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下午,有自称是富士康员工的网友在天涯社区发出照片,指富士康公司向全体员工发出公开信,要求员工签字确认并出承诺,首先不得自杀,如果自杀,则家属不得有过激行动,影响公司名誉和生产。
2010年5月25日,深圳富士康员工在工厂外与媒体记者交谈。
富士康集团今天早晨发生第11起自杀案件后,已经成为舆论热点。
今天(5月25日)下午,有自称是富士康员工的网友在天涯社区发出照片,指富士康公司向全体员工发出之公开信,要求员工签字确认并出承诺,首先不得以自杀,如果自杀,则家属不得有过激行动,影响公司名誉和生产。
网友说,“看了这个东西,就不奇怪为什么富士康公司会接连发生工人自杀事故了。”
在这封文件中,富士康向员工介绍了该公司为遭遇心理危机的员工提供的“员工关爱中心”热线等干预机制,并称,对自杀等员工意外事件处理将依法进行,进行合理抚恤,但不会支付法律规定外的赔付项目。
富士康公司要求员工签字声明已经知悉公司的上述政策,并作出承诺,“如遇困难,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对自己行为负责,绝不以极端方式伤害自己。”
引发争议的是,该文件还要签字员工承诺,一旦发生自杀事件,同意公司依法处理,不向公司提出“过当诉求”,“绝不采取过激行为”导致“公司名誉受损”或者给公司正常经营秩序“造成困扰”。
自称是富士康员工的网友透露说,今天中午,深圳富士康通过内部通讯邮件Notes发布了题为“关于组织集团员工对《致富士康同仁一封信》进行签名确认事宜”的邮件,要求今天白班统一签核。内容如上所述,他们质疑,“难道这就是鉴于富士康11跳完成而采取的防范补救策略?”
下午,记者致电富士康新闻发言人刘坤,截至记者发稿时,对方始终没有接听电话。
来源:- 关键字搜索:
- 富士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