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紫陽
二十年前,我們見證了趙紫陽拒絕鎮壓學生的事實。去年《改革歷程》面世,又使我們聽到了這位總書記內心的聲音:"不做鎮壓學生的總書記。"
"不做鎮壓學生的總書記"
"不鎮壓"是趙紫陽做總書記的原則──對學生不鎮壓,對一切公民不鎮壓,對知識份子,對農民,對工人,對資本家,對行使法定權利的同胞,不論上訪還是請願,遊行還是示威,批評領導還是表達政見,一律不可鎮壓,不得鎮壓。
趙紫陽口袋裡沒有"敵我矛盾"這種武器。儘管軍委主席判他犯了"分裂黨"罪和"支持動亂"罪,但是,作為國務院總理和中國共產黨總書記的趙紫陽,沒有給任何人戴過"敵我矛盾"的帽子。──這是我自願提供並且樂意接受檢驗的證言。
決定敵我,是共產黨武裝奪取政權的首要問題。毛澤東本人,就是靠在劃分敵我界限和發動敵我鬥爭中崛起的。奪取政權以後,共產黨繼續有計畫地長期地大量地製造各種敵對分子,全面動用國家力量,加以鎮壓,或管制,或關押,或鬥爭,或殺掉。這是無產階級專政的使命,是共產黨執政權力的核心。有人以為,專政是用來對付殺人放火打家劫舍的暴徒的。其實不是。所謂敵對分子,幾乎都是些手無寸鐵的人,如王實味,如胡風,儲安平,林昭,如劉曉波,這些數以百萬計的文弱書生,同年老的馬列主義者劉少奇一樣,一旦被黨的領導定為敵人,就成了無產階級專政的對象。中國的冤假錯案,無一不是共產黨對"敵人"或"敵對思想"進行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的犧牲品。
但趙紫陽並不認為自己這個公民當了共產黨的總書記,就有權給別的公民戴上"人民公敵"的帽子。大概是一九八七年,湖南駐軍打死了一個學生,公安部、檢察院、法院向政治局常委請示如何審判。趙紫陽說,你們自己去依法辦案,常委不辦案。大概也是一九八七年,對電影《芙蓉鎮》有爭議,有位中央書記向總書記請示:這個電影怎麼樣?總書記的回答是,我們不審查電影。是啊,有罪無罪,應該由司法機關依法審判,電影好壞,應該由觀眾各抒己見,都不應該在黨的權力範圍之內。八十年代初,河南蘭考縣的農民向他訴苦,我們這裡沙土地,種花生有多好,可領導非讓種糧食不可。趙後來談起這件事,就感慨系之,說,瞎指揮實在要不得,必須維護農民的自主權。種花生還是種糧食,尚且不在黨的許可權之內;公民的生死存亡,怎麼能歸共產黨的領導決定?
產自前蘇聯的"天賦黨權"
現代文明社會,有"天賦人權"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也有判定合法和非法的程式。但在中國社會裏,卻存在著"天賦黨權"的?的事實。是"敵" 是"我",由黨的領導說了算。一個縣委書記,乃至鄉鎮黨委書記,尚且有權濫用警力,對付老百姓。至於所謂"依法治國",無非是在黨的書記做出實質性決定以後,叫司法機關去美容一下,"辦個手續"。所以,在指出趙紫陽是中國共產黨內異數的同時,不能忘記,中國天賦黨權的制度,在地球村裡,又是異數。
天賦黨權的原產地不是中國,而是前蘇聯。毛澤東所引以為榮的"無法無天",不是繼承了秦始皇,而是繼承了列寧、斯大林,和中國土產無關。這件事說來話長,如果需要,我可以另寫一文。其實,儘管有兩千年皇權的傳統,經過辛亥革命,連北洋軍閥也懂得,如果下面的小弟兄向學生開了槍,他們自己就必須主動下野,主動下跪,乃至出家懺悔,以謝天下,請求人民饒恕。敢於像鄧小平那樣,冒天下之大不韙,"硬著頭皮頂住"的人,在北洋軍閥中沒有;敢於歌頌坦克和衝鋒槍,讚美鎮壓的人,在北洋軍閥門下的食客中好像也沒有。其實,即使在鄧小平四月二十五日業已拍出"這是動亂"的板以後,在二十八日的常委會上,當列席會議的陳希同提議"把軍隊調到北京來"的時候,沒有一個人膽敢表示贊成。當時趙紫陽尚在朝鮮,代理主持會議的李鵬也不敢附和。元老楊尚昆則正色告誡陳希同:這可不能舉著玩兒的!楊已去世,李鵬和陳希同還在,他們自己應該記得清清楚楚。總而言之,共產黨劃分敵我,國防軍鎮壓人民,都是可變的,不是什麼中國特色的天經地義。
往事已成歷史,未來有待創造。只要中國不再是地球村裡的異數,趙紫陽也就不會再是共產黨內的異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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