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面勞動與集體談判權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五一國際勞動節前夕,出席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的2010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他發表講話時提到,要切實發展和諧勞動關係,建立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完善勞動保護機制,讓廣大勞動群眾實現體面勞動。

儘管胡錦濤在2008年「經濟全球化與工會」國際論壇開幕式的致辭中就曾提出過體面勞動,這次重提這概念仍然引起媒體的關注。何為和諧勞動關係?何為體面勞動?在媒體上引起熱烈討論。

*韓東方:尊嚴不是別人給予*

長期在香港從事中國獨立工運的韓東方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很高興終於有機會聽到中國領導人可以直接面對人的尊嚴與體面,這是很不容易的。但他說,他們也要留意體面和尊嚴不是別人給予的。

韓東方說:「國家不能給什麼人尊嚴,政府也不能給什麼人尊嚴。尊嚴是什麼呢?是給大家一個空間,讓大家尊嚴地跟其他有關的社會利益團體進行有尊重的、相互尊重的這種溝通和協商和談判。致於在勞工權利問題上,工人要有尊嚴的,要有權利選舉自己的代表,和平的、(參與)相互尊重的、平等的談判。」

*陳詩韻:勞工侵犯情況頗普遍*

此外,另外一個香港民間勞工團體 - 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成立於2005年6月,主要由大專師生組成。該組織主要監察跨國企業在中國的不當行為,針對企業侵犯工人權利、安全健康、福利及尊嚴等行為開展倡議運動。該組織項目幹事陳詩韻說,體面與尊嚴的量度標準,正是法律賦予工人的所有權利是否得到尊重。

她說:「我們經常發現一些勞工侵犯的情況。譬如是很多工人他們手上沒有一個合同的副本,或一些工人經常受到職業病危害的影響;又或工傷時候因各種原因,因沒有合同的保障,很難去追討。所以我們都覺得勞工侵犯的情況是頗普遍的。」

陳詩韻說,正因勞工權益遭受侵犯如此普遍,所以中國工人的工作尊嚴議題,仍有待改善。

獨立工運人士韓東方也表示,若要達到體面勞動,當局便要容許獨立工運發展,允許企業內設立新制度,讓工人有體面、有尊嚴地使用和平手段,分享僱主、企業的利潤,這正是集體談判權。 他解釋,多年來中國各地不斷有工人抱怨當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僱主囂張剝削工人繼續存在,其實問題都是因缺乏了工人的集體談判權。

*和諧相對論*

在評論胡錦濤提到的發展和諧勞動關係時,韓東方指出,和諧永遠是相對的。他說, 政府必須改變和諧的定義,有需要容忍小規模衝突的存在。韓東方解釋了他對和諧的定義。

他說:「小的衝突可以容忍的,可以接受的。這種利益衝突不斷。但是大的,劇烈的,這種鬥爭就可以避免了。那我就是說,在企業層面,進行繼續談判。工人定期的跟僱主談判,談判的時候,在談判桌上大家可能不和諧,所謂不和諧的後果,就是談判了一個結果,達成協議,達成協議後雙方遵守。那就達成一個和諧。」

*公義應凌駕於和諧之上*

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項目幹事陳詩韻也表示,很多企業只願意支付最低工資,迫使中國工人加班,才可賺取基本生活費。她認同,和諧不是勸吁被侵犯權益的工人強忍了事,她也希望中國政府可以加強執法與監察,落實保護勞工權益。

陳詩韻說:「首先我們作為一個勞工團體,若有工友向我們申訴他們的權利受到侵犯,或在我們的調查裡發現有關企業有違規情況,當然我們會鼓勵工友追討,我們也會譴責這些無良企業。所以和諧對於我們來說,當然是社會中的一個價值觀,但是我們認為公義應該要凌駕於所謂的和諧之上。」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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