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要求員工簽字承諾不自殺不鬧事 (圖)

5月25日下午,有自稱是富士康員工的網友在天涯社區發出照片,指富士康公司向全體員工發出公開信,要求員工簽字確認並出承諾,首先不得自殺,如果自殺,則家屬不得有過激行動,影響公司名譽和生產。


2010年5月25日,深圳富士康員工在工廠外與媒體記者交談。

富士康集團今天早晨發生第11起自殺案件後,已經成為輿論熱點。

今天(5月25日)下午,有自稱是富士康員工的網友在天涯社區發出照片,指富士康公司向全體員工發出之公開信,要求員工簽字確認並出承諾,首先不得以自殺,如果自殺,則家屬不得有過激行動,影響公司名譽和生產。

網友說,「看了這個東西,就不奇怪為什麼富士康公司會接連發生工人自殺事故了。」

在這封文件中,富士康向員工介紹了該公司為遭遇心理危機的員工提供的「員工關愛中心」熱線等干預機制,並稱,對自殺等員工意外事件處理將依法進行,進行合理撫恤,但不會支付法律規定外的賠付項目。

富士康公司要求員工簽字聲明已經知悉公司的上述政策,並作出承諾,「如遇困難,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對自己行為負責,絕不以極端方式傷害自己。」

引發爭議的是,該文件還要簽字員工承諾,一旦發生自殺事件,同意公司依法處理,不向公司提出「過當訴求」,「絕不採取過激行為」導致「公司名譽受損」或者給公司正常經營秩序「造成困擾」。

自稱是富士康員工的網友透露說,今天中午,深圳富士康通過內部通訊郵件Notes發布了題為「關於組織集團員工對《致富士康同仁一封信》進行簽名確認事宜」的郵件,要求今天白班統一簽核。內容如上所述,他們質疑,「難道這就是鑒於富士康11跳完成而採取的防範補救策略?」

下午,記者致電富士康新聞發言人劉坤,截至記者發稿時,對方始終沒有接聽電話。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