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冷漠比歹徒囂張更可怕

1月12日,武漢市某城區的羅先生,因拒絕在空白拆遷協議上簽字,家中遭到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打砸,對方甚至用槍械向屋內亂射,警方三次出警,但卻不立案。羅先生說"我有一噸的汽油,如果他們再攻入進來,我就只有點汽油桶與他們一起了!"

放鞭炮騷擾、入屋打砸、開槍掃射......某些無良商人為了經濟利益置他人利益甚至性命於不顧。更讓人心寒的是司法的冷漠、不作為!

不知當地警察不作為的原因是什麼,是不想作為、不願作為,還是不敢作為。不論是何種情況,公民遇到危急情況,司法不作為是不可以接受的。司法冷漠往往比歹徒的凶殘更可怕。

如果司法懲凶及時,保障有力,哪怕歹徒再強悍,再凶殘,公眾也不怕他們,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看他們能橫行多久。可是,當司法失去威力,犯罪份子就會有恃無恐,他們的挑釁、侵害行為就會隨著膽量的增大而不斷升級,從開始的鞭炮聲到最後令官員都"難以置信"的槍聲,就預示著這一點。如果警察再不管,事態繼續發展,到了最後鬧出人命恐怕也有可能。

公民的利益受到犯罪份子的侵害,首先想到的是司法救濟,希望用法律保障自己的權益,當這個屏障失去,公民惟有靠自己的力量與犯罪份子正面衝突,打肉搏戰,用生命捍衛尊嚴與權利,羅先生就有與對方同歸於盡的念頭。司法不作為,把社會矛盾拋回給社會,讓矛盾雙方自行解決,長此以往,社會將會出現"叢林化"、"西西里化",這對於社會和諧是十分危險的。

由此說開去,拆遷侵權現象愈演愈烈,由此引發的社會矛盾日益加深,固然有許多原因,但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司法的不獨立、不作為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在資本勾結公權蠢蠢欲動,公民權益受損,求諸法律的時候,本應維護社會正義與公平的司法卻未能獨立於矛盾雙方去調停、裁判,斷是辨非,而是要麼不作為,要麼亂作為---偏袒甚至參與資方的拆遷活動,從而導致拆遷問題越來越多,社會矛盾越積越深。

司法獨立是一個必須解決的重大政治課題,需要正視,不宜久拖。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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