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因霸佔土地不給賠償與村民發生衝突(多圖)


依石傍水的五棵樹村,被一紙拆遷公告打破了以往的平靜


縣裡為五棵樹村搬遷新建的洋房


村民張麗珍小女兒的閨房不足2平方米

【看中國記者凌若冰綜合報導】2007年6月27日,貴州的荔波、重慶的武隆和石林在第31屆世界自然遺產大會上,「捆綁」申遺成功。去年3月27日,村民們突然收到了一份「搬遷公告」,要求村民整體搬遷。但是由於強征千畝土地,沒得到賠償,引發了千餘村民衝突,

政府要求村民整體搬遷,法院不受理此案

據雲南信息報報導,2007年6月27日,「中國南方喀斯特」項目終於在第31屆世界自然遺產大會上通過,貴州的荔波、重慶的武隆和石林一同「捆綁」申遺成功。然而去年3月27日,村民們突然收到了一份「搬遷公告」,要求村民整體搬遷。縣政府給出的理由是:在申遺時中國政府曾作出承諾,3年內遷出核心保護區內居民。為此,43戶村民將石林縣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搬遷決定」違法,並予以撤銷。

政府要求村民整體搬遷,但未徵求過村民意見

突然收到的「搬遷公告」令村民們感到茫然:「政府不論適用哪部法律或法規,都應該與村民先協商。」村民普小蓮說:「我們不屬於核心區,而屬於緩衝區!」爭論未果後,43戶村民一同委託律師向昆明中院遞交了訴狀,將石林縣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石林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對石林五棵樹村整體搬遷的決定」違法,並予以撤銷。

石林五棵樹村民畢小文(化名)站在摩托旁邊,用力擦一擦汗,向記者講述村裡的土地怎樣一點一點流失。此時他並不知道,村裡43戶村民狀告縣政府的事情,已經被法院告知不予受理。

告縣政府的原因,正像村民普小蓮(化名)所說,政府沒有徵求過他們的意見,就下令村子幾百戶人整體搬遷!「石林養育了撒尼人,撒尼人保護了石林。現在說我們破壞石林景觀,我們委屈!」

徵用村民千畝土地政府未給賠償

「我們家以前有這麼大一片土地呢,這麼大!」普小蓮盡力伸直手臂,在空氣中劃了半個圓。用村民的話說,以前整個石林景區都是他們的,但現在,每戶所有的田地還不足一分(計量單位)。

據村民介紹,從2003年開始,石林風景區管理局徵用或租用村裡的良田,到目前為止,他們的土地「為配合石林風景區的發展」已經被徵用或者租用了近千畝。「到底風景區管理局是徵用還是租用土地我們不知道,反正地就是不斷流失。我們一分錢補償款都沒拿到!」但也有村民表示,他們之前一直拿著分紅款,但是「去年以前分紅款的數額還不夠交給景區的管理費呢!」

公司成村委會遭到村民的不滿

石林景區開放後,村民們大多以給遊客拍照、攝像、租衣服、做導遊等為生,但用普玉的話講:「人多競爭大不說,公司還什麼都要干涉。」他所說的「公司」,就是「石林風景區農工商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農工商公司),「就是這個公司,做了我們五棵樹村17年的‘村委會’!」

五棵樹村原屬石林鎮小箐辦事處。1993年,五棵樹村公所變更為石林風景區農工商集團總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均由石林風景名勝區管理局直接任命。「公司成立以後,沒有開過什麼村民大會,村民喪失了選擇權,公司處理土地之前也從沒徵求過村民的意見,村集體收益更是一筆糊塗賬。」

普玉說,公司把照相、租衣服等做「旅遊生意」的村民們分成好幾組,還限定了時間,這組是幾點到幾點拍照,那組又是幾點到幾點,每年還要交給公司兩筆錢:押金和管理費。村民們自己組織的攝影隊和導遊隊,也被公司收走了「所有權」,「現在攝影隊和導遊隊沒一個是村民。」而為了石林的原生態風貌不被改變,村民們還被告知禁止擴建新房。

種種利益矛盾的存在,讓村民們不斷上訪。要求建立自己的村委會。2009年12月16日,300多名五棵樹村村民聯名「上書」石林縣政府,要求罷免農工商公司領導。今年1月29日,五棵樹村村民們聚集在農工商公司樓下,要討說法。最後還發生了衝突,有近30個村民被以聚眾鬧事為由陸續帶走,後來大部分被放了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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