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第一醫院涉非法行醫案二審
北大一所教學醫院涉嫌容許醫學生無證行醫,導致一名澳洲籍華人女教授死亡,其家屬入稟法院控告醫院非法行醫,北京法院週四二審開庭,控方律師指,審訊未結束,要擇日開庭,他反駁衛生局稱醫學生行醫不違法。(海藍報導)北京大學醫學院教授熊卓為死亡案件,中央電視臺報導後引起廣泛關注,死者家屬向北京高級人民法院上訴,控告北大第一醫院非法行醫,週四(5日)進行二審。死者家屬代表律師卓小勤表示,今天開庭只作針對一審的法庭調查,及說明上訴理由,雙方出示補充證據,直至五時審訊未結束。卓小勤又指,他們作了重要證據補充,主診醫學生於崢嶸曾在05年因醫療失誤,導致病人肺痊塞死亡,跟導致熊卓為死亡原因相似,於崢嶸在醫學雜誌巳承認事件。
二審開庭前,國家衛生局發表聲明指,刑法對於「非法行醫」的界定,並不包括從事臨床實習的醫學生,或試用期的醫生。卓小勤反駁衛生局的說法不全面,所以沒有影響二審,他表示,他們指控北大一院是行政非法行醫,而不是刑法上的定義,這也可定罪。
他說:"那個非法行醫叫非法行醫罪,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是行政上的非法行醫,那麼一旦確認,如果還構成刑法上的非法行醫,除了行政處罰.還要追究刑事責任,所以衛生局的說法很有問題。"
卓小勤表示,他們掌握的證據,在為熊卓為治療過程,負責診療、搶救醫生段鴻洲、於崢嶸和蕭建濤,三人當時不具備行醫資格。而且多處病歷記錄都沒有上級醫生簽字確認,屬於非法行醫。診治醫生亦多次醫療失誤,包括病人在骨科手術第5天,出現呼吸困難,於崢嶸沒有請示上級醫生,擅自要病人吸氧6小時,導玫嚴重肺痊塞死亡,另外,醫生搶救病人時,三根肋骨斷裂,死時心臟及肝臟全部破裂,這些都列在死亡報告內。
死者丈夫、北大光華管理學院教授王建國表示,對於今年7月的一審判決賠償75萬認為不合理,王建國指75萬賠償是按照北京人均收入,但死者為澳洲籍人士,應按該國標準賠償410萬。第二,一審沒有判醫院非法行醫,他們補充證據,並要求法院寫到判決書內,他們呈交法院政府一份紅頭文件。
王建國對二審仍然樂觀,但如判決敗訴,也希望媒體輿論影響北大一院,不要再有同樣事件發生,至於賠償,他會以妻子名義捐給有需要的人。
他說:"我覺得心理也是矛盾,因為媒體一報導,我的生活受到打擾,也可能影響審判,但媒體這樣引起全社會關注事情,最大的好處是,由於老百姓的利益,可以救很多無辜的人,可以提升太太的生命價值。"
就事件,記者曾致電北大一院院長辦公室,沒法找到院長,而一名職員指不清楚事件,不能回應。
北京律師協會醫療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孫萬軍表示,對於案件,他認為正確處理的關鍵,不是處理掉那個醫生,而是北大一院的管理制度要改變,醫院對事件的態度不亦對,醫院只指責央視報導失實,而不考慮是否院方有錯,醫院似乎把責任推給涉及案件的醫學生,以至傳媒。
他說:"那你醫院的管理在那裡?如果醫院管理得嚴格,這種行醫的行為不可能發生,所以案件的焦點,應該在醫院管理方面,而不是處理掉實習醫生劉希高,或於崢嶸。"
孫萬軍又指,他代理的3個案件當中有兩個已結案,一個案子中涉及北大第一醫院8個醫生無證行醫,另外一個案子,涉及北大第一醫院12個醫生無證行醫。
針對《中央電視臺》週二(3日)播放的《經濟半小時》節目,北大第一醫院週三發表聲明否認非法行醫,並指報導嚴重失實,但承認「住院醫師劉希高擅自開處方」違規。院方認為,央視節目在案件二審的兩天前播出,有可能幹涉司法,嚴重影響司法的公正性。
而央視《經濟半小時》節目一名編輯部人員向本臺回應,不管別人說什麼,他們是如實報導。
2006年1月,49歲的熊卓為因腰椎輕度滑脫,進入北大一院做手術,手術後第6天,陷入昏迷,搶救無效死亡。院方指她因肺栓塞而死。王建國在07 年10月,將北大一院告上法庭,但發現妻子的病歷已被改至面目全非。今年7月1日,法院裁定,北大一院的診療跟熊的死亡「有因果關係」,但沒法認定非法行醫。
熊卓為生前在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員,她關於脂蛋白的研究,曾獲得2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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