以看他們這種行為,都打開手機,都攝著像。(他們)搶A的手機,B就拍上了;搶B的手機,C就拍上了。。。都能夠被記錄下來。他們這種做法畢竟是見不得人的,作賊心虛。如果有數萬、數十萬網民都來用各種方式,照片呀什麼來記錄他們這種惡行的話,我想它們這種是作法是長久不了的。」

在北京的維權律師李蘇濱先生說:「我一直在關注這個情況。陳光誠他是已經出獄了,應該是恢復他的自由。但是,他現在呢,從國家設定的司法監獄又到了現在自己這個家庭監獄中。這個情況是非常不幸的。和以前也是出獄的鄭恩寵律師這種情況是極其相似的。看到大家都在關注這個事。陳光誠自己也是非常著急,我想他可能也不是單單從自己個人這樣一個情況考慮的,大概是想到這個國家、這個民族怎麼能是這樣!應該來說,向著民主、法治這個目標奔跑已經三十年了,但是到了今天卻還要面對這樣殘酷的一個狀況,我覺得確實應該引起大家關注。包括高層像胡錦濤、溫家寶他們也應該關注,來過問這件事情,不能讓這個人這樣生活在監獄之中。

李蘇濱律師說:「我想,民間有民間的關注辦法;高層有高層的關注辦法。只要大家認真對待這個事,我就不信這個地方政府這樣一個黑社會化,地方司法流氓化就能夠長久地存在。作為我們律師行業,律師這個群體,在光誠受迫害之初的時候,就一直在關注,我覺得應該是有始有終,還應該繼續關注。最好的辦法就是全民動員。」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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