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暴露出本質

新浪網頭條新聞——《中央擬對子女配偶移居國外的官員加強管理》

短數小時內,跟貼逾7000條,可見民眾關切之熱烈。

官」現象,近年來隨著媒體零星的批露,逐漸浮出水面,很快成為眾矢之的,千夫所指。2008年溫州鹿城區委書記楊湘洪去法國考察托病未歸一事,曾引發媒體爆炒,結果發現楊的女兒已在法國定居。也就是說楊早就謀劃好了一切。可笑的是,相關部門不管知情與否,總之一點防範措施都未採取,令楊湘洪大搖大擺以公款考察之名義,溜之大吉。

更可笑的是,浙江方面後來竟然出昏招,派人去勸歸未果,又平白損失了不少納稅人的錢財。

客觀而言,不能排除一些官員的子女自己確實有能力,但大多數官員的子女恐怕還是靠老爹移民海外的。這樣的官員多半屁股不乾淨,涉嫌腐敗,或受賄或貪污,將非法所得轉移至海外子女的名下。

偌大中國,裸官幾何,尚未見公開之數據統計。我很懷疑紀委監察部門此前是否做過相關工作。改革開放30年,貪污腐敗伴隨著經濟發展,官員出逃的新聞不時有聞,但直至近兩年才有嚴格管理官員護照一說。

此次規定中的說辭頗有值得玩味之處:各級黨組織要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管理,同時必須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保護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既要監管,又要保護。似乎自相矛盾的說法,在我看來正說明瞭問題的嚴重以及高層的左右為難。不管吧,民憤極大;管吧,法難責眾。真要動真格的,估計一大把部級以上官員都要進牢房,最後恐怕就要江山易色了。

正因如此,此次並未規定對領導幹部個人情況進行公示,還是內部監督。區區新疆地級市阿泰勒,還在網上公布官員財產情況呢!兩廂對照,中央顯得很保守。

在西方民主國家通行的「陽光法案」(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早被證實為反腐利器,而在中國,卻至今未能進入人大立法軌道。兩年前的兩會期間,某位地方大員還反問記者,「為什麼老百姓不先公布自己的財產?」

此語如石,激起千層浪。不少網友響應該大員號召,紛紛在網上晾晒家底,熱鬧的背後是無奈,是悲憤,更是中國的現實。

子女配偶移居海外,自己獨自在國內做官。這其實還不僅是腐不腐敗的問題,背後潛伏著更可怕的邏輯:這些官員大概對中國的前途喪失信心了。他們身在曹營心在漢,那還會為人民服務?

據媒體當時報導稱,楊湘洪出逃之前,2007年4月在廉政承諾書中如此寫道「始終牢記黨風建設是關係到黨的生死存亡的重大問題,自覺繃緊反腐倡廉這根弦……」。

言行不一,說一套做一套。基本上楊湘洪們都是如此表現。

(有刪節)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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