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鳳君一審被判死緩 酒店嫖娼時被抓(圖)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8日對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米鳳君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米鳳君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2年2月至2008年2月,米鳳君利用擔任中共吉林省長春市委副書記、長春市市長、中共吉林省委常委、長春市委書記、長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28萬餘元。案發後,大部分贓款贓物已退繳。

人稱「米老鼠」 嫖娼時被抓

米鳳君於2008年4月28日在長春市中心吉隆坡大酒店內被中央紀委專案組控制,並帶離長春。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一名官員告訴記者,2008年「五一」節後,權威部門在小范圍通報了米鳳君被「雙規」的消息,內容包括米鳳君涉嫌受賄、違規批地及生活作風問題。米鳳君在吉林副省級官位上長達17年,案發時卸任僅3個月。米鳳君是改革開放以來吉林省涉案被查的最高級別官員。

知情者告訴記者,米鳳君近十年來雖多次被發現經濟問題,但均「有驚無險」。直至2008年3月,米鳳君的老部下、長春市委原副書記田忠「賣官案」開庭,田忠為求重大立功,避免被處極刑,在一審開庭後即進行檢舉,檢舉內容便包括其老上司米鳳君的問題。

長春當地人士稱,米鳳君在長春民怨頗大,民間稱其為「米老鼠」,意指貪慾十足。由於米在長春城區好大興土木,又被外號「米大扒」,暗指長春最繁華的長江路被拆得面目全非。

有消息稱,米鳳君為了保住官職不丟和違法不被查處,一方面不停地向有關領導行賄,另一方面避而不見。中紀委找他談話,他躲起來誰也不見。中紀委和吉林省反貪局聯合辦案人員利用其好色特點,採取技術偵查手段,監控定位手機,在長春市吉隆坡大酒店一包房內,將他和兩名賣淫女當場抓獲。辦案人員找人取證時,有人指證米鳳君是這裡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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