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審議保密法修訂草案

中國人大常委最近開始審議《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消息透露說,新的保密法將嚴格規定制定秘密和級別的部門,並對有權對泄密進行調查的機構進行限制。

全國人大常委星期三開始二審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並將加強對涉密人員的管理。新華社報導說,新的保密法將嚴格限定確定秘密級別和涉密許可權的部門和機構,並且刪除保密機構的泄密調查權,只能敦促公安和國安部門調查,並且嚴格規定了級別最高的絕密文件保密期為三十年。

法新社報導說,中國政府把國家機密定義為,影響到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而且一旦泄露會對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產生危害的信息。報導表示,中國政府一直以來使用國家保密法針對中國的異議人士和自由媒體人士。

現居加拿大的姜維平,曾被中國法院以泄露國家機密罪判處六年徒刑。他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中國修訂國家保密法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人大常委會它修改關於保密法的規定,應當講他們現在這種願望還是積極的。現在關於什麼是國家機密?怎樣依據刑法當中的一些規定,對一些他們認為的所謂的這個犯罪嫌疑人進行懲處分歧意見比較大。它這個態度是積極的,但是究竟將來效果怎麼樣,現在我看不是那麼樂觀。」

中國政府把國家機密分為多個級別,受到不同程度的保護。原中國公安大學教師,現在美國紐約執業的律師高光俊介紹說,中國的國家機密分為三級。

「最高的是絕密,其次是機密,再就是秘密所謂的,就分這麼是三個層次。就我所知,凡是涉及國家安全這一部分的話,安檢部門做的肯定是絕密的,這一般不用說。其次涉及公安系統的那一部分,有相當一部分也是定為絕密的。你比方說,在普通的刑事警察裡面如果有一個是什麼密探啊,有一個什麼耳目啊之類的,它一直定的是絕密。然後機密的程度相比而言就比較低一點,普通的一些統計數字,像公安系統的統計數字它有時候也算在機密的程度裡面去。」

中國媒體報導說,正在修訂的保密法規定了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和授權單位可以確定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機密,而市一級機關和授權單位可以確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機密。

高光俊表示,中國的國家機密特別多,很多政府部門都可以自行確定各級機密,引起很多不必要的混亂。

離開中國前一直從事新聞工作的姜維平,因為報導了中國東北兩起貪官受審案件而被認定泄露國家機密。他表示,實際上各級政府和法院對機密的認定和相關的處罰極為隨意,沒有任何標準可言。

「我在文章中披露的馬向東的貪腐案,還有大慶市的副市長錢麗華案,這明明都是第一是國家的黨和政府提倡,我們記者去披露的。我披露的那個時候,可以講在當地婦孺皆知,就是人人都知道這個案件了,它還把當成國家機密。實際上說起來是為了通過這個案件來懲罰我泄憤,達到封住我的嘴。怕我披露馬向東案件以後再披露他的案件。」

姜維平表示,最近幾年不少中國新聞記者和異議人士被以泄露國家機密的罪名判刑,而中國人大常委對保密法的修訂,對這種情況不會產生改變。

他認為泄露國家機密和刺探國家機密的相關刑法條文十分模糊,是中國政府有意所為,目的是為了方便以此為手段打壓社會異議聲音,而在中國目前體制沒有改變的情況下,這種趨勢將會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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