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付小費

去美國之前,我是做好打工吃苦丟工作的準備的。到美國之後,國內的工作是丟了,在美國我既是失業人員,卻又無法很快就找到合適的工作,只好呆在家中,相夫教子,但這又未嘗不是天賜的福分,好歹每日有吃有喝,不用看上司的臉色也沒有老闆的管束,一家三口團聚,出門還有自備車,我也就知足而安。

很想找工作掙錢,但那時的我,沒有本事沒有工作身份又不想打黑工,於是我連一角錢的小費也沒能掙到。因此,我決定除了吃吃麥當勞和中國快餐,需付小費的餐館我們暫且免進。

兒子去美國的那年,上小學二年級,他因為讀書勤奮,得到一張到餐館吃免費餐的票,但餐館規定小孩去吃飯需有大人陪同,我也就義不容辭地榮幸地踏入了那家外國人開的餐館。

我們上午十一點鐘進去,因沒到十二點,所以只供應早餐。兒子對早餐的食物不滿意,於是我們打道回府。下午五點多鐘,我帶著兒子第二次進入這家餐館,拿出兒童免費餐券,當班經理左看右看,說是不能兌現,理由是:雖然他們開的是連鎖店,但我們不屬於他這個區。幸虧我還會幾句英語,我說:這是離我們家最近的連鎖店,且上午十一點我們來時,那位當班的經理說可以用。最主要的是,我先生將我們送到這兒後又去辦別的事了,需一個小時以後才能來接我們,因此,我們只好在這裡靜等。

這位經理打了一個電話後,終於同意兌現兒童免費餐券。接待我們的是一位上了年紀的婦女,挺慈祥的樣子,別人不接待我們,她卻上來熱情地拿出菜單讓我們點,兒子點了自己要的套餐,我裝模作樣地看了一陣之後,指著最便宜的茶水說:Only this.

一杯茶值一美元一角,當時,我才到美國不久,看見價目就在心裏折算成人民幣,乖乖,一杯清茶價值人民幣近八元五角,而且,所謂的茶葉只是國內賓館常見的袋裝茶末,但好歹算是點了道「菜」。

帳單下來後,我去前臺付完茶水帳,回到座位上,等兒子吃完後,我放了一美元在餐桌上。這樣,我終於嘗到付小費的滋味。第一次付的小費雖然不多,但卻是餐費價格的100%,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高消費」。

先生說,在美國付小費,一般是按照消費價格的百分之十到十五來支付。後來,我們從美國移民來加拿大,也是按照這個標準來付服務小費。

前年,父母從中國來加拿大,我去機場接他們。年逾古稀的雙親不懂英文,在辦理出機場的手續時,得到一位會說粵語的華裔工作人員的熱情幫助,而我的父親恰好是廣東人,他鄉遇老廣,感受到特別的溫暖。那位老鄉還找來一位黑皮膚的機場服務員幫助我的父母拿行李,並且將行李放到推車上一直推到我們的車前。

機場服務員協助我們放好行李後,我準備付費,媽媽把我拉到一邊,告訴我,她已經付了二十加元的小費。看到我有點吃驚的模樣,她爽快地一揮手:本來給個五塊十塊也行,多虧他們幫忙,一切順利,我們心裏高興,願意多給點。

比起父母來,我總是慚愧,即使第一次付小費,他們也遠遠超過我。我的父母就是這樣的人,對自己克勤克儉,對別人寬宏大度。

爸爸說:能給予的人才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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