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邦:「六四」二十一年後談是非

隨著歲月流逝,不知還有多少人仍記得那場發生於二十一年前春夏之交的運動,雖然這也許是個永遠無法統計的數據,但我相信總有那麼些人終生會對那年的「六四」運動難以忘懷。

顯然我就是那固執地不能忘卻那場運動的一員。我之所以如此頑固地記憶過去,除了有作為過來人的傷痛在時時提醒自己外,更多是深感於那是一個民族繞不開的天塹,中國歷史要想前行,就不得不面對這道橫亙於民族轉型路上的溝壑。

人類已有記載的歷史已經一再證明:歷史之所以有其不以人意志為轉移的規律,皆因在歷史面前任何人為逃避終將成為徒勞,並且那些試圖躲開歷史正義的努力終將受到歷史加倍的懲罰與嘲弄。

對於八九年春夏那場以反腐敗、爭民主、要人權為核心的運動,在時過二十一年後,我們再回首檢示,會發現那些官方主導的話語定論,雖然在一段時期讓一些國人乃至世界一些政要聽信,然而歷史已經一再用各種事實對此作出否定,用不斷的災難來提醒、管教著這片土地上喪失記憶的人們。

二十一年來,作為鎮壓那場運動的官方,堅持不懈地向世人陳述著「經濟的高速發展證明著鎮壓正確」的邏輯。當然從短期與局部只著眼於經濟指標與外在物質的狀況而論,中國經濟二十一年來的確處得了較大發展,人民物質生活水平普遍有所提高。但是這種經濟發展是否就可以成為當年鎮壓正確的反向證明?對此至少有幾點是值得商討的:其一、鎮壓是否是帶來後來經濟發展的前提條件?這個結論只能建立於不鎮壓就會社會動盪,經濟就不能發展的假設上。而歷史是沒有假設的,只有不可逆轉的事實,所以任何假設是不能作為歷史證據的。就此而言,中國二十一年來的發展與那場鎮壓只有時間上的先後關係,而沒有人能證明它們有邏輯上的因果關係!其二、中國社會上世紀八十年代,鎮壓之前經濟發展的速度相對於當時的社會基礎而言也是相當高的,尤其當時切實給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程度比後來二十一年還要大,這應該是從那個時代過來的人們的普遍認識。這就說明八十年代沒有那場鎮壓前中國經濟發展就很好,也就是說那場鎮壓之前中國已經開啟了經濟高速發展的航程。這也從一個方面說明後來的鎮壓並非是開啟後來發展的始因;其三、八九之後世界社會主義陣營紛紛解體,許多國家沒有通過鎮壓來維持所謂的穩定以延續固有的統治,而之後二十一年中這些解體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生活改善程度很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沒有經過鎮壓而轉型的社會主義國家,其人民普遍不會對過去有留念,而是以一種全新的獲得解放的心情迎接著未來。不僅如此,這些國家的人民還普遍對過去的制度有不堪回首之感,經民意調查,絕大多數人認同社會的轉型而厭棄曾經的所謂社會主義制度。由此可見,中國所謂繁榮強大的發展之路並非是歷史唯一的選項,也無事實說明是好的選項,因為其他國家的選項給他國的人民帶來的是全新的解放,而中國充其量也只是取得物質上局部暫時的改善。

在承認二十一年來中國經濟有所發展的前提下,我們不僅難以找到鎮壓與發展的邏輯必然,而且從今天能看到的事實顯示,這二十一年的所謂發展本身也是存在嚴重問題,而今天不得不讓我們對此進行重新檢討的。二十一年來,僅僅從短期局部的物質狀況來看,的確社會大多數人有改善與提高之感,但是從中華民族長遠、全局性發展與子孫後代福祉而言,中國過往這二十一年的發展應有幾方面已經為世人所廣泛詬病的:其一、從純粹自然的角度而言,二十一年來的發展成果無法彌補其造成的生態環境與自然資源破壞的損失,即發展收益不能抵償發展付出的成本,從經濟學收益與投入來講,這二十一年來發展是賠本的發展,付出大於收益。對此如果有人提出異議,只要睜眼看看自然破壞,環境污染,疾病肆虐,氣候異常,越來越多的地方已經變得不宜人居的現實,就應該不會再懷疑這種發展付出的慘重代價;其二、從社會結構的角度,二十一年來的發展導致了社會兩極分化,出現社會整體性撕裂狀況,形成社群的對立甚至仇恨,給社會平穩健康持續發展埋下了深層的危機;其三、從維繫人類的價值體系來看,二十一年來人類固有價值與行為規範被顛覆,社會出現整體性潰敗,絕望情緒與末世情結瀰漫,人們生活的意趣喪失,人類福祉傾覆。當一個時代人們除了物質都喪失了精神的追求與志趣時,這個社會就喪失了人的基本意義。這個社會的所謂發展就是最失敗的!因此帶給人類的災難就是最深重的!

對於過往二十一年發展給這個民族帶來深重災難的結論,絕不是危言聳聽,中國社會大量不可迴避的事實對此已經作出一再的證明。我們權且不論前面已經提到的因環境破壞而出現洪澇與乾旱交互襲擊這個民族,各種自然災害接踵而至,因氣候、水流與土地遭受污染而使大批人中毒得病等等看似自然實則非自然的問題,我們只要稍稍留意,就能看到近年來中國社會接連發生的危及社會存續的災難:如食品醫療上危害數以千萬計人生命的毒奶粉、毒大米、毒疫苗等等;如建築工程上奪去大批人生命的豆腐渣學校、豆腐渣橋樑、豆腐渣大壩等等;如工作勞動上帶著血腥的黑磚窯、黑煤窯,血汗工廠等等。還有在發展旗號下的企業轉制、工人下崗,在城鎮化建設下的強征強拆,以及民辦教師辭退、復轉軍人無業等等問題。

這些每天在我們身邊發生著的災難,如果還不能讓人信服這所謂的發展存在的問題的話,那麼中國社會每年三千萬計的上訪群體,讓人不禁要問:從古至今,乃至從中至外,人類歷史上哪個時代哪個國家製造出過如此多的訪民?這些身負冤屈(至少他們自己都相信受到某種難以接受的冤屈)而難以伸張的人們,他們控訴著這片土地的不平!如果一個社會的發展要製造出這麼多的含冤受屈者,那麼這個社會的發展究竟是為了什麼?這個社會有什麼福祉可言?發展的速度與所謂的崛起究竟有什麼意義?法制與和諧究竟能體現在哪裡?

在面對如此嚴酷的現實下,如果說某些堅持認為發展總需要一些人付出成本,總有少數人要作出犧牲的觀點仍然有市場,那麼中國的受益的多數究竟在哪裡?如何能避免多數被分割成少數而蠶食侵害?

記得今年以來國內媒體曾報導過兩件事:其一、安徽省蕪湖市法官宿舍鏡泉公寓面臨強拆,小區住戶的法官們不得不集體向鏡湖區法院提起了訴訟,在難以得到解決情況下而法官們被迫成為上訪者;其二、貴州省遵義市駐京辦主任,一個原本主要負責幫地方政府截訪的官員,竟然被逼上訪十二年,也討不回公道。可見那些秉持發展將傷害少數人的觀點者,沒有料到法官與截訪的官員最後都會淪為被侵害的少數,進而成為上訪群體的部分。由此可見,這個社會看似在發展旗號下不得不侵害到少數,而事實只要有產生侵害的機制,最後社會中誰都可能會成為被侵害的少數。所以《河殤》中「當一個國家法律不能保護普通公民時,也同樣不能保護其國家主席」的警言,值得這個民族銘記!也因此那些發展需要少數人作出犧牲的論調應該停止,因為那少數會隨時降臨到每個人頭上。

更為讓我們這個時代應該警醒的是,2010年3月以來中國社會接連發生的多起惡性屠童事件,這事實是深刻而猛烈地昭示出了中國社會整體性的深重危機,力證出中國二十一年來畸形發展將這個民族帶進的深重災難。

對反人性的罪惡的屠童事件,我們怎麼譴責都不為過,但問題是譴責,僅僅譴責能解決問題嗎?能避免再次屠童慘案的發生嗎?只有找出屠童慘案深刻的社會根由,才能從根基上來消除屠童慘案再次發生的可能。

由今天披露的有關信息來看,導致中國社會屠童慘案頻發的深刻根由應該是社會絕望,是社會怨情累積而無處宣泄的毀滅性暴發,它深刻證明著中國近幾十年來的發展模式、尤其以表面的維穩為最高原則的社會治理模式的失敗!說明從八九年那場屠殺之後,社會喪失正義,民族喪失底線,國家喪失疏導民怨的渠道,整個社會在沉默與癲狂中追求著物資,社會各種矛盾在槍炮的高壓下被暫時掩蓋,最終社會被扭曲,人性被閹割,反人性、反人類的報復性叛逆就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社會瘟疫暴發,災難就以其最刺激神經、最刺痛人心的極端方式表現出來。

從二十一年前那場因正義訴求而招致當局的屠殺,到今天這種普通民眾對無辜孩童的屠殺,這些慘案表面看來似乎沒有任何邏輯關係,其實在其背後卻隱藏著許多相通的方面:其一、受害者都是以無辜孩子為主,只是當年死的主要是大學生,而今天死的主要是小學或幼兒園的孩子;其二、實施屠殺方都自認有迫不得已的緣由,即宣稱都是被逼的;其三、製造慘案方都是缺乏對生命的起碼敬畏,而在慘案發生後社會對此的冷漠與逃避,沒有引起全民足夠深刻的反省與警醒,也同樣顯示著整個社會對生命敬畏意識的缺失,對社會底線捍衛的乏力;其四、當年八九因尋求正義表達而遭殺戮,而二十一年後因社會積怨太深且缺失疏導而導致殺戮,根基還是社會沒有了表達宣泄機制、沒有了和平協調化解問題的機制,進而最終導致暴力慘案。

常識告訴我們,這個社會沒有完全孤立與純粹偶然的事,人類歷史中所發生的萬事皆有其內在的邏輯與演進的軌跡。二十一年前那場屠殺究竟與今天中國社會的屠童慘案有著怎麼的關係,這是值得任何對這個民族有份責任與關懷的人深刻反省、追索的。我只是深感於中國社會自八九年之後正義日益喪失,民族整體性潰敗如江河日下,而導致這種全局性社會價值顛覆,做人底線失守的悲劇,顯然與那場屠殺及其之後將全民導向物質追求有著不可撇清的關係。而這種社會性的潰敗,也正是鋪設起今日發生瘋狂屠童悲劇的基石。

二十一年來,我實在無意要耿耿於當年的情事糾葛,更不願沉浸於那份痛苦追思中,然而個體情感的出離,是否就能逃脫歷史邏輯的劫數?這恐怕不是由某些人或某些團體主觀意願而能定的。人類歷史賴以延續的根基是社會的正義,任何時代只要違背了社會正義,最後災難就必將臨到他們頭上。這就是天道昭昭!

當此「六四」二十一年來臨之際,以此感懷,謹為祭奠!

2010年5月底於北京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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