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棟別墅拆而復建只為權力尋租

近日,湖北武漢馬湖新村小區400多套入住不足5年的還建房面臨整體拆除,引起業主不滿。當地街道辦稱,土地有限,將建高樓安置更多村民。(3月16日《京華時報》)

這是一個關於「拆而復建」的新故事,但故事背後的市政規劃錯誤卻是老版本了。武漢馬湖新村小區400多套別墅入住不足5年,即被拆除著實可惜。縱然事實像洪山街道辦相關人士說的那樣,是為了節約土地才拆遷還建,不是浪費。

值得一問的是,洪山街道辦相關人士所說的「不浪費」,針對的是開發商,還是公共利益?誠然,在城市化急速發展的今天,土地資源越來越稀缺這是事實,可只使用了5年的400棟聯排別墅究竟該不該拆除重建?姑且從善意的角度出發,拆而復建真是從公共利益出發,即便如此,拆建的工作是否按照正常的程序,引入民意的聽證而進行呢?

事實並不是這樣。我們看到的是,政策的朝令夕改背後,是馬湖新村所處的三環地帶,土地價值不斷攀升。400多套還建聯排別墅的拆除,只為滿足開發商的利益。這點,在洪山區街道辦相關人士的口中已經隱晦地看出。該人士在接受採訪時說,「兩次還建,都不要村民出一分錢,全部是開發商承擔拆遷還建費用。」

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商家賺錢這本無可厚非,然而在牽扯到公共利益的城市規劃上,政策也隨之逐利,公權在歷次的拆遷重建中進行尋租。這是很多建築在城市規劃中經常短命的原因。而在一些發達國家,大型建築的使用壽命一般都超過50年。2月24日《中國青年報》報導,民調顯示,僅8%的人滿意所在城市規劃,83 .5%的人將城市建築「短命」的原因歸咎於「地方領導片面追求形象、政績」。

原本應該極為嚴謹的城市規劃,政府卻總是被開發商牽著走。不論是出於政績、形象工程的緣故,還是開發商從中借錢開道,一個應該著眼於城市長遠利益的規劃,缺乏前瞻性和總體性。同時,作為在市政規劃中最具話語權的公眾,不僅無法參與規劃的制訂,甚至無法保證基本的知情權。於是,在屢次的拆建中,公共利益只能淪落為規劃權力逐利的犧牲品。

公眾很希望城市的規劃越來越合理。在城市化進程中開發商牟利我們也不反對,但不能容忍的是規劃權力從中尋租,政府政策逐利。這不僅僅是養貪官與積民怨的基礎,更是對「權為民所賦」這個普世價值的顛覆。

400棟別墅拆而復建,不能只為權力尋租更上一層樓。城市規劃的權力必須從逐利權力中解放出來,讓渡到公共空間,滲入民意,以此來醫治規劃權力的「軟骨病」。規劃權力如若不讓渡,拆而復建必將無絕期。馬湖新村小區的居民今後也會在拆建與權力逐利的緣分下,進行第三次整體拆遷。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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