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律在吉林省人民法院和貪腐面前顯得蒼白無力!

吉林蛟河電信公司非法建樓,非法拆遷,他們沒給有合法證照房屋主人瞿超一分錢,僅用2萬元賄賂市長,法院院長吃喝完樂,二位領導便不管殘疾人死活,動用用政府和法院的命令、公告,強拆殘疾人的合法房屋和金魚場,執行人員又將殘疾人價值幾百萬元的商品金魚和財產拉回單位,高高興興當福利分掉。

殘疾人全家無家可歸到處流浪,上訪13年財產無一奉還,現如今非法建築11層電信大樓高高的竪立在強佔的地盤上,年年獲取高額利潤,用兩層還往外出租商業用房,沒給殘疾人全家一立足之地,而當初承包商吉林省人大代表,建設局副局長吳有為卻利用職權攝取的爆利,又沒交一分錢稅起家現已成為億萬富翁!

而當初八元起家、勤勞致富,擁有百萬資產的殘疾人納稅人瞿超卻因此上訪,得到的是全家被數十次拘留,蹲監獄,夫妻雙雙被教養,蹲水牢,受盡孽待出來後又遭軟禁,三級殘疾人被打成二級殘疾人,又被搞得妻離子散、得街頭乞討人收留供養才得以生存!

吉林省初級法院法官鄭英奇五次審理一案,庭審中大喊:為不違法我不管!最後又以執行為名帶領執行人員瓜分了殘疾人瞿超的財產,佔為己有!中級法院三審維持,8年後高級人民高級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維持原判!吉林省法院只保護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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