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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離場是「炒」環保局長?

作者:閻兆偉  2009-11-15 14:3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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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鄧成明

 

市環保局局長丁紅都

"前天,廣州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赴該市環保局調研,因發言被市環保局局長丁紅都打斷,市人大代表鄧成明憤然離場。"(據《新京報》09。11。13)

這本是一次"正常"調研會議,因環保局長"搶話",出現了"非正常"結果......如此這般,便成了公眾輿論的熱議。

其實,出現這種"非正常",並不是因環保局長"打斷"人大代表發言那麼簡單。它在於"打斷"前後出現的一些"細節"......

促使鄧成明"憤然離去"的真正原因是,鄧成明說"對環境問題,老百姓意見很大。比如汽車尾氣問題,我就聽一些群眾反映......"鄧成明的"群眾反映"還沒有"反映"出來,丁紅都就"將手中檔往桌上一拍"說"我反對以個別或部分群眾的意見,就否定政府工作";

促使鄧成明"憤然離去"的真正原因是,鄧成明在別人的勸說下"勉強坐下"後,丁紅都又"接著說":自己也當過人大代表,都可以爭論的,"如果你不習慣互動,好吧,我重新回到學校,做回學生,聽老師你講課,不再插嘴?"

鄧成明後來對記者說明"憤然離去"的原因是:

"我的素質還不至於這麼低。主要是給我扣了這麼大一個帽子,說我否定政府工作。另外,他連起碼的尊重人都不懂。即便我作為一個普通公民,我也有權利發表意見。""我看得重一點,這涉及基本的行政理念,涉及權力觀的問題。高高在上的衙門作風,怎麼建設便民的政府、利民的政府。"

"在我看來,畢竟我還有人大代表的身份,畢竟我還能講幾句話,如果是其它群眾沒有這個身份,話語權更少,那他會是什麼態度?"

丁紅都的"搶話",引出鄧成明這麼多"看得重",很值得"玩味"和思考......

《新京報》以"局長搶話有錯 代表離席不該"為題發表"社論"。僅就標題看,好像是在"兩頭打板子"。這種"各打二十大板"的評論方法,也許會使"兩頭"都出現微詞,"兩頭"都難以接受。

環保局長"搶話",是"話裡有話";人大代表"離場",是想說"更多"的話。

何況,在環保局長"搶話"時,如果人大代表很有"修養",不選擇"離場",讓局長把"搶話"講下去,恐怕"場外"的公眾們就沒人知道局長"搶"人大代表的"話"了......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他想說"群眾反映";環保局長,是政府"局長",他態度是"我反對以個別或部分群眾的意見,就否定政府工作"......

人大代表,環保局長:是兩位不同身份的個人因"講話"發生了"衝突"。

"他給我扣帽子,實際上就是不讓我說話",人大代表說環保局長"搶話";"如果這樣,我不說了,我走了",人大代表說"離場"原因。

環保局長"搶話",人大代表"離場",孰是孰非?這自有"看官"們去評說......

給我感覺:你局長大人不讓我這個"人大代表"說話,就是對我這個"人大代表"的不認可,於是,我只能選擇"離場"。我選擇"離場",也是對你這個局長的"不認可";我"不認可",並選擇"離場",就是我個人"炒"你這個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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