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兩起自焚案的對比!

日前,唐福珍自焚案在網上被炒起。中共上層也不得不對這一掩蓋不住的案件從新審定。關於暴力拆遷問題再一次的在網上引起熱議。

案情是這樣的:2009年11月13日早晨5點多鐘,在成都市金牛區天回鎮金華村發生一起惡性"拆遷"事件。來拆遷的人是有備而來的,包括警察、消防武警、醫生、城管和不明身份的人員達三百多名;除了拆遷車之外,還有警車、救護車和消防車。

警察嚴陣以待,醫務人員也都做好了準備。直接拆遷人員均身穿迷彩服,頭戴鋼盔,手持棍棒。強拆人員用工具撬開卷帘門、剪斷大門鐵鎖、割開防盜門,鋸開三樓防盜門,衝上三樓樓頂。唐家的人都躲在樓頂平台上,錄像上能依稀看到衝到樓頂的迷彩服們揮舞的棍棒。吼叫聲、打鬥聲、婦女孩子的哭叫聲混成一片。站在閣樓上的房屋主人唐福珍對三樓平臺發生的一切看的清清楚楚,她情緒異常激動,再次將剩下的汽油全部澆在身上,用打火機將自己點燃。在打鬥和唐福珍自焚過程中,破拆也始終沒有停止。

金牛區政府將唐福珍的自焚及其親屬的抵抗拆遷事件定性為"暴力抗法"。11月29日晚,唐福珍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死亡。

看過關於唐福珍自焚的報導,筆者聯想到中共用於栽贓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對比一下,發現可比對的地方很多,能讓人更清楚的看清"自焚"背後的本質。

一、從時間上對比

天安門自焚選擇在除夕,正是各家各戶忙著過年、享受喜慶的日子,此時演自焚就更能觸痛人。要知道除夕這個時間既是辭舊迎新,又是人們最休閑的時候,在這個時候給人一個打擊,那才最重。

唐福珍自焚的時間是在早晨6點多鐘,很多人還未從睡夢中醒來,誰會去關注她呢?要知道冬天的6點,天還沒亮呢,可是拆遷人馬已於5點左右聚齊了。真是目地不同,選擇的時間卻也都有各自的特點。天安門自焚是演戲,當然要選定一個最適合中共發揮劇情的時間,可唐福珍的自焚完全是被逼迫的,那就要選擇一個不易引起群眾注意的時刻。

二、從地點上對比

唐福珍是在自家樓房的最頂層的閣樓上自焚的,閣樓上還插著一面中共的國旗;天安門自焚選擇在天安門,地點可謂是祖國的心臟部位了,中共的血旗也是在獵獵的飄動。唐福珍是被迫,那是她家保護房屋的最高也是最後的地點;天安門自焚是有意安排,只有在天安門自焚才更能煽起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

三、自焚者的對比

唐福珍現年47歲,曾被區婦聯評為女性自主創業模範。天安門自焚者包含的男女老幼都有,甚至還包含了一定的社會階層,從酒吧打工女到人民教師,從小學生到大學生。所包含的社會層面之廣更能引發不明真相的中國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

四、從救護自焚者的準備對比

天安門自焚是演戲,又不能讓人看出破綻,所以參與的人員和道具以及保護措施都得在暗中預備好。這些包括:警察、滅火器、滅火毯、救護車等。唐福珍自焚的救護準備也包括有警察、救護車、滅火水槍,此外還有專業消防人員、和身著迷彩服的所謂救護人員。

五、從自焚的過程對比

天安門自焚既然是栽贓,就肯定要有一些不明真相的群眾,看到自焚異常驚訝,幾乎讓人看不出來這是在演戲,非如此不能以假亂真。自焚時也不是同時點燃,而是相隔幾分,先是王進東點火,後是那兩對母女,前後也就是七分多鐘。因為是演戲,演員又不是專業的,所以很難看到自焚時的真實慘狀。
唐福珍自焚過程也就十幾秒,但卻是一個真實的過程。火一著起來,她就變成了一個通紅的火人,在樓頂上跳動、掙扎,那是她忍受不住烈火的痛灼而身不由己的狂舞。而天安門自焚時給出的鏡頭只有兩個,一個是劉春玲,火一著起來,她就像閑庭信步似的,滅火器向她噴射的同時,一個棍棒就從她腦後被打飛,她也就捂著後腦倒了下去。另一個是王進東,這個人更厲害,坐在那裡除了喊口號外,衣服都燒爛了,可是他的頭髮和懷裡裝汽油的雪碧瓶竟然完好無損;唯一的解釋就是他身上被塗上了防止燒傷的藥物。

六、對自焚者救助的對比

唐福珍自焚十幾秒後被高壓水槍把火澆滅,"迷彩服"們也一下展示出了"人道主義"的風采,把她及時送到了救護車上。說到這裡要說一下,據目擊的村民表示,當唐福珍一次次把汽油澆在身上,聲嘶力竭地要他們停止時,下面又是火光冒起。如果這些官員們叫一聲"停",悲劇就不會發生了。可是大家想一想,官員們會叫一聲"停"嗎?早晨5點左右就聚集了各方人馬,從時間和人數上都能看出強拆的勢頭之猛、決心之大。那消防官兵和救護人員以及救護車是幹什麼用的?早就做好了應對自焚的準備了,會喊"停"嗎?會怕你自焚嗎?
對天安門自焚的救助就完全不一樣了。既然是演戲,滅火的工具早就準備好了,要不怎麼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之內就把這場戲給結束了呢?看看王進東呼喊口號時,警察是以筆直的身姿站在他的身邊的,先是把滅火毯展了一下,單手提著,等他呼口號,口號呼完才按部就班的把滅火毯蓋在他的頭上。對小女孩劉思影的救助是在抬上救護車的那一刻,時間雖然很緊急,但也要給攝像師留下充足的時間,小女孩淒慘的叫聲叫痛了多少人的心!

還有一個不能救助的,就是那個劉春玲。劉春玲不是第一個自焚的,她自焚的時間應該是很短的,按理是不應該死掉的。那她為什麼死了呢?在中共的眼裡,一個酒吧裡的打工女,自焚後就已經失去了再利用的價值。她的最大價值就是在自焚現場死掉,中共好藉此煽動仇恨,以達到它煽動仇恨、栽贓法輪功的目地。

七、攝影者的對比

唐福珍自焚前是由其家人親自拍攝的,儘管是用手機,畫面有所不清,但整個過程是連貫的,唐福珍往自己身上倒汽油,及著火後的痛苦跳動是可以看得出來的,雖說攝影技術不夠專業,但畢竟要比攝像頭抓拍的完整和清晰。當然這裡是指2001年時的攝像頭。

天安門自焚的拍攝者,肯定是一個專業攝影師,技術相當的高超。不但要把影像拍攝完整,還要配上錄音,這個難度可想而知。單就錄像而言,還包括有遠鏡頭、近鏡頭和特寫鏡頭。這無論如何是天安門的攝影鏡頭所達不到的。特別是前面提到的對小思影的特定鏡頭的抓拍,孩子痛苦的呼叫令所有的人揪心似的痛。這樣的鏡頭絕不會出於業餘攝影愛好者之手,更不會來自於天安門廣場上的監視攝像頭。

八、從送往醫院的時間對比

唐福珍自焚後,即被抬上救護車送往醫院,中間沒有時間耽擱,可見準備的充足。天安門自焚後,自焚者被抬上救護車的時間是下午三點以前,而送往只有十公里路程的積水潭醫院時卻已是下午五點左右,這中間發生了什麼?為什麼會延誤兩個小時?至今沒有官方的解釋,中共也不可能給出解釋。不過可以肯定的說,這中間肯定有貓膩。

九、從醫治的保密成度及結果對比

唐福珍的治療是完全保密的,保密到不准家人探視的成度。不僅不准探視,醫院周圍還佈滿了監視的人。當然能探視者也不是至親的骨肉,因為兒子和丈夫已分別被拘留。直到唐福珍死亡的當天下午,才允許孩子和丈夫前去見最後一面。

天安門自焚後,醫治過程中的報導是面向全世界的。記者到無菌室採訪時,連隔離服都沒有穿。本應裸露治療的燒傷病人是被從頭到腳裹起來的。不知道唐福珍被裹起來沒有?

氣管被切開後的小思影在電視畫面上還能唱歌,並且口齒清楚的回答記者的問話,嚴重違背醫學常識,因為氣管切開後是不能說話的,即使堵住管的一端,也只能發出單個的聲音來。這就讓人懷疑,畫面上的小思影是不是她本人?那個聲音到底是誰的聲音?或者她的器官根本就沒有被切開。唐福珍的氣管也被切開了,她給家人留有遺言嗎?因為中共的保密也就不得而知了。不過,按照醫學常識,她是不會留下什麼遺言的。即使留有什麼的話,那也只能是遺書,因為她不能說話。

本來外界認為,將來能說出天安門自焚真相的只有這一個孩子。因為她畢竟是個孩子,她照著中共教好的台詞去說的話,那漏洞肯定會有很多,也肯定經不住記者的三問。要是讓她自己去實話實說的話,那自焚的把戲一下子就被揭穿了。小思影的作用被中共榨干後,也就只有一條死亡的路了。

這個結論一直有一些人不願相信,就是因為這些人還認識不到中共的邪惡。我們對比一下唐福珍吧。她的自焚可是實實在在的吧,不但她死去了,她的家人被打被抓的有多少?唐福珍的外甥媳婦魏交,是一位有著不滿週歲嬰兒的年輕母親,她當時恰在唐福珍家暫住,親身感受了那個噩夢般的早晨。在向記者講述親身經歷時,魏交全身發抖,數度哽嚥著說:

"當時場面很亂,我們一家人老少十幾口都退到三樓平台上,我抱著娃娃不停遊走,生怕傷害到寶寶。突然,三樓通向平臺的鐵門被破開,一群頭戴鋼盔、手持盾牌棍棒的人衝了上來。他們見人就打,我躲避不及,被他們一棍敲在左小腿上,我直接倒在地上,寶寶嚇得"哇哇"大哭。還沒等我站起來,就覺得眼睛被人噴了什麼東西,頓時感覺眼睛刺疼,呼吸困難。他們從懷中奪走了我的孩子,又朝我腰部和腿部踢了幾腳,模糊中,我看到地上躺著都是我們的人,包括我六十多歲的婆婆。"

這樣的場面,你在電視中見過嗎?電視中演的土匪也不一定是這樣的,可它確實就發生了。要知道這只是一個地方性事件,要是中共的上層暗箱操作起一件栽贓事情來,其邪惡的程度和隱藏的技巧,那可是手下人學不來的,因為他們掌控了一切國家資源,有什麼做不出來的?又有什麼不敢做的呢?

十、從報導力度上對比

天安門自焚幾乎沒有中國人不知道的。此案發生後不到兩個小時,中共的新聞已經在用英語向全世界報導了。而在國內,中共所有的媒體,滾動式播出數日,全國民眾對法輪功的莫名仇恨一下子被挑到了最高點。天安門自焚被全世界的媒體廣泛轉播的結局,就是世人由最初的同情法輪功轉向了聲討法輪功。中共的陰謀得逞了。

唐福珍案發生後,當地政府對外地採訪的記者是完全封堵式的。唐福珍的家人被嚴密監控。連在外地躲起來的唐福珍的丈夫也被抓回當地看守所。筆者查了一查,11月25日以前的報導沒有查到,只是知道唐福珍的家人拍攝的十幾分鐘的錄像在網上流傳。看來是網路的力量把這間事"抬"了起來。政府所採取的行動是什麼呢?初期的時候也是大量的刪帖。在媒體介入之後,中共才不得不對部分責任人員做出停職檢查的處分。就是在案件完全呈現於世的情況下,中共也是在尋找其它的新聞熱點,試圖把其它新聞炒熱,漸漸的把這一自焚慘案冷卻下去,直至在民眾的視線裡完全消失。這和當初對天安門自焚案的報導完全大相逕庭。當時的各地媒體,都有新聞任務,要求刊登足夠數量的揭批法輪功的文章。

十一、從定性上對比

唐福珍明明是被逼自焚,但是卻被當地政府扣上了"暴力抗法"事件。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畢竟全國的民意已起,自焚的視頻又在網上廣為流傳,孰是孰非一目瞭然。當地政府的這個定性是在12月3日,同時對造成自焚事件發生的金牛區城管執法局局長鐘昌林,以"判斷不當、處置不力"的藉口停職檢查。

就目前來看,對這一案件的定性有可能會發生一些變化。畢竟中央臺的報導中,口氣已經明顯轉向,看意思是要拋出幾個替罪羊了。這也是中共上層不得已而為之的一個策略:既然輿論失控,那只能順民意處理幾個替死鬼了。

但是,天安門自焚案的定性卻是來自於中共前任黨魁江澤民的直接授意。把自焚栽贓給法輪功,說是法輪功學員因痴迷練習法輪功為求圓滿而進行的集體自焚。這個定性也成為中共栽贓法輪功的最有力證據,並為加劇對法輪功的迫害做好了強有力的鋪墊。

當然,這樣的定性是改不了的。為打擊一個群體而去惡意栽贓,甚至不惜搞出自焚這樣的人間慘劇,這樣的政黨有多邪惡?因為中共把自焚案導演的太過離譜,它在預謀這齣戲時就已經斷了自己的退路了。那也就是說,天安門自焚是絕對不能平反的,一旦平反,就預示著中共對自己的毀滅性打擊。連如此邪惡的事都能做的出來,它還配在這個世界上存留嗎?

可是,並不是說中共的定性就是唯一的,這世上畢竟還是有公理在。在法輪功修煉者依據中共央視播放的天安門自焚偽案的鏡頭,加進分析而製作成的講述天安門自焚真相的《偽火》在全世界公映時,世人也就一下子認清了這個邪黨的本來面目。國際教育發展組織2001年8月14日在聯合國會議上聲明指出:"中共當局企圖以自焚事件為證據誣陷法輪功,而我們得到的錄像分析表明,整個事件是中共當局一手編造、導演的。"

十二、關於支付醫療費的對比

天安門自焚者的治療費用應該說是巨大的,自焚者個人是拿不出這筆錢的。在中國醫療都是個人自費的情況下,誰為他們出錢?但是如果中共不出錢治療的話,它在國際上是無法交代的。人家可不管你是公費還是自費,人都燒成那樣了,你敢不治?何況中共演栽贓的這齣戲還沒有演完,還需要留下來的人"現身說法"呢。所以,人們隨後就在電視上看到了,所有參與自焚的"倖存者"一個個的都通過各種途徑對法輪功口誅筆伐起來。所以說,天安門自焚者的醫療費是中共政府出的。對動用財政收入的四分之一迫害法輪功的中共來說,拿出這點錢來又算得了什麼呢?

唐福珍呢,就不可能是這樣了。雖說我們現在還無從知曉關於她治療的費用問題。可以肯定的說,政府是不願意為她出錢的。當初的打算也不過就是,該治療治療,治療費用從補償費裡面扣。甚至那只是把人利用救護車拉走了事,還管什麼治療不治療的,只要不在現場妨礙拆遷就行。

地方當局哪裡會去考慮後果?在唐福珍自焚後,他們會怎麼辦?人燒成那樣,堅持治療能怎麼樣?特別是對他們這幫人會有什麼結果?留下一個殘疾人在那裡?除了數額巨大的醫藥費用外,她保留住的生命對當地政府的壓力會更大。那還留她幹什麼?其實,從這幫人的邪惡成度上分析,即使唐福珍的燒傷不至於死亡,這夥人也不會留下她,所以,她的死就是必然的了。

劉春玲、劉思影、唐福珍的死亡能都是偶然的嗎?

十三、關於相關人員受到迫害的對比

唐福珍的親屬當中五人被拘留,六人被監視居住。唐福珍自焚時,丈夫胡昌明正在北京上訪。聽說妻子自焚住院的消息,很想見妻子一面,但又怕被抓後無人伸冤告狀,就只好東躲西藏。但11月17日,躲到綿陽的他還是被金牛警方抓回當地。

唐福珍的家人畢竟很有限,如果有外界呼籲的話,獲得釋放甚至追討相關賠償的機會都是很大的。但是,與天安門自焚案相關聯的人員可就多了去了。值得指出的是,和本案有關的,包括自焚者的家屬受到牽連的都極少。可是,中共卻把所有修煉法輪功的人都當成相關的責任人了。在當時,全國各地的警察在非法綁架法輪功學員時,一個公開的說辭,就是為了保護法輪功修煉者,以免他們去自焚。就是在現在,也幾乎在所有中共囚禁法輪功學員的地方,都備有天安門自焚的影視錄像,強迫學員反覆觀看,並要求按照中共的批判寫出自己的認識。法輪功學員拒絕,或者是指出自焚的諸多漏洞時,就會受到極為殘酷的酷刑折磨。

在關於相關人員受到迫害的對比中,我們還可以以被迫害為界線,對比一下這些人前後的境況。

1996年,唐福珍夫婦是出於對家鄉的熱愛和對"父母官"的信任,毅然撤回資金,回家鄉投資辦廠。先後投資數百萬元,做了精心的設計和裝修,建起一幢2000多平方米的綜合樓,一、二層做車間,三層辦公和家人居住。1998年,胡昌明正式註冊了成都奧仕威實業有限公司,員工多達100多人,不但為當地農民提供了就業機會,還為當地政府帶來了稅源。1999年,為擴大生產,他又與村委會簽訂了租賃房後1.8畝土地50年的合同,用於車間和工人宿舍建設。

在那幾年,胡昌明夫婦成為政府招商引資成功的一面旗幟,報紙上有名,電視上有影,胡昌明被當地政府授予"勤勞致富帶頭人"等榮譽稱號,妻子唐福珍還被區婦聯評為女性自主創業模範。胡昌明曾表示,"我是部隊轉業的軍人,不是釘子戶,我不會多要國家一分錢,但不接受欺壓,不接受只有市場價3分之一的超低補償。"

真是令人悲嘆,一個好端端的家庭被拆散,家破人亡,活著的人還被投進大牢。可是對比一下法輪功修煉者及其他們的家族遭際,人們可能更為驚嘆。有多少家族被人為的撕裂,有多少堅持修煉的人受到了無盡的折磨,甚至他們的器官都被當局活摘下來以牟暴利。法輪功修煉者在遭到迫害以前,也曾受到過中共多家媒體的正面宣揚啊。

《北京日報》1998年3月30日登載了一個"熱愛大西北的北京人"的回音。說的是一個法輪功修煉者,通過修煉法輪功,使他對人生的意義,人的追求及怎樣對待得與失、道德觀、心性修養等方面有了新的理解,於是決定向科技界捐款18萬元而不留名的事。這樣的報導是有很多的,可是,中共揮舞屠刀時,全然不計法輪功曾給社會帶來的巨大正面作用,也不考慮鎮壓法輪功之後所可能帶來的後果,一場持續十年的迫害就這樣發生了。

十四、對自焚後處理現場的對比

前文提到,唐福珍及親屬被抬走後,破拆始終沒有停止,她家後院平房的物品被多輛貨車拉走,而樓房裡的很多家居用品甚至貴重物品被破碎機直接埋在廢墟中。現在唐福珍的家早已不復存在,她家原來的地方已經被挖了大坑,變成工地。親屬就在工地旁搭起了簡單的靈堂,裡面掛著唐福珍的遺像。

這個情景真的是太令人傷感了。也許是為了不讓世人看到一片廢墟過於傷感吧,也可能是為了免受外界的指責,甚至在被指責中有被迫停工的可能,所以被夷為平地還不行,還要再挖上一個坑。這在預示著什麼呢?難道能把人們的憤恨也挖去嗎?過不了多久,那個坑也會被填平,重新修築起寬敞的馬路。當官員們的坐騎行駛在平坦的馬路上的時候,是不會想到那裡曾有一幢相當漂亮的樓房的。

世間的事有多少不是這樣的呢?天安門廣場上何止只上演過中共導演的這出自焚戲呢?六四學潮的時候,一夜之間,被坦克輾壓成肉漿的學生的屍體不也是被沖洗得干乾淨淨的嗎?自焚後的現場更容易清理,恐怕當天就有人在自焚的地方悠閑的散步呢。那畢竟是在演戲,可是戲演到這份上,用殘害個別人的生命去構陷一個和平的群體,這也著實太讓人不可思議了。

唐福珍身亡之後,親屬在事發地的旁邊搭起靈堂,進行了簡單的佈置以供親友弔唁。前來弔唁的不僅是親友,還有許多與唐、胡兩家素不相識的成都市民,以及不少同樣因拆遷而發生爭端的市民自發前來弔唁,登記的地址顯示既有成都市區,也有來自成都郊縣,有一人拿出500元黎錦。

兩起自焚事件,一個是中共精心策劃,一個是被中共所逼迫。中共是萬惡之源,只有解體中共,中國才有希望,中國百姓才有生存的保障。目前,三退大潮已席捲全國,勢不可擋。禍國殃民,草菅人命的中共獨裁政權即將被歷史所淘汰。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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