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與司法腐敗
今年57歲的趙作海,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人。11年前的5月9日,他因涉嫌殺害同村村民趙振晌被當地公安刑拘。在被超期羈押三年半後,商丘市中級法院一審認定趙作海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 刑,緩期兩年執行。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級法院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決。
今年4月30日,「被殺害」多年的趙振晌回到趙樓村。原來,和趙作海結怨的趙振晌,在1997年10月30日深夜發現趙作海在杜某某家過夜,就用菜刀砍了趙作海頭部。後怕趙作海報復,也怕把趙作海砍死,趙振晌於10月31日凌晨逃往外地。因去年患偏癱無錢醫治,才回到村裡。
在趙振晌歸來後的第五天,趙作海隻身走出了河南省第一監獄。面對遲到的公正,趙作海失聲痛哭。趙作海當年之所以違心認罪,完全是被刑訊逼供、屈打成招。出獄後日,趙作海向媒體講述了在柘城縣公安局刑警隊受到的非人折磨:辦案警察對望拳打腳踢,用擀麵杖一樣的小棍敲腦袋,敲得他發暈;還在他頭上放鞭炮,把他銬在板凳上,30多天不讓睡覺。「當時打得我真是,活著不如死,叫我咋說我咋說。」
據大陸媒體稱,商丘市檢察院曾因證據不足兩次退卷。柘城縣政法委在商丘市檢察院兩次退卷後,到商丘市政法委告狀。商丘市政法委為此召集公檢法三家召開專題研究會,對案件進行協調。會議最終的意見是,要求商丘市檢察院20日之內必須訴到法院,趙作海案於2002年10月22日被起訴。時任商丘市檢察院公訴處副處長的宋國強,在檢察院的起訴書上發文簽特地標注了一句話:「政法委要求20天之內起訴」。趙作海最終被商丘市政法委「協調」進了監獄。
那麼政法委究竟是個什麼機構,能有如此大的權力?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的官方網站上對其性質和職能有如下介紹: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簡稱中央政法委)是黨中央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從宏觀上組織領導中央政法各部門的工作,指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法委的工作。其主要職責任務是,根據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協助黨中央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對一定時期內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支持和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依法互相制約、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和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組織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推動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導政法隊伍建設和政法各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協助黨中央和中組部考察、管理中央和地方政法部門的有關領導幹部;協助紀檢、監察部門查處政法部門領導幹部違法犯罪的案件;指導地方政法委員會的工作;完成黨中央交辦的其他任務。
由此可知,在公開的政府序列中無名的政法委原來是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政法部門的協調和領導機構!從中央到省、市、縣都設有同級的中共政法委。體現執政黨意志的各級政法委往往決定了原本正常的法律訴訟的最後裁決。政法委的存在將本應彼此獨立、互相制衡的公、檢、法三家的正常分工搞得不成體統,如此能不出現冤假錯案與司法腐敗嗎?!其實中共正是通過政法委把檢察院、法院與警察系統牢牢地捆綁在一起為其集權、擅權、濫權服務的。很多中國普通民眾、律師,甚至包括在公、檢、法系統工作的官員也不斷對政法委的存在和濫權提出質疑和非議。
大陸網友對政法委的評論:
「以黨亂法。」
「以黨代法的機構。」
「其實一起刑事案件,各家有明確的分工,根本不可能坐在一起開會研究,如一起開會就給案件定了基調,不還是有罪推定嗎?冤假錯案就是這麼個研究、協調出來了!
按相關法規,是合法組織嗎????「
「很恐怖,真的。他們才是恐怖份子啊!」
「司法不獨立的後果就是這樣滴,恐怕這只是知道的冤假錯案,不知道的還不知道有多少,被錯殺掉的也還不知道有多少!」
「政法委是中國司法不公的體制性禍根。」
「政法委就是被權貴壟斷了的!」
「黑暗根源。」
「壟斷司法。黑暗根源。」
「事情還有另一面:他們能認定一個人是凶手,在另外一些情況下,他們也能認定一個人不是凶手!那麼,再往深處想呢?他們想說你是什麼你就是什麼!司法獨立?誰說的?誰?咹?誰!!!站出來!」
「政法委是中國司法不公的體制性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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