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秋華到底丟了多少錢,我相信在現有的技術條件下,最終會有一個定論。我只想提醒包括李女士在內的諸位:請注意,撿錢有風險,彎腰請慎重。當一沓極具誘惑力的人民幣擺在你面前的時候,請你一定要把持住自己的靈魂;如果你實在把持不住,可以在彎腰之前回憶一下樑麗的故事。去年12月9日,一箱金光閃閃的黃金首飾擺在了梁麗面前,這位40歲的深圳機場清潔女工沒有把持住,將它帶回家裡--她最後為自己的這個動作失去了9個月的自由。
這個代價,還不夠沈重嗎?
我們應該承認,人人都有貪婪的心理,這是基於人性得出的結論。拿破崙說,"一個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一個好士兵。"同樣,一個不想撿錢的市民不是--一個心理正常的市民。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對知識的貪婪造就了亞里士多德,對土地的貪婪造就了成吉思汗,對金錢的貪婪造就了巴菲特,對性愛的貪婪造就了避孕套......天啊,貪婪居然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但是,就現實世界而言,不恰當、或過於膨脹的貪婪心理只會讓自己處處碰壁。類似的例子我就不再列舉了,否則,本文就會跟《百年孤獨》一樣冗長。
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拾金而昧則是人人唾棄的貪婪行為。同是一個硬幣的兩面,差距怎麼這麼大呢?或許你會說,我彎腰撿錢,是想學習雷鋒同志好榜樣,替失主暫時保管而已。可惜,今非昔比,這事兒搞好了是雷鋒,搞不好是梁麗。本來生活就已經夠緊張了,你又何苦自尋煩惱呢?
因此,不管是什麼物事掉在你面前,你唯一應該做的就是趕緊離開現場;至於它是被風吹走還是被狗叼走,都不關你事。沒錯,This Is It(就是這樣)。忘了嗎?詩人海子老早就告誡了我們,"從明天開始,做一個不撿錢的人。"
附記:這邊廂陳秋華只是在考慮要以司法解決,那邊廂可是付諸了實踐。據《揚子晚報》報導,59歲的江蘇淮安居民周翠蘭11月6日在賣豆餅途中撿到1700元現金,幾經周折找到失主,失主卻堅稱丟的是8200元,要求她返還另外6500元。雙方各執一詞,結果失主把周翠蘭與一位目擊者都告上了法庭。
嘿嘿,彼道果然不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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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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