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妻爬長城遭雷擊致死 父母索賠60萬敗訴

新婚夫婦在攀爬長城時突遭雷擊致死,誰該來為這次意外"買單"?死者父母求償無門,將長城管理方村委會和出售門票的生態觀光園告上法庭,要求賠償60萬元。但是,他們在喪子之痛後,昨天又遭受了敗訴之痛,兩對老夫婦再度情緒失控。

親人:

長城應有避雷針

這是一個引人關注的悲劇:新婚夫婦陳某和魏某一個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工作人員,一個是北大在讀的博士,今年6月13日,他們及三位同事,從生態觀光園爬上箭扣長城。五人到達"鷹飛倒仰"後突然遭雷擊,這對夫婦跌落山下,不幸身亡。

陳某和魏某的父母認為,懷柔雁棲鎮西柵子村村委會對長城負有管護責任,出售門票的西柵子村生態觀光園在事實上已經將箭扣長城作為旅遊景點經營了,既然如此,村委會和生態觀光園應該為園內設施安裝避雷設備。

此外,生態觀光園應在邊界設置圍擋,使遊客不便脫離觀光園。兩被告沒有實際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因此應該賠償各種費用共計60萬元。

村委會:

他們告錯人了

"他們告錯了。"西柵子村黨支部常書記對記者說:"長城屬於國家,管理責任應該是文物局的;這對夫婦出事地點,也出了我們村管理的範圍。"

"在長城上裝避雷針怎麼會是村裡的事呢?"常書記說,在長城附近安裝圍擋和避雷針,以及任何附加設施,都是《長城保護法》所禁止的,村里根本沒有這個許可權。

"我們為了救援,出動了幾十口人,還花了兩萬多,沒想到成了被告。"常書記說,他們已經與遇難夫婦的父母接觸過兩三回了,村裡本想通過捐款給雙方父母一些補償,但是對方開價45萬,實在難以談攏。

生態觀光園一方則認為,他們在門票背後的"遊人須知"上已經寫明瞭"禁止攀爬未經開發的野長城",算是盡到了提醒義務。

法院:

遇雷擊屬於意外

庭審時,魏某的母親止不住痛哭,法官退席前,她又多次向法官下跪。雖然在座者無不動容,但這並不能影響法律的判決。合議庭經過半個小時合議,當庭宣判:兩對老夫婦的訴訟請求均被駁回。

法院為了慎重起見,曾對生態園進行了現場勘查。法院認為,本案二被告的確在利用箭扣長城的影響力吸引遊客,觀光園也沒有明確的邊界,可以認定他們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過錯。但是,這些過錯行為與陳某、魏某的死亡結果之間並無法律上的因果關係,畢竟遇雷擊致死是一次意外。

法官宣判後,雙方父母情緒激動,有一位老人話都說不利索了。他們一直在與法院交涉,直到下午兩時許才離開法院。"我們一定要上訴,賠償額會比這次還要多!"一位老人表示,出了這麼大的事,必須有人負責,否則他們不會停止"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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