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明磊:不讓馮正虎回國是我們的國恥!

(雖然受到上海警察的電話警告,我仍願意寫下如下的文字)

你,一個守法的中國公民,開開心心地走過海關,告別家人,去了美國,加拿大,......度過一個假期,或者處理完一個外貿事務,突然間你發現,你不能回到中國了,你見不到國內的家人了。你的國家無緣無故不讓你回國了!

不要以為是天方夜譚,這種荒唐的事就發生在上海人馮正虎的身上。--也許--明天--就可能--發生在你的身上。

馮正虎先生持有中國護照,在日本短期停留後,上海政府竟然不讓他回到上海的家,沒有給出任何理由。馮正虎說:如果我是通緝犯,我回國,正好來抓我,如果我是政治犯,你應當給出驅逐出境的命令,可是他什麼都不是,既不從事政治活動,也無經濟犯罪或其它不法行為的嫌疑,堂堂一個中國公民,竟然回不了自己的國家,沒有任何理由!

不讓他回國的上海有關部門沒有出示任何書面的東西,只是口頭上說,領導決定這次還是不讓你回來!

我認為不讓馮正虎回國是我們的國恥。

在現代社會,在現代化的中國,國恥不再是喪權辱國,割地賠款。國恥是一個現代化國家不能平等對待他的國民。

1984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三條,第二款明確規定:"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祖國。"如果我們的中國護照不能保護自己的國民正常地回到中國,這不是我們國家的恥辱嗎,這不是外交醜聞嗎?

馮正虎先生已經是八次闖關要求回到中國,每次都是沒有任何理由的拒絕。如今他睡在日本東京機場的入境廳的長椅上,並聲明放棄日本簽證,拒絕回到日本。已經是十二天,前面七天,他沒有吃的沒有喝的,只能以自來水維生。我不知道他是什麼心情,一個不能回到自己國家的公民。一個上演了好萊塢電影《幸福終點站》真人版的悲劇人物。

他為什麼會成為國際棄兒呢,因為他在上海有效地用他的才識幫助了訪民,拆遷戶,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百姓維權,並主辦《督查簡報》用文字形式傳播上海某些官員腐敗不公的情況,他還編輯了上海法院司法不公的案例集。這是上海政府某些官員用國家的名義行某官員之私。用給國家抹黑的方式來阻止優秀的公民回國。這不是新國恥又是什麼呢。

日本媒體報導馮正虎事件後,國際的空姐們走過時紛紛向馮正虎微笑致意,每天有上萬名過境遊客看到馮正虎用英文,日本書的抗議背心,這個醜不是丟大了嗎?

我們看在眼裡急在心裏,我們的國家,這樣的外交醜聞!一個國家竟然沒有任何正當理由,便不讓他的公民回到國家。可是有些人是不急的,彷彿我們的國家和他們沒有關係!

馮正虎正在用他的方式訓練我們的政府,讓他們明白,國家對公民應當是個什麼關係:一個國家是不應當耍流氓的,否則他便失去了他的威信,即使有多少GDP,也會被別國恥笑,稱之為野蠻國家。因為這個國家既不懂人權法,也不知聯合國人權宣言,也不知道現代國家的遊戲法則。

這不是新國恥嗎?

馮正虎回不了國,我們任何一個公民就都有可能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回不了自己的國家。不讓馮正虎回國是我們的國恥,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會這樣對待自己的公民。

我一直在思考國家與公民究竟是什麼樣的關係,為什麼這麼多人談愛國,卻越來越多的中國人願意移民。在《禮記》這本書中,寫道古代的中國人如果離開他的母國,要在國境線上找一塊荒地住上三個月,披散自己的頭髮,每天向著祖先墳墓的方向痛哭!他的馬兒不能梳理毛髮,他不能洗浴,不能歌唱,只能以淚洗面!三個月後,他才可以離去,永遠地離去。

這是一個古老中國人離開他的祖國時的情感。可是我們多少人拿到移民的批准函是高興地跳起來,樂不可支。是什麼樣的國家讓他的國民這麼興高采烈地離開。我曾經不理解我那些移民的朋友們,直到有一天。

有一天,我收到龍應臺基金會的邀請,請我到臺灣訪學二個月,感受臺灣,於是我準備起來了,我花了五六百的士費跑了上海各個部門,辦了無犯罪記錄等等各種證明,最後他們要我出示不是法輪功的證明,我說"你們如何證明我是法輪功",他們說"你如何證明你不是法輪功"。(另外說明一下,我的確不是法輪功練習者,但對法輪功並無歧視。)於是按他們的要求我去了戶口所在的小區居委會開證明,這個居委會說,"你不在這個小區居住,我們不能開,"我去了我居住的小區居委會,他們又說,"你剛住進來一年,我們要觀察半年再開",我又去了以前住了八年的小區,這個小區居委會說:你戶口已經不在這兒了,我們不能開。於是我開不出"我不是法輪功"的證明。於是我去不成臺灣。在辦證路上,突然間我湧出了淚水與一個念頭:移民吧,移民吧。

我懺悔,那一瞬間,我真的是這麼想的,那一瞬間,我同移民的朋友們和解了,我體會他們的心情:T君,北京大學國際金融畢業高材生,研究生名額被高幹子弟擠走了,在上海找銀行工作卻因為沒有上海戶口被拒,只能在農村的工廠中做工,最後被哈佛以高額獎學金錄取了......Z君,受不了空氣污染與單位的勾心鬥角,去了紐西蘭的朋友們......J君,被公安追捕,只因堅持獨立思想與寫作的詩人們,他偷渡國境,在丹麥落腳,卻被北歐人民視為文學財寶,丹麥政府免費支助他出書,寫作。

我對把孩子生在美國與香港的朋友們微笑,我對被困在成都不許到香港的冉雲飛微笑......我悲極生樂,為那些自由人微笑!

真的,一個不能平等對待國民的國家,一個處處把國民當罪犯的國家,你如何愛他呢。所以我說過一句話:我愛中國,我不愛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的,我不反對國家,我也不會顛覆他,我建議所有的朋友們遵守國家的法令,和平建設國家。但我真的真的沒辦法愛這個國家啊!請原諒我吧!

馮正虎在日本留學,工作,有無數次機會成為日本國民,但他沒有,他想回到自己的國家,為國家盡一份力,盡一份心。可是他的國家不讓他回國。我又想起我的一位朋友,那位勇敢揭開公司假帳的總經理,MBA王惟尊,(他因此而坐牢,當時有三百MBA與吳敬璉先生為他呼籲,使他平安得救,)回報他的不是鮮花而是與非法企業主勾結的北海公安局的通緝令。他被迫流亡國外。

我們的國家怎麼啦,為什麼這麼優秀的人才要被趕走,為什麼那些不願意移民的熱血漢子得到這樣的下場!而愛國者被稱之為叛國者!

我在讀一本《父親的戰場》的書,這是寫滇西戰場中國抗日遠征軍人的書,我很喜歡作者章東磐的一句話:"一個男人,千萬別輕易說愛。一旦說了,就要有為愛而死的勇氣,無論愛的是你的祖國,還是女人。"

我相信馮正虎在成田機場的舉動說明瞭他就是這樣一個男人。

馮正虎十二天沒有洗澡了,他疲勞地孤單地睡在日本國入境廳的長椅上,我彷彿看到了上千年前,那些離開母國士大夫的影子,他們同樣披散頭髮,不洗不浴,不吃不喝,來安慰自己痛苦的心靈,那些不願離開國家的優秀的靈魂們!我們的國家病了嗎,瘋了嗎。

2009年11月15日星期日

第十二天了,原諒我沒有更早地發出聲音,馮大哥!實在是因為害怕,我們比其它人更需要國際交流的機會,而他們隨時可以不讓我們出境交流,這是許多朋友更願意默默支持你的原因。這也是我在臺灣出訪問題上被不公正對待後保持沉默的原因。當我簽名支持你時,就受到了威脅。是你的行動喚起了我,你在為自己爭權利,也在為我們爭權利,你是一個人的戰爭,身後卻是億萬中國人,如今,我無所謂了。最多和香港的朋友們說一聲永不再見,國境從來不是為自由的心靈所設,正如《世說新語》,"禮豈為我輩設也",--"國境豈為我輩設也"。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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