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記者受賄瞞報礦難案件 國際團體關注

中國再度爆發記者受賄瞞報礦難醜聞引起國際高度關注,國際記者聯合會指出,收賄新聞絕不可容忍,但鑒於中國記者面臨世界上最嚴苛的限制,涉案記者司法程序透明化十分重要。

2008年7月14日,北京奧運會開幕3個多星期前,河北省蔚縣李家窪煤礦發生礦主私藏炸藥爆炸事故,導致30多名礦工遇難。事發後,10名中國記者排隊領取李家窪煤礦礦主發放的總共人民幣260萬元的封口費,致使這起重大礦難在被隱瞞將近3個月才曝光。

中國當局和媒體至今沒有公布這10名記者的身份及他們所屬的新聞單位。

國際記者聯合會2日發表新聞稿,呼籲中國政府保證對被指控受賄10名記者得到公開透明的司法審訊。

對於這些涉案記者沒有被公布身份的緣由,浙江省杭州市新聞評論人士昝愛宗接受"美國之音"採訪表示,中國政府可能顧忌官方媒體的形象。

他說:"沒點名可能有中央媒體的名字。如果公布可能引起輿論轟動。尤其是網路媒體,會把這個事情作成一個熱點問題。假如裡面有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電視臺,或者是中國字頭的報紙,那這些報紙的壓力非常大。"

熟悉中國宣傳部門控制新聞行業手法的昝愛宗分析,瞞報礦難的記者身份未公布,也可能是當局為了最終不追究罪責埋下伏筆。

昝愛宗表示,這有一個可以操作的空間,不公開涉案媒體名字身份,有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媒體人員為了領取一筆封口費而對造成礦工傷亡的重大事故隱瞞不報在中國已是公開的秘密,先前,山西、河南等地都爆出多家媒體記者拿礦主紅包而知情不報的類似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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