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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結婚買房搶一公斤金磚

 2010-05-13 15:0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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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記者李滄海綜合報導】據法制日報消息,29歲的山西人朱雲峰在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供述:搶劫金磚只因為結婚買不起房。

2009年11月8日晚7時許,朱雲峰在西安市南大街的世紀金花商場內一家「金店」裡搶走金磚,奪路而逃。商場保安聞聲阻攔。朱雲峰開槍擊傷一名保安後,逃入鐘樓地下盤道。因為槍卡殼,被追趕而來另外兩名保安摁倒。隨即趕到的警察將朱雲峰抓獲,並從他身上繳獲仿「六四式」手槍1把,子彈若干。

朱雲峰,山西河津人,曾在西安上過學。案發當天坐車從山西來到西安,目的就是搶劫,回家買房子結婚。

日前,此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和朱雲峰一同受審的還有幫助其買槍的中間人裴荊喜。

公訴機關認為,朱雲峰有預謀地持槍搶劫金店,致一人重傷,搶劫數額特別巨大,並通過裴荊喜介紹非法買賣槍支一支,非法持有軍用子彈26發,應以搶劫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彈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裴荊喜則應以非法買賣槍支罪被追究刑責。

庭審中,朱雲峰供述自己曾經有過不錯的工作,月工資兩三千元。而他的犯罪原因,則令旁聽者感慨不已。

朱雲峰之所以犯罪,是因為準備和女友結婚,而對方家提出必須在春節前買房子,否則就分手。而無力買房的他,迫於買房的壓力,選擇了鋌而走險。

「做這事時,心裏也挺忐忑的。」法庭陳述中,朱雲峰表示自己的行為給社會造成極壞影響,給他人身體帶來傷害,曾多次向傷者及世紀金花商場道歉。他的辯護人則請求法庭念及朱雲峰為偶犯、初犯等情節,對其判以「留有餘地」的刑罰。

事件報導後,引起眾多網民的回應。有網民稱,房價把人逼瘋!也有網友跟帖稱:房價高的離譜,打工永遠買不起房子,如果我女友也要在城裡買房子,我沒準也想著去搶了。另有一網友跟帖:冤有頭,債有主,前邊右轉是政府,只要你不去學校、幼兒園就行了。鼓勵!還有網友跟帖稱:這是貧富差距下的犧牲品,下一個也許就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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