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政府發的公函 就可影響法院判決
【看中國記者凌若冰綜合報導】重慶農民付強的蛙場被劃入了重慶李渡工業園區,在補償沒談好的情況下,施工者放炮開山,大批蛙在炮聲中死去。付強由此與爆破公司展開了訴訟,但這場官司打輸了。今年6月,付強的律師查閱卷宗時,發現了一份當地管委會發給法院的「公函」,要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並警告法院不要「一意孤行」。目前,他在期待著不受政府干預的二審判決。
補償未談好爆破公司就施工
6月20日,付強介紹,2007年他籌款20萬元,建起佔地8.5畝的重慶市涪陵區義合美蛙養殖場。當年8月開始購買數百對種蛙投入養殖,美蛙繁殖速度較快,3個月即可養成成品蛙,到2008年夏季,美蛙開始成規模,按此計算,年底就可出售一批,不過,變故出現了。2008年6月,付強所在的義合鎮雙溪村被列入李渡工業園區拆遷範圍,4家養殖場在拆遷範圍內,其中3家養牛蛙,付強養殖美蛙。規劃佔地20平方公里的李渡工業園區,是當地政府的大項目,目標是打造「千億級」園區。
2008年6月27日,涪陵區林業局出臺文件,認定牛蛙每畝年產值1.1萬—2.2萬元。按此標準,三家養殖場接受了補償,但付強認為數額過低,不願接受。僵持過程中,2008年11月,重慶市爆破工程建設公司、重慶鴻宸建築公司兩家施工單位開始施工,在離義合美蛙養殖場不足百米處放炮開山。當時美蛙正在冬眠期,被震醒後,受驚亂跳。1個多月時間內美蛙死亡約27萬隻,造成損失200多萬元。
一封公函揭開敗訴的「面紗」
2009年7月14日,涪陵區法院委託西南大學司法鑑定所,鑑定義合美蛙養殖場美蛙死亡原因。2009年8月,鑑定書做出,認為爆破公司是造成美蛙大批死亡的原因,並認定蛙場損失額為63萬元。
今年3月2日,涪陵區法院做出一審判決,不認可西南大學司法鑑定所鑑定結論,認可兩被告自認的30萬元損失責任,判賠30萬元。付強不服,委託律師賀恩權提起上訴。律師賀恩權介紹,他在準備上訴材料時,到中級法院查閱卷宗,突然發現了一份李渡新區管委會發給涪陵區法院的公函。「怪不得園區警告我打官司准輸。原來玄機在此。」付強說。他把這份公函內容傳上了網,被網民稱為「史上最牛公函」。這份收在法院卷宗裡的公函共4頁,落款時間2009年10月15日。內容為:「一審(法院)不應採信(西南大學司法鑑定所的)錯誤鑑定結論,應做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判決……如果一審法院不採信我們的意見,而一意孤行或者基於其他原因,硬要依據上述錯誤鑑定結論作出判決……將會造成原告纏訴或者上訪,並且不利於處理另外三戶養殖戶的訴訟。我們想:這也是一二審法院都不希望發生的後果!」
這份公函上,有涪陵區法院副院長黃建全「批示」:交承辦人閱處。6月21日,黃建全承認在這份公函上簽了字。他稱,公函是從自己辦公室門縫裡撿到的。該院辦一負責人稱,公函來自李渡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劉生榮。公開資料顯示,劉生榮原為重慶市三中院民一庭法官。2007年11月,李渡新區管委會成立,劉生榮被調任管委會副主任,分管征地拆遷和法律事務等工作。6月22日,劉生榮向記者承認,該函是他組織人寫的,代表管委會,「我們只是表達政府意見而已,有何不可?」
目前付強還在等二審判決。那份隨卷宗進入中院的「公函」,是否會影響二審法官,付強說:「心裏沒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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