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別人

跟在國內的妹妹通電話,告訴她我復活節假期回國。電話那頭兒,除了要我從德國給她帶這帶那,就是一句:「這次回來就不要到處瞎跑了,好好在家呆著,還有別老瞎打電話!」她用是開玩笑的口氣說的這番話,可是卻讓人聽了很不舒服,難道我回國是去被隔離審查、關禁閉的?由此我就生出了很多的思考和感慨。

不是我找自己同胞的茬兒,我覺得國人之所以常常吵架,就是因為不懂得尊重別人。家長和老師對孩子就不用說了,常用的字眼兒就是「必須」,而且說一不二。在德國就不同,老師和家長對孩子都是像跟大人說話一樣,就是對孩子做他們認為正確或者對孩子好意的事情,也要事先徵求他們的意見,「可以不可以」是他們每天用的最多的詞兒。在這一點上,孩子們也就不用教了,他們對大人有什麼請求,都要用「可以不可以」。

記得上次回國,家裡來了客人,我在德國長大的7歲的兒子旁邊坐了一個比他大2歲在國內長大的孩子,我兒子很客氣的問她:「你要吃這個嗎?」她孩子說:「不要。」大人也在旁邊說:「別給她,你吃吧。」其實那孩子和他的父母都是出於客氣,我兒子就真的不給了。我趕快說:「兒子,你就真自己吃了?姐姐是客氣的。快給姐姐一塊兒。」過一會兒,那孩子出於熱情,模仿大人的樣子給我兒子夾了一個餃子,我兒子很認真地說:「你為什麼不問問我要不要呢?」我趕快替那孩子解釋說:「姐姐是好意啊,你就吃掉吧。」他卻認真地說:「那也要問問我,我正好吃飽了,不想再吃了。」

在德國,如果你留意,就會發現:就算你在公共汽車上扶老攜幼,也都要先問一聲:「我可以幫你嗎?」而不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拎起人家的行李就跑,或者看見老人就攙,弄不好不但不被謝,反而招來白眼。我覺得,一個民主的社會,是建立在每個人(甚或是孩子)的合理合法的要求和權利都被尊重的基礎上的。任何人(包括父母)都不應該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別人,就算你主觀上是出於好意。要是大家能做到這一點,無論在家裡還是在大街上,就不會有那麼多吵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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