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力拓案宣判胡士泰獲刑10年

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9日下午判處澳洲力拓礦業集團駐上海首席代表胡士泰入獄10年,他較早時被控受賄以及盜取商業情報的罪名成立。澳洲籍的胡士泰上週一開始接受審訊時,承認兩項受賄罪,當局估算賄款有93萬5000美元。力拓的另外三名僱員也同時被判7到14年不等的刑期。

美國加州貝克萊大學法律學院的中國法律專家史丹利.陸布曼Stanley Lubman表示,力拓的案件曝露了中國刑事司法若干的特性:欠缺透明度、辯護律師對當事人之無能為力、以及政治對司法程序和結果的影響。此外,這位中國法律專家在其個人部落格中撰文指出,力拓一案尤其令人感到憂慮者,就是中國漠視其與澳洲之間的領事條約,中國如何履行國際責任和義務,令人關注。

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同時宣布力拓的另外三名僱員的刑期:劉凱魁因接受43萬9500美元的賄賂和盜取鋼鐵業務的情報,被判入獄7年;葛民強因接受 87萬9000美元的賄賂以及盜取商業情報被判入獄8年;王永接受900萬美元的賄賂和非法取得商業情報,被判入獄14年。(以上姓名皆譯音)上述各被告同時又被判處不同的罰款。

力拓的案件引起國際社區廣泛的主意,因為事件涉及外國政府和企業如何應付中國毫不透明的司法制度,此外,對一些聘用中國出生僱員的外國企業而言,今後就相關的僱員政策也將勢必重新考量。

目前未悉四名被告是否將提出上訴,不過中國法院很少推翻原本的裁決。

原題目:胡士泰判刑10年專家關注中國履行條約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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