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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司法局吊销唐吉田和刘巍的律师执业证

 2010-05-08 07:0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6

北京维权律师唐吉田及刘巍接获北京司法局通知,将对他们去年在法轮功案庭审期间退庭抗议之举,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处罚。二人批评当局挤压律师的辩护空间,坚持上诉到底。(李莉报道)

唐吉田及刘巍律师周五早上接到北京司法局的电话,表示当局已对二人发出处罚通知书,促二人在办公宝等候通知书送到。由于唐律师正在外地工作,而二人所属的律师事务所过去经常受打压,已被事务所除名,目前二人还未正式收到通知书。

唐吉田律师对本台表示,虽然司法局的电话没有明确说明处以什么处罚,但暗示与原来的决定没大分别,即将会吊销二人的律师执业照。唐律师批评当局以“骚乱法庭秩序”罪以处罚,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形容当局似“流氓”一样打压维权律师。

他説:跟原来的决定,不会有什么区别,他肯定建立在不存在的事实,建立在他们法律的错理,就是大陆现在比较流行的一句话:当国民讲流氓的时候,政府讲法律,当国民讲法律的时候,政府就像流氓。

刘巍律师表示,上月举行的听证会上,当局都没有充份理据解释吊销二人执业照的原因,亦没给予二人辩护的机会,已是违反法律。她坚持会提出行政覆议,继续上诉,为律师的辩护权利抗争到底。她说:尤其对我们一些代理敏感人权案件,尊重信仰自由的案件的律师,表示一个警示,如果律师再这样说的话,就会这样处罚了,很多律师挺关心我们的结果,他们不希望看到吊销的结果,因为吊销的话,律师没有办法真正成为一个辩护人了。

唐吉田的辩护律师李苏宾律师表示,要等待二人收到正式通知书,才决定是否为二人提出行政覆议。

两名律师早前接获北京司法局书面通知,内容指他们“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按规定给予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处罚,以对他们去年在泸州中级法院辩护时,在庭审期间退庭抗议一事作出处罚,并于上月22日举行听证会。

四川省泸州市法轮功学员杨明案,于去年4月开庭二审,唐吉田及刘巍是案中辩护律师,两名律师在庭上发言表达人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多次被法官打断,无法进行辩护,二人离庭抗议,法院期后对杨明维持原判,以“组织邪教罪”判重囚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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