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公安局副政委駕警車摟抱小姐斃命(圖)


河南溫縣公安局副政委範永祥(網路圖)

最近,一則公安局封鎖不住的「爆炸性」新聞傳遍了河南省溫縣的大街小巷,那就是:大約在10天前的2010年8月17日,河南省溫縣公安局副政委範永祥開警車帶4位小姐到修武玩耍,吃飯時喝了不少酒,開車時左摟右抱小姐,最後警車撞到了樹上,範永祥當場斃命,另一小姐因重傷也搶救無效死亡。

這一醜陋事件爆發之後,公安局嚴密封鎖消息,但最後還是傳開,該新聞像發生了地震一樣,鬧得全溫縣人民沸沸揚揚,傳得邪邪呼呼,出現了好多範永祥死亡版本。人們在驚呀之餘,都在談論這麼四件事:

一、公安局究竟是幹什麼吃的?公安局是飯桶還是嫖客。公安五條禁令就有一條嚴禁喝酒,可這位老兄喝了不少酒。當前,全國上下都在掃黃,可這位老兄還敢帶4位小姐遊玩,這不是頂風作案嗎?他是不是最大的一個嫖客?具說,這位老兄,生前就有這個愛好,樣樣都干。

二、警車能不能私用?警車,顧名思義就是出警用的,範永祥憑什麼開著警車亂跑,他如果不公車私用,他能死的這麼慘嗎?

三、法律是給誰制定的?《交通法》明文規定不准酒後駕車,作為公安局的副政委,他學法應該比老百姓學的更深,更應該帶頭執行法規,嚴禁酒後駕車,結果老天有眼,送他上了「西天」。

四、誰來監督這一些「惡吏」?做為公安局的高層領導,對上應該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對下更應該做下屬的表率,像這樣的敗類怎麼能啟到承上啟下的作用。正是由於這一些人渣缺乏有效的監督,才幹出了這一些醜事。

有句老話:善有善服,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不到,時候一到,必有所報,所以,這位老兄的死是必然的,也就不足為奇了,不過,他的死再一次驗證這一句古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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