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明天起 禁止所有偷渡客在港工作
香港政府憲報今天刊登新的入境修訂條例,從明天起禁止所有非法入境者在港接受有薪或無薪的雇佣工作,以遏止外籍人士偷渡潮。
港府發言人今天表示,從明天起,非法入境者在港從事雇佣工作,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3年。
發言人又說,近月非法入境情況明顯惡化,外籍非法入境者由今年1、2月每月平均37人,驟增至3至9月每月平均135人,10月又增至159人。
發言人又說,實施新的入境條例,希望向有意偷渡來港者發出清楚訊息:非法入境者來港工作是嚴重罪行,非法入境者即使在留港期間取得"行街紙"(臨時身份證),如果從事"黑工",一樣會受刑事制裁。
港府期望新的入境條例生效後,可遏止外籍偷渡潮。
發言人強調,香港執法機構將與中國大陸有關單位加強堵截非法入境者,以及嚴厲打擊"黑工"。
自今年3月香港法院裁定一批外籍非法入境者以"酷刑聲請"名義申請留港的司法覆核勝訴後,吸引大批南亞裔及非洲裔人士偷渡來港"打黑工",目前約有6000名外籍人士以"酷刑聲請"名義留在香港。
所謂的"酷刑聲請",就是南亞裔及非洲裔人士聲稱在自己國家遭受政治迫害或受到酷刑,在港申請尋求政治庇護,但在等候法庭審訊及審核"酷刑"身份期間,能以"行街紙"在港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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