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局吊銷唐吉田和劉巍的律師執業證

北京維權律師唐吉田及劉巍接獲北京司法局通知,將對他們去年在法輪功案庭審期間退庭抗議之舉,作出吊銷律師執業證的處罰。二人批評當局擠壓律師的辯護空間,堅持上訴到底。(李莉報導)

唐吉田及劉巍律師週五早上接到北京司法局的電話,表示當局已對二人發出處罰通知書,促二人在辦公寶等候通知書送到。由於唐律師正在外地工作,而二人所屬的律師事務所過去經常受打壓,已被事務所除名,目前二人還未正式收到通知書。

唐吉田律師對本臺表示,雖然司法局的電話沒有明確說明處以什麼處罰,但暗示與原來的決定沒大分別,即將會吊銷二人的律師執業照。唐律師批評當局以「騷亂法庭秩序」罪以處罰,根本沒有法律依據,形容當局似「流氓」一樣打壓維權律師。

他説:跟原來的決定,不會有什麼區別,他肯定建立在不存在的事實,建立在他們法律的錯理,就是大陸現在比較流行的一句話:當國民講流氓的時候,政府講法律,當國民講法律的時候,政府就像流氓。

劉巍律師表示,上月舉行的聽證會上,當局都沒有充分理據解釋吊銷二人執業照的原因,亦沒給予二人辯護的機會,已是違反法律。她堅持會提出行政覆議,繼續上訴,為律師的辯護權利抗爭到底。她說:尤其對我們一些代理敏感人權案件,尊重信仰自由的案件的律師,表示一個警示,如果律師再這樣說的話,就會這樣處罰了,很多律師挺關心我們的結果,他們不希望看到吊銷的結果,因為吊銷的話,律師沒有辦法真正成為一個辯護人了。

唐吉田的辯護律師李蘇賓律師表示,要等待二人收到正式通知書,才決定是否為二人提出行政覆議。

兩名律師早前接獲北京司法局書面通知,內容指他們「擾亂法庭秩序,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按規定給予吊銷律師執業證的處罰,以對他們去年在瀘州中級法院辯護時,在庭審期間退庭抗議一事作出處罰,並於上月22日舉行聽證會。

四川省瀘州市法輪功學員楊明案,於去年4月開庭二審,唐吉田及劉巍是案中辯護律師,兩名律師在庭上發言表達人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多次被法官打斷,無法進行辯護,二人離庭抗議,法院期後對楊明維持原判,以「組織邪教罪」判重囚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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